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 1-10 月份,我院共审理涉企纠纷案件 xx 件,涉案标的 xx亿余元,其中适用简易程序 xx 件,平均审理天数 xx 天,主要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司法理念 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的重点。
一是专题学习研究。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精神,准确把握司法服务和企业需求的结合点、切入点。党组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年度、月度重点工作,明确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镇区和相关企业,每月交流汇报,适时督查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努力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是更新司法理念。领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遵循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贯
彻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要求,在审判活动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做到实体处理和程序处理一视同仁,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依法制裁违法行为,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人身权、物权、债权、股权、自主经营权和各类新型权益,以理性的司法裁判激活社会创造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今年已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为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项措施》、《关于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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