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需要收集的幕墙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一、需要收集的幕墙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厂家或经销商提供,
并加盖厂家或经销商印章) 1、 铝合金型材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2、 幕墙用钢材性能检测报告
3、 幕墙用五金(衬垫)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4、 幕墙板材(铝板、石材)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5、 玻璃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6、 保温材料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7、 防火胶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8、 硅酮结构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的质量保证书、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报
告
9、 化学锚栓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检测报告
二、需要送检的材料(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1、 幕墙“四性”性能检测即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平面内变形 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需要有四性性能检测图纸)
2、 铝合金型材外观质量、涂层厚度、韦氏硬度、抗拉强度(普通铝型材),韦氏硬度、纵向剪切、横向拉伸试验(隔热铝型材);
3、 幕墙用钢材物理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冷弯结果180°
4、 玻璃露点、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传热系数报告(中南玻璃厂提供,我方需提供节能备案表给玻璃厂方)
5、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玻璃幕墙用硅酮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报告
6、 石材干挂胶粘结性试验报告和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相容性试验报告
7、 铝板:外观质量、涂层厚度、附着力
在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中,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类型的进场材料应
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做见证取样样品具体规格、尺寸和数量需向检测站咨询。
三、需要做现场实验的有:
1、后置预埋件的现场拉拔试验,抽取数量应按规范规定的比例采取 随机抽样的依法进行;1/1000(比例)
2、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剥离试验,抽取数量为每100个组件抽取1件。 3、如果采用双组分硅酮结构密封胶,还应做混匀性(蝴蝶)试验和拉断(胶杯)试验。同种类型做一组即可。
四、需要提供的各参建单位的资料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幕墙分包单位、勘察单位名称
2、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幕墙分包单位的资质报审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员B证、工程师证,施工员证、质安员证、安全员C证、材料员证、造价员证,项目架构表及人员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永和公司)
4、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幕墙工期、申请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幕墙图纸会审时间
陈伟龙
粤丰广场幕墙资料
篇二:铝板幕墙建材合同
铝板幕墙建材承揽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需供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信守合约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铝单板
1、 2、 3、 4、 5、 6、
工程名称:铝板基材:
板材涂层:采用 喷涂 颜 色:
运 输:
加工过程:按甲方确认加工图纸要求剪板下料、折边、加工成型、加角码、加加强筋及铝板单面喷涂。
二、铝单板单价(人民币)、面积及总货款:
说明:
(1) 以上单价为铝板工件采用“1300mm*4000mm的标准规格铝板加工,长度超出4000mm且不超过5000mm
的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10元/平方,长度超出5000mm且不超过6000mm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20元/平方其他规格超长板单价另议(铝板是否超长以展开面积为准)宽度超出1300mm且不超出1400mm超宽板
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10元/㎡;宽度超出1400mm且不超出1500mm超宽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15元/㎡;宽度超出1500mm且不超出1600mm超宽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20元/㎡;宽度超出1600mm且不超出1700mm超宽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25元/㎡;宽度超出1700mm且不超出1800mm超宽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30 元/㎡其他规格超宽板单价另议(铝板是否超宽以展开面积为准)。单件板折弯刀数6刀以上、单件板焊缝达到1米以上为普通异形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10 元/㎡;单件板折弯刀数9刀以上、单件板焊缝达到4米以上、菱形三角形、梯形、扇形、弯弧板等不规则折边为特殊异形板在原单价基础上增加 20 元/㎡;开槽板按开槽长度加3元/M加工费;另长焊板焊缝 10 元/m加工费.鲜艳颜色加收 6元/平方(含珠光色、金色、古铜色、香槟色、红色、蓝色、蓝银、绿色等)。
(2) 以上单价含铝板加工费、标准加强筋、标准铝角码、喷涂及包装。加强筋间距600mm~650mm(角码及
加强筋按常规制作,沿铝板长边方向每隔650mm 间距装一条加强筋,沿铝板短边方向不装加强筋)。
(3) 以上单价含货运费(每次发货低于200平方运费由甲方承担,因为发货数量少,铝板需用木箱包装发零担,
木箱1000元/件)(备注:因甲方中途变更交货地点的,乙方因此较之前所确认地址所多付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4) A、按铝板见光面积计算,折边≤2公分不计入面积,折边超过2公分全部算入面积(单件铝板面积小于1
平方按展开面积计算,折边全部算入面积)
B、单件板面积≤0.1平方的,除按实际全展开面积计算外,另外加收30元/件加工费用
(5) 以上单价不含铝板单件成品拼装费用。双曲面板(球形板)视加工难度另行定价。 (6) 角码如需特殊定制,根据定制角码成本协商收取费用;
(7) 加强筋如需特殊定制的,另收取10元/平方加工费用或者双方协商。
2、加工图、材料面积清单,色板由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加工依据,按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付款(每批货到现
场甲方必须验收并签字确认送货清单)。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甲方当天需付人民币。
2、货物加工完毕,装好车由乙方通知甲方,款到发货。甲方指定
对单付款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 QQ号: (如果要变更负责人的,麻烦在我司发单前出示纸质委托书签字盖章传真到我司并注明“传真件或扫描件有效”字样)。
