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无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9条规定的情况发生。二是继续执行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未新增要求提供证明的事项。三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印发《关于印发全市能源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能源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节后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强化电煤保供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复工复产封闭运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煤矿按照'坚持疫情防控优先原则、安全生产底线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原则、职工集中管理原则“的四条原则,督促复工复产煤矿实施封闭管理,对节后返岗职工做好登记报备,开展健康体检,实施居家观察等措施,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四是我局目前行使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进驻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全程办理。2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网上办理,今年网上办理1件。五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按照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已经基本建立和完善了我市能源领域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目前收录107户能源领域市场主体(企业)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27人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按要求开展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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