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三生教育”的核心指向_什么是三生教育

时间:2019-01-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教育的终极目的指向人的幸福,开展“三生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目的的重要内容之一。“三生教育”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理念、教育行为,其核心价值也必然指向人的幸福。
  【关键词】“三生教育” 生命教育 生存教育 生活教育 幸福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2)03-0025-02
  
  费尔巴哈曾提出,只有幸福的存在才是存在,只有这种存在才是被渴望的可爱的存在,因此,“人的任何一种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幸福与教育是什么关系?通常的答案为:幸福是教育的目的。“教育以人的生活为目的,人的生活以幸福为目的,教育以幸福为目的。”现代教育的本质是引导学生精神的成长,幸福教育的本质同样也是促进学生精神的发育和发展。人的本体价值和社会价值以及人的现实价值和理想价值,集中体现在人的生命、生存和生活的演进过程中。
  以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为内容的“三生教育”,既是一种教育理念,又是一种教育行为,其教育目的是“通过学生主体对主流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的认同、内化以及实践”来逐步提升人的主体性、发展性、超越性。作为一种以人的生命、生存、生活为中心的人本教育思想,其价值本质就是通过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实现人的生命、生存、生活的全面发展。
  一 幸福的内涵
  幸福是人类生活的永恒情结,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原动力,这是一个自明性的人类生存事实。对“幸福”的最初理解可追溯到古希腊。苏格拉底提出幸福要通过人的理性认识来追求和把握;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牧口常三郎(Tsunesaburo Makiguchi)认为幸福是价值的创造;尼尔(A.S.Neill)指出,幸福意味着发现兴趣,生活的目的是寻求幸福;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指出,人类主要关心的东西是幸福,等等。显然,以服务于人的生活为使命的教育活动,自然也要以成就人们的幸福生活为使命。
  通过以上学者对幸福的定义,可以从中发现,对人类生命的理解和关怀是各种幸福理论的基础与核心,而幸福的源头则是人类的需要和欲求。人是一个需要体系,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和欲望的实现和满足。故当代伦理学对幸福的界定是:“幸福是人们在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的满足。”从而将幸福释义为人自我实现后得到的一种满足感,一种需要和欲望得满足后的状态和心理体验。
  从人类发展的动力来考察,可以发现,人类是在对幸福的永恒追求中不断进步的。有学者甚至断言:“人类的一部发展史就是这样一部对幸福的追求史,就是一部通过对幸福追求而不断探究人的存在意义、存在方式、存在内容的反思史。这种现实的、活生生的探究史表现在理论形态上,就是幸福思想的发展史,这也即意味着幸福思想的发展史从一个特定侧面反映了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化历程,揭示了人类自我批判、自我提升、趋向圆满的求索历程。”可见人类对幸福的永恒渴望,使幸福对人生具有了终极意义和永恒的动力性。也正是从这个最美好和最深刻的意义上来理解幸福,不难看到,不仅在教育与幸福之间有着深刻的关联,而且所有的教育在本质上都应是幸福教育。
  二 为了幸福的教育目的论
  教育是人类获得幸福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其产生过程还是目的都是为了人这一“生成着的存在”的最终的幸福。
  教育可以使受教育者的各种潜能胚芽接受文明的儒化而完满地展开,帮助受教育者接受人类积淀的文化的滋养,而接受教育的过程就是受教育者“文而化之”的过程,是人类特有的追求当下及未来幸福生活的有效途径。教育赋予了人思想的能力,使理性思考成为人类的基本特征。从而区别于“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动物,“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赋予了人类第二重生命―――精神生命,精神生命使人超越自然生命的有限性而成为世界的主宰。卢梭曾说:“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歌德亦认为:“人不光是靠他生来就拥有的一切,而是靠他从学习中所得到的一切来造就自己。”所以,“人之为人”要经过后天的教育,接受教育使人走向自觉的类存在,从而拥有了更广阔的幸福空间。
  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指出,教育工作要更好地“为年轻人的幸福生活做好准备”,尽管幸福“不是教育或生活的唯一目的”,但它是教育的核心目的,“好教育就应该极大地促进个人或集体的幸福”。也就是说,教育活动的其他目的要围绕“为了幸福”这一核心目的来安排,其他目的是帮助学生间接实现幸福的手段和工具。
  人是由生命、生存和生活构成的有机体。人的发展是生命发展、生存发展和生活发展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运动过程。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从生命、生存与生活三个维度来展开的。生命是人之根本,是人生存、生活的物质前提,生命价值是人首要的价值,生命价值是人的生存价值、生活价值的根本指向。生存是沟通生命与生活的中介和桥梁,是实现生命价值、生活价值的基础,生命价值与意义要落实到实践层面、生活价值与意义要上升到理论层面,都要通过生存领域才能更好地实现。生活是生命、生存的实践“场域”,是实现生命价值与生存价值的基本指向,生命与生存领域中的实践要实现的基本目标就是生活价值。生活领域中的实践以及产生的问题会对生存、生命产生深刻的影响,很多生存困境、生命危机就是直接来源于生活领域。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云南省“三生教育”的首倡者罗崇敏提出“‘三生教育’能把人真正引向生命领域,引向生存世界,引向生活未来,是真理教育、能力教育、自由教育、尊严教育。我们要通过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建设人的主体价值”。罗崇敏认为,教育的终极价值,是使自然人成为社会人,成为有价值的人,成为幸福的人。教育终极价值的真正实现,也就实现了个人的幸福、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幸福、人类的幸福、自然的幸福。如果教育不能最终实现人的幸福,教育就失去了终极目标的指向,也就失去了教育存在的价值。
