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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合同去银行可以复印吗

时间:2017-03-2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t">1、中国银行助学贷款何时开始还款?月还款额为多少?

借款人从毕业后(以2012年7月1日毕业时间为例),次月(即8月1日)开始按月偿还贷款,还款期间最长不超过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时间以还款协议为准)。以还款时间6年为例,在6年中还款分为2个区间:

第一个区间(2012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还息阶段

毕业同学从2012年8月1日(自付利息时间)开始,每个月1日(银行扣款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存入还款帐户(存折或借记卡),支付期间两年,至2014年7月1日止。每个月1号为扣款日,即2012年8月1日第一次扣款。

第二个区间(2014年8月1日至贷款合同到期时间):还利息+本金阶段

毕业同学从2014年8月1日开始,每个月1日前将当月贷款利息和本金存入还款帐户,支付期间至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还本息时间见借款人签定的还款协议,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已挂校园网。

2、每月如何进行还款?

毕业离校前需开立本人名下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借记卡或存折密码修改为自己设定的密码,建议同学开通中行网银,方便今后查询帐户交易情况及余额,每月1日前应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还款存折或电子借记卡。

?如果借款人在武汉市:每月还款日前可持还款存折或电子借记卡,到武汉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存款业务,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即可。

?如果借款人不在武汉市:每月还款日前可持电子借记卡到当地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异地存款业务,将当月还款金额存入即可;也可持还款存折到当地任一中行网点办理汇款业务将当月还款额汇入本人还款帐户。

?如果在武汉市有亲友:可将本人还款存折帐号、身份证号告知亲友,委托其到武汉市任一中行网点办理无折存款业务,将当月还款额存入还款帐户。

3、如需提前还款该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可申请一次性全部归还剩余贷款,?如果本人在武汉,提前全部还款需将还款本息预先存入中行银行卡,持中行银行卡、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或还款协议到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办理(工作时间);?如果本人不在武汉,可以找武汉市同学或朋友代办。还款手续同?,需提供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合同编号和借款金额。

4、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银行卡长久放置没有使用,如何确定其是否还能使用?银行卡丢失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此首先要提醒有助学贷款的同学们一点,请认真对待自己的助学贷款,并认真了解相关事宜,对与助学贷款相关的物品,包括银行卡,存折,借款合同,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等要小心存放,细心保管,相关物品一旦丢失或失效将对本人归还助学贷款产生相当大不便,进而可能影响还款,并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银行卡长久

放置不用可能会被我行自动注销,持卡人可到中国银行柜台向卡内存入一定数额的资金,如果可以存入证明卡依然可用,如果无法存入,证明卡已注销。银行卡已经无法使用或丢失以后,应该立即与我行联系,并重新办理中国银行银行卡、存折或直接在当地中国银行办理借记卡,办理新银行卡以后应书面通知东湖开发区支行,办理还款账号变更手续(可上校园网下载还款账户变更申请);切记:如无法按时还款将对借款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借款人今后在其他银行办理贷款事宜,有任何疑问应立即与银行联系。

银行电话:027-87521897(传真) 027-87521649、87521659

办理还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贷款还款业务

注意:节假日不办公

5、办理过展期协议的应该如何还款?

办理过展期协议的同学如要一次性结清贷款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携带好展期协议、学生证以及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直接来我行办理即可。或者按还款协议约定时间每月1日前往还款帐户里存钱还款

6、还款的方式有哪些,可以使用其他银行的银行卡吗?

还款方式为只能使用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还款,在我行归还助学贷款时无法使用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在发放助学贷款时,中行为方便同学们还款,向同学们发放过中国银行借记卡,为保证密码安全,应在离校前往借记卡内存入金额,更改借记卡密码。

7、由于本人疏忽,在归还贷款时有过一两次逾期,会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吗?中行是否可以为本人出一份非恶意欠款证明?

同学们应该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准时足额的还款,一旦出现逾期或拖欠,对个人的信用记录是一定会产生影响的,贷款还清以后我行可以出一份贷款已经结清的证明,除此以外,不能给出任何的其他证明材料,所以我行一再提醒同学们要按时足额的还款,关注自己的还款计划,以免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一般情况下,连续逾期不超过三次,累计不超过六次的对今后其他的贷款不会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9、是否可以随时调整还款计划?如果要调整应该如何进行操作?

