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贯彻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使林场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全部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加强自身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重视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自身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
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
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定期向党支部汇报个人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不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子女升学、生日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
5不请客送礼,拉关系左后门。
6不参与赌博,工作时间不上网购物、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四、责任考核
每年对党员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自查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白河林场党支部书记:白河林场场长:
党员(干部):
2015.01.10
篇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5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局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局成员,本科室出现重大或恶性事件的。
(三)是本局成员,本科室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领导子女、配偶利用领导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事调动、评先树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
(六)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则,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党员党风廉政责任书)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合作区经合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篇三:党风廉政责任书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农业局党组关于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为保证单位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全面提升和推动单位建设,所党支部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之间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所党支部书记为全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则。各主管所长对所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饲料质量检测,深化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市委和农业局重大决策落实到位。
2、根据分管科室的实际工作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督促科室党员落实。
3、积极配合单位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安排,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
4、切实解决分管科室党员的“慵懒散”问题,促进作风明显转变、效能明显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明显提高。
5、带领分管科室的党员在工作中树立认真负责、精准高效的工作标准,保证饲料及生鲜乳各项参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可追溯性,把好北京市畜产品源头安全的重要关口,为首都畜产品安全的保障做出贡献。
6、对负责的科室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并将收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党支部,日常主动向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检查考评
1、各主管所长要结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对照党风廉政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情况。
2、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年底由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评,检查结果要纳入2015年对各科室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四、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结合全面工作考核,给予优秀等次评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利的,主管所长要督促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生违规违纪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科室,按照所廉政
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3、各主管所长对分管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对自己分管的科室发生重大违纪行为和严重违法案件的,该主管领导要在党支部大会上做出说明,并承担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凡责任人变动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此责任书的目标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党支部书记、分管所长、办公室各执一份。
所党支部领导(签字) 主管所长(签字)
2015年4月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