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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高考自主招生网

时间:2017-04-2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5年全部自主招生高校招生简章汇总word版

1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计划数之内,宁缺毋滥。

三、招生专业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1

2

1、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3、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录取:对于公示合格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相应科类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3

降30分录取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

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医学部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

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以上 降20分录取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31日 24:00

2、初审公示:2015年4月底前,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北京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初审和测试过程,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监督电话:(010) 82805067。

2、北京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相关中学应按教育部要求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九、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

传真:(010) 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4

北大招生网:https://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 https://www.pku.edu.cn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电话:(010) 82802191

传真:(010) 82802223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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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1、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类型2: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3.(类型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6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注: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篇三:2015年全国高校自主招生语文方向

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语文方向)

清华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北工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交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理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江苏)

苏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广西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云南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红字黄底为211,985院校

蓝字为211院校)

清华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我校将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类型1:学科竞赛类)具有各学科竞赛突出特长的学生;

2.(类型2: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3.(类型3:突出才能类)在语言、逻辑、智力、记忆、国学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类与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类自主招生入选资格人数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阳光高考自主招生网)、学科/专业特长生选拔项目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四书”选段标点,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蒙学、经学文献背诵;《说文解字》答问。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拟认定人数不超过5人

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复试阶段测试内容:

1)笔试:《史记》、《左传》选段标点、翻译,古代文史知识测试;

2)面试:出土文献知识和能力考核;《说文解字》考察。

五、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根据自己的申请条件做出“报考类型”的选择(即上文“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中的3个类型);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类型。

b.每人至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中至多填报5个专业。

c.学生可不受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但申请的所有专业类的测试科目需一致。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详细填写说明请参考附件。

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类(专业),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进行专业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第一专业类第一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分报考类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七、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评。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试。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试结果,同时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复试准考证。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复试。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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