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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31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网发)

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以下特殊情况不在受理范围:

1.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

3.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浦北县);

4.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必须在村委会(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申请资格;

6.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⑶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入学费用→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⑷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⑼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的家庭→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注:根据桂教资助〔2014〕8号文件精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为: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申请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年龄原则上在25-60岁之间(办理贷款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和固定住所在本县(浦北县);

5.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若未还清!不能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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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注:回执金额为0,概不放贷(即已缴清学费的学生,不能贷款)!

四、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为1000元-6000元,必须以百为单位增减。

五、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

七、偿还贷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自付利息,结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得顺延;毕业第三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息每年12月正常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二)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每月的1日~10日通过系统提出申请,11-15日之间将钱存入支付宝账户,20日银行自动扣收。

(三)逾期还款:无需在系统提出申请,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除11月外,每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利息记至20日。

八、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一)在校生参军:

1.方法一:办理提前还款。

2.方法二:可以不做提前还款,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如果学生在毕业前返回高校继续就读,可以在毕业前携带相关复学证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同样按原还款计划到期还本付息。

(二)当借款学生出现失踪、死亡、移民等情况时

1.由县区资助中心留档相关证明。

2.要求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三)当借款学生必须出国才能完成学业:

1.高校及时与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

2.由高校督促学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四)学籍异动:

1.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2.休学的学生,首先要求其办理提前还款,未办理提前还款的,在复学后带上相关复学证明前往资助中心,才能够为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同时签订变更单;休学后复学未主动与县中心办理手续或未及时办理手续的,按原还款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九、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1.登陆系统: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录入申请信息。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例:学生要在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浦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填写就读高中,复读过的学生填写原毕业高中;职校生填写就读职校)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入学年份、学制、学历。

注意: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均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如不清楚院系名称、专业科类别的,可在网上查询或打电话到高校询问清楚再填(录取通知书上有联系电话);2.新录取学生学号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完整详细,以免影响贷款审批, “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1.家庭地址、户籍地址的镇、村委会、门牌号部分信息系统里没设置有选项,由学生本人根据身份证、户口簿信息补录完整;

2.联系电话填写一定要正确(固定电话要加区号,如07778313629);各种地址不能简写,要完整详细,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张黄镇长岭村委会茅坪岭村1号)。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1000至6000且为100的整数,贷款年限最长14年,最短6年)。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出具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不填,打印出表格后让盖章单位手写)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且共同借款人年龄要在25-60岁之间)。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广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的发放与本金、利息回收均通过该支付宝帐户完成)。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申请表中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完整),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3.加盖公章。学生持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村(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注:请各位学生要求盖章经办人用手写完整其单位名称,如XXX社区居委会、XXX村委会等) (二)再次贷款(续贷):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相关

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捺印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注:续贷学生的贷款申请表不用盖资格审查单位的公章。

(三)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首贷学生

(1)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申请表需盖有村委(居委)或镇民政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填写联系电话、填写盖章时间。(盖章单位必须为:村委会(居委会)或镇民政部门其中一个单位盖章即可,公章字迹要清晰)。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的)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4)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大学新生,出示原件核对);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在校大学生,出示原件核对);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表(首次贷款家庭贫困在校大学生和高三非建档贫困生,需经村委(居委)或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2.续贷学生

(1)贷款申请表(原件两份,不需盖章);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的)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3)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出示原件核对)。

温馨提示:

1.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第一代、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齐全,否则将不能办理贷款;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3.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导出的申请表直接打印(不得重新排版,不得修改,如有错需重返回系统中修改提交信息后再导出打印);

4.资格审查单位公章要清晰、齐全,联系人签名字迹能容易辩认, 盖章填写日期不能早于申请学生签字日期。

说明:以上材料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规格,其中两人的身份证(须双面复印)、两人的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要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贷款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1.初次贷款: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2.再次贷款(1):签订过2013年贷款合同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以代签和捺印。共同借款人不为2013年合同约定共同借款人的,不能代签。

再次贷款(2):除上述(1)点以外的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

3.签订合同前,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认真核对合同的每一项内容,看是否与原件相符;如其中任何一项与实际不相符,国开行就会把材料退回,不予受理贷款。

4.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要认真阅读合同的每一项条款,明白自己要履行的职责。

5.核对好合同信息后,才可以签订合同。

篇二: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流程

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流程

一、具体流程:

1、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登陆https://www.csls.cdb.com.cn

(1)2009年及以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用申请时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2)2009年以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且未在网上注册的学生,请使用默认用户名(10572+身份证号码)和密码(8位生日)进入贷款信息页面;

(3)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登录名(身份证号码)和密码(8位生日)进入贷款信息页面。

如果忘记用户名及密码的可找学院奖助贷负责老师查询用户名及重置密码,重置后的密码为随机的8位数。

2、用鼠标点击左边的“提前还款申请”,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

3、点击提前还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左下方的“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4、选择其中某笔贷款合同记录,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提前还款申请信息。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在线申请提前还款的具体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同时在18日前(银行会在20日后扣款)将足额的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中(包括本金及利息)。如果金额不足则会先扣利息,导致本金不足额还款。

