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
EPC 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被采用。
一、EPC 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点
(一)渊源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 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特征是通过与传统的“设计-采购-施工”
各个环节相分离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的比较,并通过这种比较优势体现出来的。
(二)特点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 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 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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