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责任书 > 正文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7-03-06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篇一:网站建设责任书

附件4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43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

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

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

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

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1-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

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

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

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

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2-篇二:网站安全责任书 网站安全责任书 本单位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

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

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制定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保证所负责网站网页的网络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

一、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

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

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若发现该网站网页中所发表信息明显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删

除,保存有关原始记录,并向学校室报告,在有关部门或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对本网站网页所传输的信息内容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上述第一条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报

学校办公室审核。

本单位保证:在工作中,服从监督;若未做到上述规定,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校内单位网站(主页)登记表日期: 年 月 日

1. 登记表采用打印填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填写完后,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

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由校办审核后加盖校办公章。

2. 若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填表备案。

3. 若申请开通新网站,则需填写该登记表一式三份,与网站开通申请报告一起报校办

审核后,

一份校办留存备案,一份交网络中心办理网站开通,一份由本单位留存。篇三:网站信

息安全责任书 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铜梁 ]分公司: 本单位租用中国电信专线开办互联网网站,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本责任书

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互联网网站备案及其他信息

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内容管理审核制度,

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处理各种隐患。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人员的教

育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

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不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

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

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

的信息,不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

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 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

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五条 保证不通过各种形式为任何其他在中国电信合法约定之外的业务和服务代收费。

第六条 当发现有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的违法活动和有害信息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并书面知会贵单位。

第七条 若违反本责任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 贵单位有权暂停或停止提供托管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直至解除双方 间《互联网接入业务协议》。

第八条 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遵行。

单 位 盖 章:签字人: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 1 页篇四:网站建设书 安全局网站方案书

第一章 前言 如今全社会的信息化建设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政府机关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

是推动中国因特网全面发展的基础。从世界范围来看,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

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已是大势所趋。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把推进发展中国家政府信息化

作为今年的重点,希望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

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而在世界各国积极倡导的“信息高速公路”的五个应用领域中,“电

子政府”被列为第一位,其它四个领域分别是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娱乐。近年来,欧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为提高其国际竞争优势,相继加大了国家信息基础建设

的投入,并规划用网络构建“电子化政府”或“在线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效率、减少官僚作

风、杜绝营私舞弊、铲除腐败现象及便民服务的重要手段,以建立一个反映人民需求为导向

的政府,并以更有效率的行政流程,为人们提供更广泛的、更便捷的信息及服务。电子化政

府最重要的内涵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建构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

关,使得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取用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不是传统的要经过层层关卡书面

审核的作业方式;而政府机关之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是经由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

沟通,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人们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

在此理解上,我公司,根据自身丰富的实践经验,考察中国因特网和信息化发展的现状,

政府信息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对当前的“政府上网”,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实现政府公众信息的网上发布,建立政府机关的因特网网站,公开政府部门的

名称、职能、机构组成、办事章程,各项文件、资料、档案等。进行政务 公开,使普通老百姓了解政府机关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如何循章办事,到哪个政府部门

解决什么样的具体问题。

第二,在基本实现政务公开的基础上,着手开展“电子化政府”的建设工作,实现政府

上网的功能性目标。所谓“电子化政府”, 就是扩充政府的因特网站功能,实现政府的行政

职能,为所有需要与各级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人提供因特网形式的交流渠道,如网上报税、网

上申请、项目审批、网上采购和招标等。全新的“电子化政府”让过去跑衙门办事的车马劳

顿变成现在电脑终端前的轻松击键,改善了政府形象,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为广大

群众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在政府职能上网的带动下,将积极推动各行业和企业的网络化建设,形成“政府

搭台、企业唱戏”的良好局面。由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联入网络,通过网络既进行信息共

享,实现多种社会功能,这个阶段可以称为“网络社会”阶段。通过以上的分析理解,将凭借在interner网站建设与实施应用方面具备的技术实力以及

服务多家政府机构的经验,为“电子化政府”的建设尽微薄之力。

第二章 系统总体设计原则

一、门户网站建设目标 网站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在互联网树立我局的形象,向全社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透明