(1)2010年前贷款的学生,还款账户为代理行农行卡;(2)2010年及以后有贷款的学生,还款账户为“支付宝”(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可查看),办理提前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或偿还贷款自付利息均需登录“支付宝”平台

()进行充值还款。具体还款数目为网上申请页面上的“应付合计”。支付宝金额不足的会出现部分扣款,下次再充值只需按应付合计充。

2、扣款成功后,学生可以在线看到其提前还款信息;扣款不成功,不会影响学生的还款记录,但如果仍想提前还款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3、学生提前还款申请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0月,其中2月、8月、11月、12月不做提前还款处理。

四、确认还清贷款查询

登录国开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提前还款申请”——“还款状态”显示“成功”。

五、领取学位证程序

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后) 非国开行贷款的请带还款证明,国开行贷款的请打印还款成功页面,及身份证明于每工作周的周三、周四到办公楼402领取颁发学位证书申请审批表后,到办公楼516领取证书。如非本人领取的请写好委托证明及带委托人身份证明。

篇三: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用户)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用户) 学生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可以进行贷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个人信息维护、贷款还款查询、利息计算、咨询与投诉,并可以接收所属学校发送的消息,方便学生查询使用。

首次贷款学生需先通过在线系统注册,然后提出贷款申请;再次贷款学生不需注册可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或还款申请操作,默认用户名为“10459+身份证号码”,密码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贷款学生可以登录在线系统--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去掉前6位剩下的部分),贷款发放、回收均使用该账号。

1.1在线注册

学生首次贷款时,可以在在线系统中注册,并提出贷款申请。申请后,携带相关资料找院系经办人审查,审查通过后,学生信息和申请信息将作为系统内保存的正式信息。 学生注册方法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cn,在左上角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显示如图所示。

(2)选择贷款类型为“高校助学贷款”,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如图所示。

(3)“同意”用户协议后,按要求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4)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注意事项:

(1)学生姓名要与身份证、高考录取名字保持一致;

(2)入学前户籍地址精确到村组或街道楼栋门牌号;

(3)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如实填写;

(4)为保持和教育部上报数据的一致性,第一联系人和第二联系人必须填写;

(5)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以招生录取数据为准;

(6)一定要正确选择就学信息中的班级,某专业下的班级“1001”代表该专业2010级1班。

1.2登录退出

【登录】

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进入登录页面,有如下两种登录方式:

(1)用户名登录。输入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如学生没有注册,其贷款数据是由学校老师代为录入的,用户名默认为学校的代码+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

期。

(2)身份证号登录。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超链接,选择所在的省、市、和高校,输入身份证号和8位出生日期(默认密码)登录系统。

忘记登录密码的,可致电学校老师进行重置密码,也可以点击在线系统的“通过回答问题新设密码”超链接,通过回答注册时设的问题来重新设置密码。

【退出】

点击页面右上角“退出系统”,系统给出确认信息,用户确认后退出系统。

1.3贷款申请流程

学生使用此功能可以查看高校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流程主要包括在线注册、完善个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审批贷款申请、签订贷款合同、审批贷款合同、等待发放贷款,如图所示。

1.4贷款申请

学生使用此功能申请本年度的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方法:

(1)学生登录在线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如图所示;

(2)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打开新增贷款信息页面;

(3)选择贷款项目、贷款原因、输入学住费(学费与住宿费)、生活费、选择贷款到期日期;

(4)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按钮,保存贷款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1)每位学生每年只能提出1次贷款申请;

(2)申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6000元;

(3)申请时,学生只能选择状态为“启动”的贷款项目;

(4) 学生贷款申请信息状态为“学生录入”时,学生本人可以进行修改及删除,申请信息状态为“已审核”时,学生本人不能修改。

1.5提前还款申请

(1)学生登陆在线系统,点击进入“提前还款申请”概要页面;

(2)通过“新增”按钮,打开提前还款申请新增页面,如图4.6所示;

(3)选择要还款的贷款合同,确认后保存还款申请。

(4)在当月20日前将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

注意事项:

(1)每年11月和12月不能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2)支付宝每月20日集中扣划一次学生的提前还款,如学生打算本月提前还款,应在本月1-10日(含)之前提出申请,在当月20日前向支付宝充值。

(3)如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还款失败,则本次提前还款申请失效,须重新申请。

1.6登录信息

学生使用此模块修改登录信息,包括:登录名、密码、提示问题及答案。

1.7个人信息

学生通过此模块可以修改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就业信息、家庭信息等。修改完成并提交后,院系经办人通过业务系统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系统将更新学生的信息,并且记录修改前的信息。

注意事项:

(1)当学生存在合同信息时,不能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和班级信息。

(2)系统会根据输入的身份证号自动判断同一高校中是否存在相同的身份证号。

(3)只有院系经办人确认同意后,学生修改过的信息才能在系统中生效,否则无效。

1.8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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