  教育不仅是一种社会实践方式,也是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它的本质在于不断完善人的生命,提升人的生存,完满人的生活。教育的本质内在地规定了教育促进人的生命、生存、生活的整体发展、和谐发展、互动发展的这个主题和核心内容。教育只有植根于人的生命、生存、生活,彰显人的生命、生存、生活诉求,才能真正实现其本真的价值和终极目标。
  三 幸福是“三生教育”的核心指向
  “三生教育”就是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接受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和生活教育,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也就是通过整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力量,激发学生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践,最终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作为影响人身心发展的“成人”的活动,从根本上必然关涉着对人的生命的理解和终极关怀,与人类的幸福具有天然的血亲关系。韩跃红教授在《促进幸福是三生教育的高层目标和积极意义》一文中指出:“‘三生教育’有两个目标,一个是保护生命,另一个是促进幸福。保护生命是底线目标,促进幸福是高层次目标。”幸福既然蕴含于教育对人的终极关怀之中,那么教育要想帮助学生获得幸福,就应该关怀学生的个体生命,关怀生存和生活,这与三生教育的本质诉求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关怀个体生命,可以说这是教育关怀的基点。人是教育的对象,实质上指人的生命是教育的对象。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指出:“教育活动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关怀意识、关怀能力和人性中的关怀品质。在教育生活中,引导学生关怀住所、关怀宠物、关怀大自然、关怀他人、关怀自我等,都是为了幸福的教育事业的重要构成。”关怀生命就是要求教育尊重人的生命和主体性,抛弃工具化的塑造,使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真正感受到生命的尊严。而生命教育在本质上正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健康地发展生命,提升生命质量,实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的教育。通过生命教育,使学生认识人类自然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存在和发展规律,认识个体的自我生命和他人的生命,认识生命的生老病死过程,认识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命存在和发展规律,最终树立正确的生命观,领悟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以个体的生命为着眼点,在与自我、他人、社会、自然建立和谐关系的过程中,促进生命的和谐发展。
  其次,关怀生存和生活。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生存教育理念,认为“教育的使命,正是为了准备未来,使教育对象学会生存”。人的生活,是建立在人的生命和生存基础上的,是人的生命和生存的目的和意义。生活是人区别于动物生存的特有形式,与幸福原本就是统一的,脱离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就是脱离了幸福。
  生存教育正是帮助学生学习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保护生存环境,强化生存意志,把握生存规律,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树立正确生存观的教育。通过生存教育,使学生认识生存及提高生存能力的意义,树立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正确生存观;帮助学生建立适合个体的生存追求,学会判断和选择正确的生存方式,学会应对生存危机和摆脱生存困境,正确面对生存挫折,形成一定的劳动能力,能够合法、高效和较好地解决安身立命的问题,为幸福生活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生活教育正是帮助学生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实践生活过程,获得生活体验,确立正确的生活观,追求个人、家庭、团体、民族、国家和人类的幸福生活的教育。通过生活教育,使学生认识生活的意义,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帮助学生提高生活能力,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的爱心和感恩之心,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形成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生活追求;让学生理解生活是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等组成的复合体;教育学生学会正确比较和选择生活,理解生活的真谛,处理好收入与消费、学习与休闲、工作与生活的关系。通过生活教育为创造可能的生活提供动力,并通过可能生活的现实转化,获得幸福的底蕴。
  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因此,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与生活教育创新整合成“三生教育”,是符合人的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的。实施“三生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任务。“三生教育”适合任何国家、任何民族,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促使个人和家庭走向幸福的教育,是赋予民族创造力的教育。通过开展“三生教育”,个体不断提升追求幸福的境界,帮助个体在教育生活中体验到真正的幸福,最终达到教育的终极关怀指向。也唯有如此,“幸福”才可能从一种乌托邦的应然诉求走向现实。可以说,有了幸福这一教育目的的引领,教育教学活动就不再是一种令人感到压抑、苦闷、痛苦的生活经历,而是一个充满愉悦、让人神往、魅力四射的人生乐园,教育活动的全面育人功能随之得到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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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庞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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