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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当前,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宏伟目标,就必须解决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从而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加快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不好, 将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甚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一)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特别突出。有的村只将部分收入入账,另一部分资金则由村干部个人掌管,特别是除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直接管理的村级收入(转移支付等)以外的其他村集体收入(例如机动地发包收入),大部分由村支部书记个人掌管资金的去向及用途,形成了体外循环、账外账,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二)报销不使用正规票据,手续不规范。按照有关规定,村级支出必须要有正规有效的可报销支出票据,按财务规范进行会签后,才能准予报销。但在目前村级财务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票据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证明人;或者有的大额票据只有审批人、经办人而无证明人;有的票据既无审批人又无经办人、证明人;有的无正式发票,不使用上级规定的规范票据,而是用白条下账,更无任何附件。
  (三)民主理财小组不理财、难理财,形同虚设。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不健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推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直接由村干部任命,民主理财小组只是迎接上级检查时墙上的一个名单,从未行使过理财权利,履行过理财义务,对村级管理听之任之,不能代表群众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村民主理财专用章和民主理财组长的个人私章由村支部书记或者报账员保管,村干部自己花钱自己审查、直接盖章,致使民主理财小组不理财、难理财,形同虚设。
  (四)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一方面以支代收。一部分村主要干部将自己所收取的村集体收入自行开支,年终用白条或发票和工资抵扣。另一方面,账款一人管。
   (五)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部分村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的现象。能见“阳光”的事情就公开,见不得“阳光”的事情就不公开或者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有些财务公开表述不清、条理不明,与账面不一致;村里“小金库”的收支和账外账的情况从来不公开,千方百计躲避上级检查和群众监督,群众无法了解真实情况。
  (六)盲目搞建设,村级债务有上涨趋势。自税费改革以来,村集体收入逐渐减少,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仅能够勉强维持村级的正常运转,部分村非生产性开支过大及举债兴办村级公益事业等原因,造成村级债务化解难度大,且有上涨的趋势。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农村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到位。
  (二)财务人员素质偏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
  (三)农村财务监管人员落实不到位。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
  四、解决问题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完善对“村官”权利的监督制约机制。
  一要严格“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将村级所有收支纳入镇经管站管理,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现象。二要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审批备案制度。严格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流程,所有村级民主重大事项决策要贯彻“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必须经过“四议一审”,即:村干部动议、村“两委”会议合议、党员大会复议、镇党委政府审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五个步骤。村里一次性超过1 000元(含1 000元)的支出和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确需贷款,以及土地调整、工程发包、“四荒”承包、宅基地划分等重大事项,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形成决议后,要报镇党委、政府审批许可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违反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要加大村务公开力度。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干部报酬。水电费、招待费等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列项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村级财务运行状况,特别是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适时开展清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严厉查处。五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考核。对各村财务管理及执行重大事务审批制度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程序操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差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增强村级组织和干部抓好财务管理的责任感。
  (二)提高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切实解决村级干部思想和观念上存在的问题,督促他们自觉端正思想,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三)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推选,预备人员要经镇政府考核后任用。要保证财会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独立性,没有特殊情况,村级不得擅自调整会计和现金出纳员;村主要干部不得兼任会计或出纳员,现在兼任的必须立即调整,坚决避免任人唯亲的现象。要注重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各种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素质优良、敢于负责的财会人员队伍。
  (四)坚决制止村级债务的攀升。教育引导各村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各类建设项目要以不加重农民负担为底线,以不增加村债务为前提,不能盲目铺摊子、搞攀比,不能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更不能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坚决制止村级债务的增加。
  (五)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严格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和法律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丹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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