调整还款计划是有严格规定的,毕业一年以内,可以调整一次还款计划,并且更改以后不能再进行更改,提醒同学们在签还款计划时,一定要认真考虑个人的还贷能力,量力而行,尽量用足国家政策规定的两年宽限期。

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的,应向银行提交“调整还款计划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更改还款计划申请上应该写清原还款计划,合同编号等相关信息以及本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方式、还款帐户等等),然后写清更改后的还款计划。凡本人申请更改还

助学贷款合同去银行可以复印吗

款计划以后无法按照新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8、贷款合同和还款协议上的贷款截止日期不一致,应该以哪一个为准?

还款协议是贷款合同成立以后衍生出的一个为履行贷款合同而设立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约定还款方式,所以还款协议上的贷款截止日期不得超出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截止日期,在贷款合同截止日期以内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时间有效,超出贷款合同的截止日期的,以贷款合同的截止日期为贷款到期日。

9、毕业以后一年内考上研究生的还可以办理展期协议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展期的仅限于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需要办理展期的学生应在离校前1-2月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和还款协议。展期只能办理一次。

10、如果借记卡消磁、挂失等方面的业务也可以咨询开卡网点

高校名称 对应开户银行还款帐户识别 联系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广埠屯支行4662103开头87876741/87885553 支行营业部4662101开头87521640/87581719 江汉大学实验师范 光谷支行 4662102开头87803416/87533479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大道支行4662115开头87611961/87587493 武汉理工大学珞狮路支行4662105开头87880259/87386310 武汉地质大学地大支行4662106开头87482213/87562393 武汉工程大学化院支行4662108开头87447628/87446387 武汉大学武大支行4662110开头68762976/68764772 武汉大学水大支行4662109开头68772828/6877694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大支行4662114开头88386971/88386872 华中农业大学 华农支行 4662116开头87285435/87285543 武汉工交软件学院金融港支行 4662107开头87772570

11、 助学贷款利率是如何确定的?罚息是如何计算的?

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例如:某笔贷款银行是2008年1月23日首次发放的,贷款期限96个月,那么这笔贷款的利率调整日是每年的1月23日,一年调整一次利率,直至贷款结清。

借款人未按合同或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正常贷款利率上浮50%。

12、新旧机制助学贷款如何区分?

2004年9月以前申请的助学贷款为旧机制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开始计息,采取分段计息,利率一年调整一次,50%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50%利息由借款人自己支付,直到贷款结清;2004年9月以后申请的助学贷款为新机制贷款,在校期间产生利息由国家财政100%补贴,毕业之后产生的利息及罚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注意事项:

(1)毕业后需立即按月偿还贷款,首次还款日为2012年8月1日,以后每月1日前将贷款存入还款帐户,可多存不可少存,银行只按当月还款额扣收贷款,多余金额会留在存折中。建议贷款同学开立中行网银,以便在网上可查询到自己还款帐户还款情况、余额。

(2)首次还款日后应及时检查还款存折,贷款是否按时扣划,或与中行联系贷款扣收情况。

(3)请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下还款帐户中的余额变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与中行联系。

(4)在还息阶段每月还款额较少,为了存款方便可一次性多存几个月。

(5)毕业后,如联系方式发生改变需及时与银行联系,以免因银行无法与您联系,从而影响银行将一些信息传递给您,进而对你的贷款产生影响。

(6)毕业后如因银行卡丢失或注销等原因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应及时通知我行,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否则造成扣划失败时,我行将视为贷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罚息利率在正常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7)您的贷款信息已被纳入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包括:个人基础资料、还款信息及其负面信息(违约信息)。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以免由于未按时还款影响自身信用!

