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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准考证号查询

时间:2017-04-1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会计考试常见问题答疑

河南省会计类考试(评审)、办证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 2013-04-12 16:31:26来源: 本站原创浏览次数:264035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类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应考几科?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我省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https://www.hncz.gov.cn:8002/henancms/kjcygltz/158.jhtml)

2、2015年度全省考试安排?

全省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和非统一报名时间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非自选模式):

年度内第二、四季度的首月5-15日为非自选模式报名阶段,16-30日为考场安排阶段;次月的1-10日为准考证打印阶段;其余时间为现场考试阶段。 在非自选模式下,没有报名人数限制,但考生不能自由选择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报名结束后,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等考场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退还相关费用,不安排其他场次考试。

(2)全省非统一报名时间(自选模式或非自选模式):

年度内第一、第三季度,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根据预报考人员数,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安排考试报名方式(自选模式或非自选模式)和考试时间。

在自选模式下,考生报名过程中可以根据各考区考场安排,自行选择考点、考场和考试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

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1、身份证号错误:任何人都不能修改,请重新注册一个正确的考生身份证号信息。

2、因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任一项错误而继续交费的,造成不能考试的,责

任自行承担。

3、姓名、照片错误:未参加过报名考试的,请交费前到预报名的考区受理机构修改。由于信息错误未能参加考试的,请到所报考区受理机构进行修改。

4、请确保录入的手机号是您正常使用的,否则会影响到您的报名,一个手机号码只限一名考生使用。

5、考生注册时,不验证手机号,注册成功后,请尽快验证手机号,如果不验证手机号,会影响到您的报名。

3、考试辅导教材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大纲请见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辅导教材是:《会计基础》(河南省会计学会编,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河南省会计学会编,河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初级会计电算化》(河南省会计学会编,中国商业出版社,2015年5月出版)。

购买教材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或到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购买(郑州市政七街丰产路口向东100米路南)

4、报名的时候,系统提示已有报名序号,报不上名,是怎么回事?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个季度内多次报名。按照规定,每人每个季度只能报考一次(两次报名时间间隔90天)。如果前一次报名缴费未成功,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清除报名序号,然后才可重新报名。

5、准考证打印时间是什么时候?

请认真阅读报名考区公告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进行打印,打印时,建议您保留一份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是您参加考试和领取会计证的重要凭证,请勿丢失。

6、考试结束,什么时候能查询成绩?如何查询?如果准考证丢失,如何查询成绩?

参加一、三季度考试的考生,请在本考区同一批次结束后5个工作日查询成绩。 参加第二季度考试的考生,请于7月5日左右查询成绩。

参加第四季度考试的考生,请于次年1月5日查询成绩。

成绩查询网站:

河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

https://www.hncz.gov.cn:8001/he-eams/NetService/ExternService/Query/Query_ExamGradeQuery_Main.jsp?examType=CompExam)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请牢记您的准考证号,若准考证丢失,请咨询考区。

7、考试通过,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携带什么证件?什么时候可以领?去哪里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同一底片1寸免冠照片1张;

(3)网上打印的领证申请表。

具体领证流程请咨询考区财政部门。

提示:2015年3月31日前考试通过还没领取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4月20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省辖市考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获取证书编号,做完信息采集,经审核后领取。

8、在网上填写从业资格申请表填写有误,已提交,怎么办?

申请表个人没有修改的权限。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发证机关由工作人员进行修改,并领取从业资格证书。

9、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内调转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调入地财政局办理调人手续。(不需办理调出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会计从业资格证跨省调出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证件是什么?

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应当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

请先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网上打印的调转单(一式三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11、会计从业资格证省外调入的程序和需要什么证件?

省外调入必须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调转平台无信息者不予办理),调出地操作成功后,请携带调出地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手续、调入单位工作证明和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部门查询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调入省直的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会计从业资格证信息采集的程序是什么?

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只针对已持有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持证人员不予办理。

(1)持证人员请登录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

(https://www.hncz.gov.cn:8002/henancms/kjcyryxxcj/index.jhtml),按照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持网上打印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填表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原件到发证机关或其办事大厅确认。

(2)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3)本次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内容,均按照财政部最新的“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基本信息”内容进行配置,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各项内容。所填信息,准确可靠,无任何虚假信息,否则自愿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结果。

13、信息采集完成后,如何换发新证?

