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篇二:助学贷款申请表
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表
篇三: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
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区/县 *申请类型: 新生/在校生
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申请学生须如实填写各类信息。
2、标有 “*”数据项为申请人必填项。没有安装家庭电话的,该项填家庭附近可联系的其他电话并注明。
3、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与资助中心所在地一致;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其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借款人为孤儿,应从后两类中选择共同借款人,不能提供共同借款人的,经县资助中心请示省教育部门同意也可申请贷款。
5、与借款人关系应选择父/母/近亲属/其他。
6、学校类别根据录取院校的性质分别在类别1、类别2中各选择一项。 7、申请贷款金额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包含1000和6000。
8、借款学生应根据在校年限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申请贷款期限的上限=学制-年级+1+10,并最长不超过14年。如,学制四年的大学二年级在校生申请第三学年助学贷款,按照前述规则,其申请的贷款期限的上限为12年。
9、高校规定报到日期是指借款学生录取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10、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1、本表一式两份,经办资助中心存一份,经办银行存一份,由经办资助中心统一发放管理。
1、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办理程序:
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普通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汇款→备案登记。
材料准备:
1、《申请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资助管理中心领取,也可在三台教育信息网下载,然后到当地政府民政办、高中学校审批盖);
2、借款申请人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
等;5、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材料均各备两份。2、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贷款程序:
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普通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汇款→备案登记。
资料准备:
1、《申请表》(在高校领取或在三台教育信息网下载,然后须经高校、当地政府民政办审批盖章);
2、借款申请人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读高校对学生的鉴定材料,内容至少包括学生所在院系、学习和思想品德表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情况;4、普通高校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材料和高校的开户行名称、帐户名称及账号等;6、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资料(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材料均各备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