3、关于本合同所涉及的货款,甲方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四、交货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收到定金及确认不可更改的铝板加工图纸、面积清单及颜色色板之日起
天从工厂发第一车货(备注:双曲及特殊异形板视其加工工艺难度在此供货时间另加7-10天)。 2、其余货物按施工方工程进度,协商供货。(注:甲方连续超过30日未下订单的,即视为再无新订单,所有
货物均已下单)
3、甲方下单给乙方当天之日算,甲方连续超过40日不提货的,逾期每天按未提货货款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
金赔偿给乙方;
4、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验收。 A、收货地址B、该
收货人在销售单上签字生效(如果要变更收货人,麻烦在我司出货前出示纸质委托书签字盖章传真到我司且传真件有效)。并且每次供方货到甲方工地,指定收货人要出示身份证原件给我司委托送货司机确认并拍照,以便确保双方利益;
C、供方货到工地,甲方要组织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验收,并在供方提供的送货单(一式两)上签字(包括姓
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并各执一份(送货单签名传真件或扫描件、照片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交货时提供证明:
1)发货清单; 2)产品质量证明书;3)销售单。4)质保书
五、产品验收标准:
1、按甲方确认的加工图、颜色样板(乙方提供产品封样)以及乙方的发货清单和销售单作为验收依据。
2、每车货到工地,甲方对此车货的数量、尺寸、颜色验收。 3、其它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标准。
4、验收方式及期限: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代理人清点数量并签字后甲方应及时按约定质量标准验收(色差除外),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7天内给乙方书面说明,乙方及时派人处理,逾期不进行书面说明发到乙方公司的,则视为所收货物全部合格;如货到工地,已安装产的铝单板产品发现质量不合格乙方只负责免费负责更换铝单板产品,因拆御返工所产生的拆御费用、人工费用、再安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外表面色差需要安装上墙后才能验收,色差问题产生的拆御费用、人工费用、再安装费用及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
A. 提供工程总体立面图、铝板编号位置图等,明示铝板排列位置及安装顺序,以便
乙方按顺序生产产品及喷涂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进度。 B. 负责按时支付定金和货款。 C. 负责现场卸货及验收。
D. 甲方变更技术图及颜色应在乙方未生产之前书面通知乙方。
2. 乙方:
A. 按时按量进行供货。
B. 负责产品质量并保证其服务承诺。
C. 负责提供材料清单、产品质量保证书、销售单。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货,则视为违约,逾期每天按当批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2、 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支付货款,则视甲方违约,逾期每天按应付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乙方
有权拒交货物,直到甲方付清货款为止(此种情况下,乙方拒交货或延期交货均不属违约行为),若甲方在乙方财务人员传收款明细单到甲方处当天起15天仍未付清货款,超过15天的甲方每天按当批货款的5‰罚款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止发货并有权单方取消合同,乙方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一旦甲方将各批次的产品图纸下到乙方处,甲方就必须遵守约定,不得另找其他加工单位加工该批次产品,否则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 由于甲方变更技术图纸、颜色或数量乙方已经生产,由此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4、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时,则乙方交付货物的期限自动以相应时间延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乙方
延迟交货的期间未超出甲方延迟付款的期间,即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5、 宽限期:如本合同一方未能在合同所规定期限完成相应的工作,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在另
一方允许下,则不视其为违约,宽限期不计违约罚金。
6、 到达交货地点付清货款后的铝单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付清货款的铝单板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
理。
7、 货物验收后,因甲方原因造成铝单板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铝单板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
责。
8、 到达交货地点落地验收合格且付清货款后的货物所有权归甲方;验收合格但未付清货款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所有。
10、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其它任何个人及单位对于本合同中的货物无所有权及使用权。
八、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以电子文档形式传送的铝板加工图纸、铝板面积确认单、对账单等等,
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需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对账。任何一方在接到对方发出的对账单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对账单或就对账单的数据提出异议。确认对账单或就对账单的数据提出异议都应以签字、盖单的形式回复,若未在3个工作日签字、盖单的形式回复,则视对账单的数据无异议。
3、如甲方在同一工程项目上超出本合同明示的产品数量继续使用乙方的产品,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超出部份的产品价格和其它相关事项;若双方未能就超出部分补签新的协议,且届时铝锭(或其它原材料)的市场价较本合同签订时铝锭(或其它原材料)的市场价变化较大,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加工铝板。
4、本合同除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写签字有效外,其他手写、涂改均无效(如涂改部分必须由双方盖公章才有效)
九、其它
1、若因自然灾害及战争,则视为不可抗力,由此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则乙方不需承担违约或其它任何责
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涉及双方的争议,双方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双方律师费用等所有费用由败诉承担;
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扫描与原件具
篇三:铝塑板检验指导书
原材料检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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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检验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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