现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有效。确需换发新证的会计人员,请在信息采集结束后,携带信息采集回执表、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到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14、会计人员如何进行年度继续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等有关要求,会计人员自发证之日第二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分。2011年起,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上学习方式(网址: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https://www.hncz.gov.cn:8002/henancms/whjxjy/index.htm,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全的,可以在网上补学。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我省的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面授方式,《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已下发,请高级会计人员及时报名参加培训。报名方式:各参加培训人员,根据会计人员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报名,办理参加培训登记手续;省属单位到省总会计师协会报名,或者在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

15、继续教育完成后,是否还需要到发证机关进行年检?

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会计管理系统会自动记录继续教育记录,请会计人员自行登录查询教育状态,不需要办理年检手续。

16、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条件有哪些?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视同完成24学分的如下: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考试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参加初、中、高级会计师符合条件并无缺考、违纪的,省财政厅统一导入,不用再备案);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学籍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4)独立承担河南省财政厅或河南省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课题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论文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出版物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7)参加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证明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8)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折算为24学分(请在下个年度2月底前携带有效证明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备案)。

17、继续教育报名的时候,手机号变更、收不到验证码或提示手机号不存在,如何解决?

答: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必须先进行“会计人员手机号认证”,才可以报名,否则报名时会因“无手机号”而收不到短信。请进入“ 会计人员手机号认证”界面,

“https://www.hncz.gov.cn:8001/he-eams/NetService/ExternService/Apply/Comp/Apply_Comp_MobileChange.jsp”认证您的手机号码。

篇二:会计从业资格证具体报名方法

2011年下半年肇庆市城区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一、受理对象

网上报名系统暂时只接受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生、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

非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生或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市属单位在职人员(即端州区、高要市、鼎湖区的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到其相应的财政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为做好2011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无纸化考试的报名工作,报名网站分别提供了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业务,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一)个人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61.146.213.189:8390/),录入资料并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一寸彩色证件照应为同一底片)。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2、现场确认: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信息表上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

(1)考生已签名确认的信息表一份;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一份(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市属单位报考人员提供);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单科者提供);

(5)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片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身份证复印

件空白处);

相关复印件需按以上顺序装订起来。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3、修改报名资料:考生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选择“修改报名信息”界面,利用本人身份证号和设置的密码,查询个人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提交报名资料后,按系统提示打印信息表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请仔细核对个人报名资料后再提交。考生资料以网上报名资料为准,请勿擅自修改受理单上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4、打印准考证:现场确认交款后,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28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11月1日至11月4日)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考生自行删改准考证信息的,责任自负。

5、考生个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原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源网:会计从业资格准考证号查询)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二)团体报名

1、获取团体报名帐号

为加强管理,有效服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团体,确保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团体报考实行“一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一帐号”的模式,即每个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只能申请一个团体报名帐号,由所在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指定固定的经办人代理一切事宜,一经申请成功,该帐号将作为所在单位的团体报考资格识别帐号,如无特殊情况的不再更改。有关申请要求如下:

(1)为确保责任落实,团体报名经办人只能由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的在职干部职工担任,并由所在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开具在职证明及委托证明;网站不接受由个人自发组织或除会计培训机构以外的社会中介组织的团体报名。

(2)团体报名必须指定固定的经办人,由其联系代理一切报名、领证等事宜;如有更换经办人的,需提前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3)团体经办人的职责:团体经办人需对该团体报考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不认真负责,误填考生个人信息,且没及时在报名确认、修改准考证信息等环节办理信息变更,而导致考生个人信息有误,出现无法顺利考试或成绩作废等情况的,由报名团体自行负责。

(4)团体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0人(含20人)。

(5)申请方式:请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团体报名帐号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所在单

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的在职证明原件、单位(院校、会计培训机构)委托经办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团体帐号申请。属会计培训机构的,请同时带备会计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录入资料:团体经办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账号及密码进行团体报名数据录入及上传数码相(数码相与提交的一寸彩色证件照应为同一底片);

3、修改资料:在办理现场资料确认手续之前,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入团体报名的主界面,利用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资料进行修改。团体报名经办人可利用团体账号查询所有考生的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

4、打印信息表:打印考生信息表。要求考生在每张信息表上亲自签名确认,保证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5、整理报名资料:首先将每位报考者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然后将团体封面、团体汇总表、团体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每份考生的报名资料(按照网络报名注册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单双科分开装订)。

