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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买断制出口IPO [买断出口如何确定售价]

时间:2019-02-0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凡是有进出口权的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皆可以对外出口,两者适用的出口退税政策不同,则导致两者的毛利、净利润不同。通常来说贸易企业无加工贸易手册,故生产型企业只能将非保税货物内销给贸易企业而由其出口。两者既可能属于关联企业也可能属于非关联企业,两者的关联关系不同涉及贸易企业买断出口生产型企业如何确定售价。
  生产型企业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的政策,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以下简称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收入*(征税率-退税率),销售毛利=出口收入-产品制造成本-进项税额转出;期末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额=出口收入*退税率,生产型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金额为本文中的期末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孰小值。贸易企业出口产品适用“免、退”的政策,进项税额转出=采购不含税成本*(征税率-退税率),销售毛利=出口收入-采购不含税成本-进项税额转出,贸易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金额=采购不含税成本*退税率。从两者的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可以发现,生产型企业以出口收入作为基数,贸易企业以采购不含税成本作为基数。生产型企业自行出口与生产型企业内销给贸易企业而由其出口进行对比,由于生产型企业的出口收入大于贸易企业的采购不含税成本,故生产型企业大于贸易企业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属于关联企业
  生产型企业将货物内销给贸易企业时,生产型企业销售毛利=内销不含税售价-产品制造成本;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后,贸易企业销售毛利=出口收入-采购不含税成本-采购不含税成本*(征税率-退税率)。两者合计毛利=内销不含税售价-产品制造成本+出口收入-采购不含税成本-采购不含税成本*(征税率-退税率),由于生产型企业的内销不含税售价等于贸易企业采购不含税成本,即两者合计毛利=出口收入-产品制造成本-内销不含税售价*(征税率-退税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内销不含税价格越低就可使两者合计毛利越大。
  从实际工作中计算可以发现,生产型企业通过贸易企业买断出口时的两者合计毛利大于生产型企业自行出口。在其他因素不变的前提下,生产型企业内销不含税价格越低就可使两者合计毛利越大。在实务中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皆属于独立法人,两者虽然属于关联方但也需避免交易价格过低而造成生产型企业关联交易的税务风险。
  二、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不属于关联企业
   生产型企业将货物销售给贸易企业时,生产型企业需缴纳增值税。贸易企业购进货物出口时,贸易企业按照“免、退”政策办理出口退税;若产品退税率不等于17%,无法退税的增值税(出口产品收入*(征税率-退税率))应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此种交易模式下若境外客户系贸易企业自行寻找,贸易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可根据货物市场价格自行协商销售价格,贸易企业买断出口可获得出口退税及买卖差价的收益。若境外客户系生产型企业寻找,形式上贸易企业买断出口可获得出口退税及买卖差价的收益;但在实务中贸易企业买断出口仅能获得出口收入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而无法实际取得出口退税及买卖差价的收益,故需通过生产型企业与贸易企业的销售价格将贸易企业获得的出口退税返还给生产型企业。
  假设生产型企业货物销售给贸易企业的含税价格为人民币A元;贸易企业出口产品销售价格为美元B元,产品退税率为C,外币收款的结汇汇率为D,贸易企业的代理费为E,则贸易企业代理费收益为E =B*D-A/1.17-A*(征税率-C)/1.17。生产型企业将货物销售给贸易企业时出口产品销售价格、退税率、代理费皆可以确定,由于结汇汇率存在变动,故需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约定结汇汇率。只要出口产品销售价格、退税率、代理费比例、结汇汇率可以确定的前提下,就可以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生产型企业与贸易企业的货物销售含税价格。对于贸易企业而言,若实际结汇汇率大于约定结汇汇率,则贸易企业可获得出口销售价格*(实际结汇汇率-约定结汇汇率)的汇兑收益,反之则是汇兑损失。
  例如贸易企业出口产品销售价格为美元100万元,产品退税率为15%,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约定的结汇汇率为6.3,贸易企业的代理费为人民币6.4万元。在上述交易条件下,生产型企业与贸易企业的货物销售含税价格A为:
  6.4= 100*6.3 ?A/1.17-A*(17%-15%)/1.17
  A=715.31(万元)
  贸易企业购进货物的含税价格为715.31万元时,贸易企业将货物出口后可获得代理费收益6.4万元(630-715.31/1.17-715.31*(17%-15%)/1.17)。若实际结汇汇率为6.35时,贸易企业可获得代理费收益11.40万元(635-715.31/1.17-715.31*(17%-15%)/1.17);与约定代理费收益相比增加收益5万元,主要系实际结汇汇率大于约定结汇汇率产生汇兑收益5万元。若实际结汇汇率为6.28时,贸易企业可获得代理费收益4.40万元(628-715.31/1.17-715.31*(17%-15%)/1.17);与约定代理费收益相比减少收益2万元,主要系实际结汇汇率小于约定结汇汇率产生汇兑损失2万元。
  综上所述,影响生产型企业、贸易企业货物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为:
  (1)双方若属于关联方,生产型企业向贸易企业货物销售价格越低,双方合计实现的毛利就越高。生产型企业应保证合理的利润,以避免销售价格过低而造成关联交易的税务风险。
  (2)双方不属于关联方,贸易企业境外客户系自行寻找,双方可根据货物市场价格自行协商销售价格。
  (3)双方不属于关联方,贸易企业境外客户系生产型企业寻找,贸易企业只是获得代理费收益,双方可按照约定结汇汇率根据上述公式计算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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