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发展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解读 档案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生产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它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文书档案、工程档案、合约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特指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程档案管理执行技术部《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办法》(附件1),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约法务部《合同档案管理办法》(附件2),财务档案执行财务部《财务资料管理制度》(附件4),人事档案管理执行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附件5)。
第四条 职责划分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下辖档案室,按统一领导、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应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公司文书档案由公司档案室组织审查、整理、立卷归档。
公司工程档案(竣工资料)由公司技术部组织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定期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公司合约档案由公司合约法务部组织审查、整理、立卷归档,定期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
公司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立卷归档、自行管理,指定存放、专人调档。
公司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立卷归档、专人管理。
第二章 档案室管理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及各部门档案工作具有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提供利用的双重职能。
第六条 公司档案室由公司办公室主管,是公司档案、资料的贮存基地和利用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工作,同时指导各部门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修订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协调解决档案工作有关问题;
(三)负责接收各部门档案的移交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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