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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2016年招生计划

时间:2017-03-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华科2016年招生计划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招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21384次 添加时间:2016-03-09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学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

三、招生程序

1.报名

学生本人以真实诚信为原则,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招生”,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人限报1个专业),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此表需由申请人所在中学审核盖章,并附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相关证明(要求规格均为A4幅面纸张)一并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向我校提供考生个人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需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向我校寄送,一份材料仅对应一位考生。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以邮寄报名表的时间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初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2016年4月底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

3.测试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或作品)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

时间:2016年6月11日—12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入围资格名单确定

(1)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专业确定考生入围资格。

(2)入围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录取政策

所有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所对应的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学校即予以录取。对于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理科学生或者高考单科成绩满分的理科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

注:

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②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工作机制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传 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s://zsb.hust.edu.cn

华科2016年招生计划

华中科技大学 2016 年湖北地区招生计划 院系名称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软件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学院 物理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舰船军械技术干部) 能源与动力工程(舰艇技术干部) 轮机工程(舰艇技术干部) 通信工程(通信技术干部)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对抗技术干部) 软件工程(信息技术干部) 自动化(海军导弹技术干部) 测控技术与仪器(海军导弹技术干部)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 应用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 工业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功能材料 计划数 5 2 3 4 6 3 3 3 5 5 6 6 15 18 19 72 16 12 38 8 9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封装技术 能源与动力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轮机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生物科学(国家理科培养基地) 生物技术 生物信息学 生物信息学(基地班)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制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8 45 7 5 68 7 19 9 11 7 6 10 8 38 25 12 24 18 76 16 57 7 6 软件学院 软件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工程科学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 管理学院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测控技术与仪器 自动化 物流管理(物流系统工程) 建筑学(五年制) 城乡规划(五年制) 风景园林(五年制) 工程力学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工程管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工程科学学院) 财政学(税务)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 财务管理36 5 8 28 10 10 9 4 17 50 11 15 12 13 15 13 11 7 13 2 2 10 5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人文学院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学院 临床学院 临床学院 临床学院 临床学院 临床学院 临床学院物流管理 经济学(实验班) 经济统计学 金融学 金融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英语二学位) 哲学 传播学(网络传播) 法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公共事业管理 英语 德语 日语 翻译 法语 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贯通培养) 临床医学(五年制)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 口腔医学(五年制) 中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 医学检验技术11 7 8 11 8 23 6 4 7 2 2 2 2 2 1 2 2 32 55 5 4 5 5 基础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法医学系 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 药学院 药学院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学院 物理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自动化学院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医学实验技术(医学科学实验班) 预防医学(五年制) 法医学(五年制) 护理学 护理学(五年制、英语班) 药学 药学(生物药学基地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 物理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 物理学(严济慈物理学英才班) 生物科学(贝时璋菁英班) 自动化(卓越计划实验班)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卓越计划实验班)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卓越计划实验班) 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卓越计划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卓越计划实验班) 生物医学工程(生医卓越计划实验班) 生物技术(基础学科生物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电子信息工程(电信卓越计划实验班)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类数理提高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卓越计划实验班)12 12 5 26 30 17 6 6 7 5 5 6 2 12 2 6 2 5 4 4 4 4 6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自动化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临床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学院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临床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王大珩”光电创新实验班)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集成电路卓越计划实验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卓越计划实验班) 自动化(自动化理工交叉创新实验班) 土木工程(土木卓越计划实验班) 物流管理(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经济学(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临床医学(六年制中德实验班)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能源与动力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电子信息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通信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电子科学与技术(国家专项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专项计划) 测控技术与仪器(国家专项计划) 自动化(国家专项计划) 土木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水利水电工程(国家专项计划) 临床医学(五年制、国家专项计划) 预防医学(五年制、国家专项计划)4 3 3 4 5 2 2 5 7 4 4 3 4 4 3 2 4 4 2 3 3 华中科技大学 2016 年

华科2016年招生计划

文史类 院系名称专业计划数备注管理学院工商管理2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2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2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新闻学2法学院法学3社会学院社会学3社会学院社会工作3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2外国语学院德语2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2管理学院财政学(税务)2 理工类 院系名称专业计划数备注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2物理学院物理学2物理学院应用物理学3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3化学与化工学院应用化学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业工程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功能材料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封装技术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核工程与核技术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2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科学(国家理科培养基地)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技术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信息学(基地班)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3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通信工程2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电磁场与无线技术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2软件学院软件工程4第三、四学年学费按学分折合为16000元/年自动化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4自动化学院自动化3自动化学院物流管理(物流系统工程)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乡规划(五年制)2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风景园林(五年制)2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工程力学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土木工程2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交通工程5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工程管理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3管理学院财务管理2管理学院物流管理4经济学院金融学2经济学院金融工程3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3经济学院国际商务(英语二学位)3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传播学(网络传播)2外国语学院翻译2外国语学院法语2临床学院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贯通培养)2研究生培养阶段学费标准待定临床学院临床医学(五年制)8临床学院医学影像学(五年制)2临床学院口腔医学(五年制)2基础医学院医学实验技术(医学科学实验班)2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五年制)2药学院药学2药学院药学(生物药学基地班)2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2物理学院物理学(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1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科学(贝时璋菁英班)2自动化学院自动化(卓越计划实验班)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卓越计划实验班)2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卓越计划实验班)2经济学院经济学(经济学创新实验班)1临床学院临床医学(六年制中德实验班)2药学院药学(药学创新实验班)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国家专项计划)4国家专项计划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通信工程(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专项计划)6国家专项计划自动化学院自动化(国家专项计划)2国家专项计划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土木工程(国家专项计划)5国家专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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