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全县推进。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逐步完善细化改革方案。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将农业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保护耕地地力,降低补贴实施成本,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
(三)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改革工作,规范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严格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工作顺利推进。
(四)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严格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正,操作流程简约化、透明化。
二、实施内容(一)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对土地流转的农户视为有偿代耕代种,予以补贴。鉴于省农垦集团所属的农场享受补贴,我县境内的国有农场(含非县属)种地职工同样享受补贴。
(二)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
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发放标准。按照省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上年度补贴结余资金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统一执行。
(四)补贴方式。涉及农户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对于国有农场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直接拨付农场专户,由农场负责组织发放,补贴资金必须用于耕地地力提升与保护。
三、实施步骤(一)开展政策宣传。县农业、财政及镇(园区)、村等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字幕、官方网站、手机短信、标语条幅、农民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相关内容,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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