篇一:2015年“春华秋实杯”旅游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2015年“春华秋实杯”旅游书画大赛征稿启事 (2016年3月18日截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及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推动的普及和发展,展示书画创作的最新成果,提升全民汉字书写水平,弘扬生态健康文化,宣传春华秋实生态农博园、金龙谷旅游资源和产品,吸引国内外游客来春华秋实生态农博园、金龙谷观光旅游,推动洛阳市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春华秋实生态农博园、金龙谷风景区决定共同举办洛阳“春华秋实杯”旅游书画作品大赛,从即日起面向省内外书画爱好者广泛征稿。
主办单位:中华书画协会、洛阳华夏书画协会
承办单位:春华秋实生态农博园 洛阳金龙谷名胜风景区
二、征稿对象
大赛设书法组和国画组, 国内外书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三、征稿要求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集体组稿单位附参赛作者名单及以上相关信息,请在信封明显位置注明“春华秋实”杯书法组”或“春华秋实”杯国画组”字样。
2、参赛作品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投稿件不退,由组委会收藏。
四、作品评审
1、按照“春华秋实杯”评审委员会制定的评审细则,坚持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由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五、奖项设置及待遇
1、书法组:一等奖12名,奖价值5000元奖品;二等奖15名,奖价值2000元奖品;三等奖30名,奖价值300元奖品。
2、国画组:一等奖15名,奖价值5000元奖品;二等奖20名,奖价值1000元奖品;三等奖20名,将价值300元奖品。
六、征稿日期
自本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展览颁奖时间:2016年3月28日
八、展览地点
将在春华秋实生态农博园桃花节、金龙谷景区巡回展出。
九、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春华秋实杯 ”书画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林科所家属院南5楼3--302
邮编:471200 收件人:张盼盼收
联系电话:15136329974(赛事咨询)
十、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以上各项条款;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
3、大赛组委会对所有稿件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
4、本次大赛所有经费由“春华秋实杯 ”书画大赛活动组委会负责, “春华秋实杯 ”书画大赛活动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春华秋实杯 ”书画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5年9月21日
篇二: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的通知
关于举行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
创业大赛决赛终审答辩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团委:
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共收到来自全市33所高校的407件参赛作品。经过市级评委会的认真评审,共有102个项目入围决赛进行终审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
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 上午场时间10:00—12:30,下午场时间14:00—16:00。 二、决赛地点
天津城建大学东配楼第一至三层(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第一层:第一组和第二组; 第二层:第三组和第四组; 第三层:第五组和第六组。 三、参赛人员
入围决赛的102个参赛项目(名单见附件1),每个项目团队选派4名成员参赛。参赛成员必须为项目申报表上登记的人员,否则将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
参赛项目指导教师可以在本团队答辩时旁听。 四、评审程序
市级决赛将通过书面评审、秘密答辩等环节评出终审答辩成绩。
评审打分采用百分制。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标准执行,决赛终审答辩规则详见附件2。
其中,第九届“挑战杯”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竞赛:书面评审占终审答辩成绩的40%,秘密答辩占终审答辩成绩的60%。已创业项目由市级评委会视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书面评审占终审答辩成绩的40%,秘密答辩占终审答辩成绩的60%。
公益创业赛:书面评审占终审答辩成绩的20%,秘密答辩占终审答辩成绩的80%。
终审答辩后,市级评委会将结合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函评结果和终审答辩情况,按照相关评选办法评选出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金、银、铜奖,获奖情况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参赛高校团委尽快通知参加终审决赛的团队成员,以便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2、进入决赛的参赛团队被分为六个小组进行陈述、答辩(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答辩采取秘密方式进行,每个参赛团队答辩过程中,其他人员不得旁听。每个入围决赛的团队做有关创业项目的陈述,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问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请各参赛项目团队成员按照答辩场次和时间安排,提前一小时(上午场9:00,下午场13:00)到达候场室进行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4、为确保决赛的公平、公正,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一律不得体现项目所属高校的名称及校徽等内容。
5、进入决赛的团队要对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进行优化与调整。修改完毕并确认无误后,于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00和下午14:00至16:00将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和答辩演示文稿(PPT)电子版报送到市学联秘书处(河西区乐园道2号彩悦城4楼412室),逾期将取消参赛资格。 .........
