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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高人总结6_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国际比较

时间:2019-02-0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在借鉴国际标准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我国的自身特点。本文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入手分析新准则和国际准则之间存在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准则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
  本文主要通过国际国内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比较,找出它们的不同之处,从而为完善我国会计准则服务。
  一、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CAS2将长期股权投资按形成的方式分别为合并和非合并来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1)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无论合并方采取何种方式作为合并对价,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投资企业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和所承担债务等账面金额或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为投资企业在购买日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支付现金或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确定的。
  IAS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即通过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成本一致。 另一种是非合并方式下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在IAS28中有所提及, 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所采用的程序的基本概念同样适用于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一)对子公司的投资
  CAS2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进行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ISA27分两种情况对子公司的投资进行后续计量,ISA29规定:在母公司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对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包含的附属公司的投资,应当采用如下其中一种方法进行处理,采用ISA28“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所规定的权益法进行核算或者根据母公司关于长期投资的会计政策,以成本或者重估价格列示。 ISA30规定: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附属公司的投资,在母公司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应当ISA25“投资会计”,视同投资进行核算。从我国与国际准则的对比来看,我国对子公司的投资长期采用成本法,而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准则的规定是存在差异的。
  (二)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在CAS2号准则中规定无论是联营企业还是合营企业,都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在IAS中,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联营企业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少数情况下采用成本法核算;在合营企业中,应当首选比例合并法,权益法和成本法作为备选方法。IAS28号中第1段中规定:如果联营企业在严格的长期限制的条件下经营,严重削弱了它向投资者转移资金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应采用成本法予以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如果是专为在近期内出售而取得和持有股权,也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IAS31号第35段中关于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成本法的规定与此类似。与权益法不同,在比例合并法中,合营者应该对被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等分类,按照其享有的比例计入会计账户并单独编制报表。而权益法只是在合营者的会计科目中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相关的账户核算,并不存在合营者单独编制报表的情况。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信息披露
  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在披露方面规定: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清单,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从某些方面来讲,国际会计准则同我国的CAS2是相似的,国际准则规定的更为详细。
  四、结论
  第一,国际准则IAS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完善,规定更加细致。国际准则中用四项准则对四类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时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例如对顺流逆流交易如何处理、关于初始投资金额如何调整、对发行优先股的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何确认等,这些CAS中都没有相应的规定。这可能导致在会计实践中,对同一事项的处理存在较大差异,甚至令会计人员对一些准则未予规范的业务无所适从。
  第二,在初始计量方面,国际会计准则没有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问题进行考虑,而我国明确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该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这与我国的市场环境是密切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多次提到公允价值,在国外相对完善的市场上公允价值易于获得,而我国目前产权交易市场不成熟,公允价值很难取得。
  第三,国际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更加广泛。在长期股权投资中,IAS规定几乎各类投资都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在CAS2中,对于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不使用公允价值,而是账面价值对投资进行计量。这主要是国内的市场条件不如很多发达国家完善,公允价值的取得更加困难,且其他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也不如发达国家完善,导致我们在应用公允价值上产生了很多问题,因此我们采用有条件引入公允价值的原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 :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4[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杨阳.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国际比较[J].太原: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4)

标签:股权投资 准则 长期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