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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持有证明书

时间:2017-03-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股份持有证明书

持投数额: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股份 获得依据:本股东持股证明书系依据深圳市*********有限公司章程第 *****条规定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经公司盖章、 董事长签字, 股东确认盖章签字后生效。

一式两份, 由公司董事会和持股人各自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机构: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注册日期: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元(转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股份持有证明书)整 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股本总数:万股(按实收资本壹元壹股计算) 持股类别:记名式面额股东持股证明书股权转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证书附件:全体股东签字的公司章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入股付款收据。发证公司(盖章) :持股人(盖章) :董事长(签字) :持股人确认(签字) :股东姓名: 股东住址: 获得方式:发起认缴获得 支付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认购万股 签发日期:

股份持有证明书

你这个股东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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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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