6、市级组委会定于5月20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团市委机关大会议室召开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终审答辩说明会,请各相关高校团委安排1名负责本次大赛的老师参加会议。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钟晓勇,电话:28236859,13902138130;天津城建大学联系人:张 锡,电话:23085025,15122126228。
附件1:《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附件2:“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秘密答辩规则
共青团天津市委学校部 2016年5月14日
附件1:
2016年“创青春”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入围决赛作品名单(共102件)
篇三:“铁的新四军”红色记忆经典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Microsoft Office Word 97-2003 文档
“铁的新四军”红色记忆经典美术作品展征稿通
知 天津美术网 www.022meishu.com 2013-12-20 00:51
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深切缅怀新四军革命先辈在民族危亡之际砥柱中流,为夺取反法西斯战争和人民解放事业伟大胜利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同时昭展丹青名家并推书画新秀;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联合中国中共党史学会、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新四军研究会等8家单位发起“铁的新四军”红色记忆?经典美术作品展活动,参展作品将在全国范围征集,经活动艺委会评选后的320幅优秀作品于2015年5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首展,之后在相关省市巡展并筹台海联展。同时活动中的部分甄选作品将捐由各大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永世纪念、教育后人。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是以继承和发扬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己任的社会团体。旨在通过本次活动重温峥嵘岁月,回首抗战风云。钩沉台海渊源,弘扬铁军精神,传承华夏传统,呼唤民族魂魄。策划伊始,相关部门及各界贤达回应热烈,踊跃参与共襄盛举。我们诚邀全国画坛诸位艺术家与各界贤达加盟本次展览。现将参展作品征选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中共党史学会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中组部党建读物出版社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新四军研究会
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
中国海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北京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四师淮北分会
中海外爱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京市 上海市 江苏省 安徽省 浙江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江西省 福建省 广东省
山东省 四川省 重庆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等省、市美协及新四军研究会
二、组委会:
主任: 欧阳淞 蔡 武 陈昊苏
副主任: 李忠杰 杨志今 左中一 王占生 邓淮生 薛德堂 毋瞩远
委员: 黄如军 张永新 张光东 韩铁成 桂建平 叶小楠 何光耀 乔泰阳 张淮流 刘延淮 周善平 赵黎明 邓小燕 张末生 彭 华 吴长江赵长
青葛 华 颜 宁 张士明
三、军史专家委员会:
寿小松 黄如军 耿成宽 徐维国 王传厚 张学忠 徐君华
四、艺术委员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副主任:徐 里 杜 军
秘书长:丁 杰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黄丹麾 郭兴华 马晓峰 郑学武 张 松
尹 石 马国强 骆献跃 陈 琪 李 晖
王来文 王 永 朱全增 粱时民 徐 亮
李乃尉 谢 麟 贺成才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姜韦
办公室副主任:曾宪河
展览编辑:张英财、戴博、柴一亮、朱文乐
五、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展出日期:拟定2015年5月
七、展出地点:国家博物馆
八、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美术、书法作品320余幅,其中特邀美术名家名作百余幅,全国征稿入选优秀作品100件,同书法作品共同展出。
九、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100件(税前收藏费:中国画作品50件;15000元/件。油画作品50件;25000元/件)。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十、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以上)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十一、送件要求:中国画幅尺寸不小于6尺整张,横竖不限;油画画芯尺寸:不小于1米×1米。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二、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三、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收件人:张英财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四、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五、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六、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13年12月
来源:中国美协 责任编辑:涾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