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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商户安全责任书

时间:2017-03-1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市场商户安全责任书

商户安全经营需要签订哪些责任书?下面千叶帆文摘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篇一:市场商户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本市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场、员工、商户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按照 谁使用,谁负责 的原则,各摊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者负责;

2、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国家违禁产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在市场内进行打架斗殴和偷窃他人财物行为;

4、不准私自改装市场内的电器设备,不准乱挂、乱拉、乱接电源线,如确需要改装,须报市场办批准后,由市场电工统一安排改装;

5、不准在市场内使用电暖气、热得快、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具;

6、不准在市场内给电瓶车充电;

7、严禁在市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8、不准在电闸箱和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处悬挂、堆放商品,不得挪用、围、堵、圈、占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9、商品码放不超高、不出红线,不在摊位内超负荷存放货物;

10、摊位装修,电路设计要符合市场用电安全要求,装修材料要使用防火材料及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

11、每天营业结束时,应对自己的摊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清除易燃杂物,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离开市场;

12、若市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积极配合市场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1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摊位号:

经营者(签字):

北京广安菜市口百货市场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篇二:商户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订立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各经营商户的安全责任。

一、经营单位(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经营区域内的安全经营工作。

二、经营区域内要有明显的的安全防盗、防抢提示和警示标志。

三、商品的摆放要安全,无倒堆、滑落隐患,通道应无杂物,并实施防意外碰伤、滑倒的措施,以保障顾客安全。

四、经营场所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设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设施。

五、正确使用公司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营业设备等作安全检查、保养。

六、对贵重商品、钱物的保管要订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措施,做好防范安全工作,出现丢失、被盗均由经营户承担相应责任。

七、严格按公司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

八、各经营户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均由经营户承担全部责任。

九、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经营户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公司和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经营户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商户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章): 商户责任人:

年 月 日

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篇三:商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商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商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商户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商户组织的消防宣传和消防活动。 商户按要求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器材,定期维护、更换、保养令其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商户经营场不得使用明火。商户装修是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内部消防设施。动火时必须经消防(转载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网:市场商户安全责任书)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不用的杂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火灾发生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消防机关和商场调查火灾原因。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本商户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灾,本商户或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责任书的签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场更换经营者为止。商户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经营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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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商户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加强本市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场、员工、 商户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摊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者负责; 2、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国家违禁产品和易燃 易爆物品; 3、不准在市场内进行打架斗殴和偷窃他人财物行为; 4、不准私自改装市场内的电器设备,不准乱挂、乱拉、乱接电源线,如确需要改装, 须报市场办批准后,由市场电工统一安排改装; 5、不准在市场内使用电暖气、热得快、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具; 6、不准在市场内给电瓶车充电; 7、严禁在市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8、不准在电闸箱和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处悬挂、堆放商品,不得挪用、围、堵、圈、 占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9、商品码放不超高、不出红线,不在摊位内超负荷存放货物; 10、摊位装修,电路设计要符合市场用电安全要求,装修材料要使用防火材料及不能对 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 11、每天营业结束时,应对自己的摊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清除易燃杂物,确认 无任何隐患后方可离开市场; 12、若市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积极配合市场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1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摊位号: 经营者(签字): 北京广安菜市口百货市场中心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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