和全方位的管理与服务,降低办公费用,提高办事效率和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将本

市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为便民服务的“窗口”,帮助人们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与政府各部

门的办事程序,为实现党政各部门之间、党政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资讯互通以及政府对外办公

自动化,为建设“电子政府”打下坚实基础。网站可以成为人们获得市党政信息和实现社会

多种功能的主要载体。我们将建设成一个集信息平台,服务平台为一身的综合门户网站系统,

推行政务公开的窗口。

二、网站程序设计原则 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以系统总体目标为宗旨,为用户提供一个技术先进,成熟可靠,

灵活适用,性能优秀的网站应用系统。因此,系统设计将遵循如下原则:

2.1 开放性:

系统在设计时考虑到功能的可扩展性与维护的方便性,使用的操作平台类型,应用服务

器、编程语言和数据库,将遵循通用性、开放性,以期达到减少后续功能增加,修改的难度,

减少由于维护方、后续服务方的变更,带来系统二次开发、维护的难度。

采用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数据库技术,php开发,mysql作为网站后台数据库,apache

或iis6作为application server。这个组合在测试权威e-week的测试中显示具有最优性能。采用这些技术是完全基于微软平台进行开发,降低了以后的系统运营成本,提高了系统

的稳定性和易维护性!

2.3 高性能:

本系统的硬件搭配,网站设计能够充分胜任对大量事物处理的要求和信息量不断增长的

要求。

2.4 实用性: 网站应用系统以中心需求为目标,以方便用户为原则,在吸取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

量身定做;在统一的用户界面下提供各种实用功能,尽可能降低使用前的培训和使用中的维

护投入。提供前端网页开发的无逢连接。

2.5 安全性:

充分考虑系统及数据资源的容灾、备份、恢复的要求。为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库备份工

具。

充分考虑政府网站的安全要求,作到内外网分离,信息发布管理责任到人。

2.6 规范性:

完全按照iso9001的规范进行系统设计和开发,设计图采用uml进行描述,开发的网站

符合政府网站建设的整体要求。

2.7 可集成性:

系统整体设计原则符合网站工程提出的:高内聚松藕和的原则。做到系统各个模块组件

化,系统整体协调统一。

三、 网站页面设计原则

1、突出网页的美观度,要求布局合理,页面清晰美观。

2、形式新颖,结构清晰,内容丰富,技术运用合理,浏览方便快捷。

第三章 门户网站设计

一、网站整体结构

二、网站功能模块

篇五: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

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公通字[2007]43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

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

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

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

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

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

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

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

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

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篇二:信息安全责任书(单位版)

信息安全责任书

保定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在贵公司托管的服务器或网站所从事的业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部电[2005]501号《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从事任何违反法规的行为,不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发布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不发布组织或实施过激行为的信息、对所属的网站加强监管,发现违法的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制止和清理,及时做好网站备案工作。

保定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对本单位的网站备案和信息内容进行监管,有权在发现本公司托管的服务器或网站上存在备案问题或非法信息问题时,关停网站或服务器;若因本公司监管不力,未及时进行网站备案或由于服务器上存在非法网站、非法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等)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与保定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签名并盖章) 公司电话:

法人手机:

法人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安全责任书(政府与企业)

安全责任书

(社区居委会或管理公司与企业签订版)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 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防火责任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确保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社区居委会(甲方)特与××公司(乙方)签订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二、乙方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消防法规、条例,依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2、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网络,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火责任制,制定好各项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网络。

4、及时掌握和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情况,指导、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提高群防群治和自防自救能力。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促整

改,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6、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三、乙方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条例,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须承担。

四、甲方依照有关法规和条例,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防火的指导、检查、督促,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中出现的困难。

五、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责任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二00年 月 日 二00年 月 日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 责任书 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 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 公安机关(盖章)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147 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 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 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 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 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 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 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 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 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 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 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 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 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 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 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 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 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 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 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 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 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 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 公安机关(盖章)

标签:政府与企业安全责任书 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