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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时间:2017-03-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 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 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农民工工资 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 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清欠工作责 任分工和相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我代表 郑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易地搬迁 项目第一联合厂房工程 项目郑重向市重点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做出 如下承诺: 自确定中标施工企业30 日内,施工合同报送市大项办备 案,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中施工企业每次支取工 程进度款,在签收单上要明确民工工资数额,同时要建立 工程款支付台帐。

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 和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核对施工现场人数,并于每月将月工资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由于工程款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造成恶劣影响的,暂停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暂停新开工项目 的招标投注活动。

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及时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并在签定书面劳动合同7 日内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重点项目办登 记备案,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 等内容。

日内向市重点项目办登记备案,建筑工程决不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因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 格的单位

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或个人订立承包施工合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由我方承担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及工资的统计、存档工作。

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报送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度中, 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 付形式等内容,并由建设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 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问题时,可由市重点项目办从工资保障金中 先予划拨。待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后,及时补足工资保障金 的等额资金。

在日常管理中遇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时,积极协调解决,不推卸责任,情况严重的,以快报的形式向市重 点项目办及时汇报,使重大、突发时间能够得到及时控制 和处理。

由于拖欠纠纷协调解决不及时造成上访或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的,记入本企业不良记录档案,实行市场准入。

明确专人监督建设资金的控制与使用,重点掌握工程款的到位及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月报工作,按照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加改印章,并附工程款 和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凭证,于每月底前报送市重点项目办。

在建设单位核发农民工工资的同时,严格核对农民的人数及工资数额,并对发放明细表签字盖章。

监督工程款的到位及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对款项存在重大缺口,可能会造成重大隐患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 单位。

建设资金监控不到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监督不利,上报不及时造成上访或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的,记入本企业不 良记录,实行市场准入。

建设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 青海刚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兴海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 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 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 工资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全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现经青海刚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施工单位协商签订该项目 中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目标责任书供双方严格遵循执行。

1、自确定中标施工企业 日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并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其中施工单位每次支 取工程进度款,在签收单上要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

2、建设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监督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 付情况月报工作,施工单位应按照表报的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印章, 并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说明,于每月月底报送建设单位并 经监理单位确认,否则建设单位不予批拨当月工程进度款。

3、施工单位明确一名领导主抓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核对施工 现场人数,将月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4、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制 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5、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7 日内向甲方备案。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 时间等内容。

6、施工单位与各专业及劳务分包企业依法签订承包劳务施工合同, 并在 日内向甲方备案,建筑工程不得发包给无相应资质单位和个人。已经中标的工程不得转包第三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 同和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7、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及工资的统计、存 档工作。

8、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 农民工工资,在报送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度中,明确农民工工资 数额,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等内容。

9、施工单位应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 资及其他职工工资问题时,可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予先划拨,待工 资拖欠问题解决以后,再进行工程款结算,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双方签 订的施工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监理单位职责: 10.1、监理单位明确专人监督建设资金的控制与使用,重点掌握 工程款的到位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10.2、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支付情况的月报工作, 按照报表的要求,认真核查落实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 问题及时上报甲方。

10.3、在对施工单位核发农民工工资的同时,严格核对农民工的 人数以及工资数额,并对发放的明细表签字盖章。

11、我们三方必须共同努力,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列入到重点工 作之内来抓,确保兴海县建设项目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为各 自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报送兴海县劳动监察大队一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书

按照“做强产业,做美环境,做实旅游,做优服务”的工作思路,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狠抓落实,力争工作再上新台阶,乡党委、政府决定对2016年度各村(社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特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及分值 (一)经济工作(15分) 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88元。(3分) 2、新发展年出栏生猪100头大户2户,新发展长毛兔300只以上大户3户,新发展年出栏山地鸡1000只以上大户2户,新培养奶牛农场主1户,新发展水产养殖大户2户,新建茶叶加工坊1个。(4分) 3、茶产业发展。(4分) (1)新发展茶叶200亩。(2分) (2)茶叶低改、品改800亩。(2分) 4、完成成片造林150亩。(2分) 5、抓好农民工培训,外出务工增加120人。(2分) (二)党建工作(18分) 1、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肃党内生活。完成党员转正任务。(3分) 2、加强基层基础,开展好“三分类三升级”、“走基层”活动,“四支队伍”作用发挥好。(2分) 3、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严格值坐班制度。(3分)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村务、社务公开。(3分) 5、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重点抓好乡村换届。(3分) 6、抓好远程教育工作。(2分) 7、抓好统战、群团、武装工作。(2分) (三)项目工作(12分) 1、完善7、8、9组道路加宽1.5公里。改造7、8、9组标美路建设2.1公里(4分) 2、硬化邹岗5组至中保宋安村断头路0.5公里。(3分) 3、维修总岗山支渠毛渠3000米,修建山坪塘5口。(3分) 4、完成土地整理项目。(2分) (四)扶贫攻坚工作:脱贫49户、144人。(10分) (五)安全、综治、稳定、信访工作。(10分) (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0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6分) 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3分) 2、完成计生通150条、孕检18人。(3分) (八)完成水费征缴、新农保、新农合工作。(6分) (九)其他工作:完成农民转变为三产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60人,农民转变为农业业主2人。(3分) (十)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交办工作任务。(10分) 二、考核奖惩办法 按乡党委、政府确定的考核奖惩办法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乡政府、各村(社区)各执一份。

书记(签字):乡长(签字):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书记(签字):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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