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助学贷款 > 正文

2016助学贷款申请表

时间:2017-04-1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申请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通知

关于填报2016-2017学年申请助学贷款学生

信息的通知

各系: 接省资助中心通知,2016-2017学年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开始报送(指14级、15级有贷款意向者信息)。请各系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工作,安排负责贷款专人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报送,并于6月1日(周三)将本系(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资源 网:2016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导出(审核盖章)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审核贷款学生数量及贷款额度上报省资助中心。 请各系通过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班会等渠道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申请时间节点等,使学生及时了解助学贷款政策及申请起止时间、要求,做到“应贷尽贷”。 本次每生贷款申请额度仅限于年度学费、住宿费,请各系认真审核学生贷款金额、本系贷款人数,确保贷款申请顺利通过。 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下周一上午8点30到办公室报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2日

篇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学生资格认定表(2016)

钦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学生资格认定表

篇三:高校助学贷款: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20160704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科(办):

根据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要求,各学院要更科学地做好助学贷款需求预测。为了做好每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请通知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暑假放假回家期间,学生在每年9月,准备好申请助学贷款的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如有改动,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每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生和当年入学的部分绿色通道的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已交齐学费的除外)。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取得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资格,并且在读;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勤奋,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7、诚实守信,承诺按贷款合同规定进行还贷,承诺对本人的借款行为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和道德责任,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毕业以后或因其他原因离开学校以后的变动情况和有效联系方式;

8、承诺如在毕业前未能全部还清贷款,同意毕业后由学校暂时代管贷款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随需求改动)。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种类、额度和贷款年度

1、国家助学贷款是:学费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每位同学贷款额度是学费的额度,贷款总额用于交学费,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3、贷款年度:填写相应的学年度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

第一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一)证件复印件(各两份,规格是A4纸)

1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必须清楚显示学生姓名、学号、相片三项内容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复印正反两面)

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二)未成年人须提供有法定监护人签名的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若为文盲则需盖手印)

(三)《附件14 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生处,一份给贷款学生)

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一)出示身份证原件

(二)《附件14 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生处,一份给贷款学生)。

四、备注

1、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辅导员签名。且所有资料都不能用传真件,必须把传真件重新复印。

2、可以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家长承诺书》标准表格(B5打印),或到学生处领取,采用B5格式,其他格式的表格不予申请贷款。

学生工作处

二○一六年七月四日

标签:申请表 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