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老龄工作在省、市各级的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老年人与社会保障、老年健康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与维权优待、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协调,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权益和优待政策。
(一)全面做好'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联合司法局聘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志愿法律顾问、志愿宣讲员,通过组织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借助组织部、纪委等单位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发送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节日问候等为主要内容的短信。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在全县开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活动。三是编印《老龄政策法规选编》、老龄工作宣传标语等材料发送至乡镇、街道等基层老龄组织,为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创造必要条件。
(二)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规定。一是推动出台了《**县优待老年人规定》。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建议县委召集民政、财政、司法等老龄委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县优待老年人规定》,切实贯彻落实各级老龄优待政策,夯实了为老服务基础,为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的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协调卫生局,开展百岁老人关爱活动,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县百岁老人进行健康查体、亲情探望,积极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落实70周岁老年人新农合缴费减免政策。三是协调交通局、公交公司,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待遇,并办理免费乘车卡。四是协调旅游局,落实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老年优待证》入景区的相关待遇。目前,我县农业公园、塔山公园等景区已经实现了对60-69岁老人半价,70岁以上老人免费入园的优待。
(三)持续做好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的发放工作。一是完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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