(1)考生已签名的信息表一份;

(2)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报考单科者提供);

(4)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应与网上上传的数码相为同一底片,并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6、报名确认:按规定的时间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需带资料:①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按照第5点的要求);②毕业证原件(报考单科者提供)。

7、打印准考证:确认交款后,团体经办人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准考证资料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20日至10月28日)。准考证信息有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11月1日至11月4日)携带有关证件证明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逾期不办。

8、考生个人及团体经办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及团体经办人的原因,填入报名系统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考试结束后,如考试成绩合格,但系统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三、报名地址及办理时间

1、报名现场确认地址: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公地址: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咨询电话:0758-2229343;传真号码:0758-2231426;

2、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2011年8月25日至9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现场确认、缴款业务)。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考生务必在8月25日至9月28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系统将随机安排每位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在10月20日至10月28日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以免系统关闭,错过打印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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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必背知识点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必背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按报告对象不同,分为财(国家)务会计(侧重于外部、过去信息)与管理会计(侧重于内部、未来信息)

3、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核算(基础)和监督(质保),会计还有预测经济前景、参于经济决策、评价经营业绩的职能。

4、会计的对象是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投入—运用—退出)

(空间范围,法人可以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5、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核算基础)、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必要手段)

6、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基本分类,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大会计要素。

7、会计等式是设置账户、进行复式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资产=权益(金额不变:资产一增一减、权益一增一减益同减)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第一等式也是基本等式,静态要素,反映财务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据)收入-费用=利润(第二等式,动态要素,反映经营成果,编制利润债表(损益表)依据)取得收入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发生费用表现为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

第二章会计核算内容与要求

1、款项和有价证券是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款项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等。

2、收入是指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指企业所实际发生的各项开支和损失,费用是指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是按一定的产品或劳务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是对象化了的费用。收入、支出、费用、成本是判断经营成果及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3、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计算、所得税的计算和交纳、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

4、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会计科目与账户

1、会计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

2、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是合法性、相关性、实用性。

3、账户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记录经济业务的。

4、会计科目(账户)按反映业务详细程度分为总账和明细账。按会计要素不同可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

5、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及关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6、账户的基本结构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业务的日期、凭证号数、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7、账户分为左右两方,哪方增加,哪方减少取决于账户性质和记录的经济业务,账户余额一般在增加方。

8、会计科目和账户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开设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载体和具体运用。无科目,账户无依据,无自由式户,科目无作用;科目无结构,账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实际工作中,科目和账户不加以严格区分,相互通用。

第四章复式记账

1、复式记账按照记账符号不同,分为借贷记账法、收付记账法、增减记账法。

2、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借贷哪方登记增加与减少取决于账户性质及结构。

3、资产、成本、损益(费用)增加为借,减少为贷,负债、所有都权益、损益(收入)增加为贷,减少为借。

4、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借方) 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权益类账户:期末余额(贷方)=期初余额(贷方) 本期贷方发生额-本期借方发生额

5、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6、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余额试算平衡法(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试算不平衡,肯定

有错;试算平衡,不一定正确(重记、漏记、借贷方向错误、科目错误)。

7、会计分录指对某项经济业务事项标明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三要素:账户名称、金额、借贷方向)

8、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一借一贷)和复合分录(一借多贷、一贷多借、多借多贷)

9、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要求:同依据、同方向、同期间、同金额

10、总账(总括记录业务)对明细账具有统驭控制作用,明细账(详细记录业务)对总账具有

补充说明作用总分类账户金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金额合计

1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应交所得税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等于净利润

第五章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2、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

3、会计凭证按照编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4、原始凭证(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购销合同、各种申请单、银行对账单、债权债务对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不能作为原始凭证)

5、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为

一次凭证、累计凭证、汇总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区分: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差旅费报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6、原始凭证基本内容:名称、日期、单位和个人、内容、金额

7、原始凭证填写时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8、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后,应在有关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

9、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10、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11、记账凭证按照使用范围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收款凭证、付款

凭证、转账凭证)列方式分为单式凭证和复式凭证

12、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多张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一原始凭证需编制多记账凭证的,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其原始凭证附在哪张记账凭证下

13、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填写错误的,重新编制。

14、对于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经济业务,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企业采购报销差旅费填制一张收款凭证和一张转账凭证按照填

第六章会计账簿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记录业务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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