(8)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支行是武汉市受理7所部属高校助学贷款还款的唯一中行网点,我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35号,邮政编码:430079。

篇二:助学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有不少学生由于自身家庭条件原因,一时不能够凑够上学所需的费用,这个时候助学贷款就成为了这些学生非常好的一种选择,在申请助学贷款的时候我们要提前了解很多问题,比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大家要知道,助学打款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件,如果丢失的话会很麻烦。所以,本文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后该怎么处理。 说到合同我们都知道在任何方面签订都不可能是一份的,比如生活中的购销合同,采购合同都是两份的,双方一人一份。助学贷款合同时一式三份的,分别由个人,教育局和银行三方各执一份。因此在你手里的合同丢失后,银行和教育局那里还有一份你们当时在一起签订的合同。因此你自己的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理论上来讲它是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重要的是你要保护好自己的学校的受理合同的,否则贷款审核很有可能就会中止。

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首先想想合同上的内容,你是否记得你们的还款时间以及自己的账号之类的信息。如果自己静下来之后还是想不到以前信息的话,就需要你到当时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去说明丢失的情况,合同丢失的可以复印一份之前合同的原件以便了解掌握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如果丢失的,还要重新开具。

很多人等到自己快要去还款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把贷款合同丢失了,然后不会所措一昧着急,也不去做一些补救的措施。不只是贷款合同丢失时不要急,其实生活上会有很多这样的情况,自己东西丢失后不知该怎么办,慢慢静下心来,想想合同上的内容就轻而易举解决了事情。

一式三份的合同就是避免了只有一式合同的弊端。即使自己手头上的合同丢失了,也不会很影响自己去履行义务的责任。因此我们不必自乱阵脚,以前是什么情况,继续履行就可以了。如果想不起原来的内容,去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复印一下原件就可以了。

大学生助学贷款是件很普遍的事情,贷款也是很多年轻人身边的潮流趋势,贷款能解决我们身边的问题,同时也会引起我们生活上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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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贷款是大学生们的特权,生活中还是要保护好助学贷款合同,也要了解助学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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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助学贷款申请合同填写样表

年度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查表(样式)√

学校名称: 南华大学 编号:

填表须知

1、本表是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在就读高校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查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本表、身份证、学籍档案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要求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需将有关证明一并粘贴在贷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4、编号由高校资助机构在审批同意后按学校编码(五位)+申贷年度(四位)+顺序号(四位)编写。学校编码是指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校编码。申贷年度指审请贷款的年度。助学贷款申请表编号将作为学生的贷款合同编号。

5、家庭现详细住址指借款学生在贷款申请时的家庭住址。

6、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度申请、签订合同和发放。申请贷款金额上限为6000元/年。以前年度贷款情况仅指以往在省开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并分年如实填写。

7、贷款期限根据学生在校时间、就业及收入情况综合确定,对四年制学生每笔合同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具体为:借款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的贷款于毕业后第三年还清,大学二年级的贷款于毕业后第四年还清,大学三年级的贷款于毕业后第五年还清,大学四年级的贷款于毕业后第六年还清。其他学制的贷款期限,三年制为6年,五年制为8年,以此类推。

8、院系及高校助学贷款机构审查意见须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9、本表一式两份,由高校助学贷款机构统一印发、组织填写和管理。学生本人、学校各存一份。贴有证明材料原件的一份存学校。

附5: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样式)

合同编号:

甲方(借款学生): XXX,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0; 乙方(贷款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丙方(借款学生所在高校): ; 丁方(教育厅管理机构): 湖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甲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乙方委托丙方、丁方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管理工作。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以及乙方与湖南省教育厅签订的有关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 0000元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用途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甲方不得挪用本合同项下借款。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首次执行的利率为年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自贷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利率执行。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或挪用借款从逾期或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利率计收利息,直至逾期借款归还或挪用行为得到纠正为止。如果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执行利率在逾期利率和挪用利率中择其重者。

(二)借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之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1月20日。甲方自付利息需在结息日10个工作日前,由甲方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乙方(通过代理行)从该账户中直接收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结息日10个工作日前,将应付利息划入其在乙方代理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由此导致资金在途所产生的有关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代理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其下属机构。

(三)甲方在校期间(指正常学制年限)的借款利息1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毕业日期的下月1日;当甲方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甲方在校期间违反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且据不按照丙方的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取消学籍手续时,自丙方向甲方发出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甲方违约造成的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第五条 借款的发放与划付

丙方通过乙方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付到甲方个人账户。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同意乙方代理行按照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扣收甲方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贷款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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