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度县直单位社会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社会评价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在广泛听取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民意代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深入剖析检查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社会评价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我局以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二是继续深入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阳光财政等相关制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和自律自觉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效能建设,及时纠正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现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三是通过XX县政务网、财政厅预结算公开网、财政信息,财政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职责职能、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畅通群众办事和投诉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反馈群众投诉的问题,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条件。四是切实做好县人大、县政协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建议提案,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98%以上。
二、规范工作开展相关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首问首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相关时限要求办结,杜绝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而产生职责不清、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等现象。二是公开办事的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干部素质,明确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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