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职工带薪年休假通知
深圳市智慧瓷业公司全体员工: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始安排员工带薪休年假工作。具体休假规定如下: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范围:
1、工作满一年期限的正式员工可享有7天带薪年休假。
(二)、年假安排方式:
1、员工需提前提出休假的申请,写好年假申请单后由部门经理根据所在岗位具体的工作情况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根据所在部门的工作计划、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员工休假,任何部门安排员工休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年休假应在每年春节开工前休完,不允许跨年度休假,不能累积之前的年休假。
4、如公司临时有工作的需要,公司有权中止、调整员工正在进行的休假,员工应以工作为重,予以服从。
特此通知 深圳市智慧瓷业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篇二:关于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ass="txt">各科室: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并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办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支付,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三、根据《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发年休假工资时按200%计算,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他假期未休的,不在年休假工资支付范围。
四、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不含货币补贴、加班费等。因调整工资等原因补发上一年度的增资额应计入上一年度,并按上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给予补发。
未休年休假应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当年全年工资收入之和÷261×2×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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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我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七、实行这项制度应当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年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时,应填写《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1)报批。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年休假的登记、年度统计。财会部门负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在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本通知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三、附表1、2、3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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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定年休假通知
"txt">关于进一步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局党委对全局干部队员的关怀,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严格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时间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在每年度的11月至次年3月期间统筹安排本单位人员当年度年休假。
二、执行标准
(一)在编在岗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累计工作年限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三)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2013年度自1月1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计算年度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超过应享受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请事假的按照实际事假天数抵减当年年休假天数。请病假未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的,按照请事假计算。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部队员生活、维护干部队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既要鼓励大家弘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勤
奋工作,甘于奉献,又要提倡劳逸结合,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合理安排、统筹计划。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单位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年休假,确保正常开展各项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每月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20﹪,单位班子成员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同时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0﹪。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和人员较少的局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假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严格落实《AB岗零缺位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坚决杜绝工作空档。
(三)严格审批、及时备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应于
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年休假计划报局人事科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批同意后,应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年休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需调整的,由变动人员所在单位提出休假调整意见,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备案。
(四)遵守纪律、文明休假。年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禁止使用公车出行,禁止着制服出入各种旅游娱乐休闲场所;要保持通讯畅通,离开本市的需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如确有工作需要须及时返回工作岗
位,可另安排时间补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确保渡过一个文明、轻松、愉快的假期。
附:《2013年年休假计划及A B岗责任人明细表》
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9月27日
2013年年休假计划及A B岗责任人明细表
单位:年 月 日
单
位负责人签字:填写说明:休假起止时间填写格式为“X月X日至X月X日”。 报送要求:1、纸质材料需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