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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探究] 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合理的校企合作机制是培养高质量服务外包人才的关键。当前我国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领域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因此,本文提出了一种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有利于激发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是解决服务外包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校企合作 服务外包 人才培养 机制 多层次
  
   一、人才短缺成为制约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瓶颈
  随着服务外包产业的迅速兴起,人才的短缺已经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外包人才缺口每年约50万人,仅在杭州一地,预计2010年人才需求便达6万。预计到2015年,南京需要10万以上的服务外包人才。
  服务外包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高职教育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高职教育要培养合格的服务外包才,必须坚持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道路。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缺乏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
  校企合作虽然是一件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好事,然而由于学校和企业所在的领域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追求不同,因此,在合作的过程中,会产生诸多问题和矛盾。表现为:
  (一) 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督不够。对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与角色的认识存在差异,导致了相关的政策与制度的滞后。
  (二)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服务外包企业虽然有人才需求,但由于对学校了解不够,双方没有找到合作的结合点,对与学校合作持消极态度。
  (三)缺少校企合作平台。虽然有一些校企合作平台,但针对性不强,服务外包行业的校企合作平台就更少了。
  (四)多数是浅层次合作,且形式单一。虽然和一些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了一些校企合作项目,但大多数合作形式是选派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合作停留在较浅的层面,合作的效果有限。
  (五)校企合作机制不健全。从企业的角度看,学校难以满足企业的需求(主要是人才需求),尤其是与学校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合作就会中断;从学校的角度看,未能得到企业的支持和配合,合作的程度十分有限。大部分校企合作模式不能有效解决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需求方(企业)与供给方(学校)之间存在的矛盾,其中任何一方缺少配合,将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
  (六)学校本身存在问题。学校缺乏依法合作办学的自主权与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可持续性。
  因此,构建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成为高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
   三、一种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机制”是指一个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合作制约,从而使系统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规则、程序的综合。校企合作的主体是高校和企业,双方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互为要素、互为动力、互为制约的关系,即是校企合作的机制。因此,校企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教育界、产业界两大领域,还与政府、中介机构乃至社会大环境均有密切的关系。
  紧密、稳定、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需要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机制。该机制分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
  (一)宏观层面
  在宏观层面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与激励机制。政府通过政策导向和舆论宣传,一定的物质奖励、税赋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人才培训机构和学校积极参与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合作。
  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种资源交换,一种涉及不同社会与经济主体之间的社会合作,需要宏观调控,需要公共政策的引导和公共财政的支持。因此,必须有完备的政府引导机制。政府出台对企业的优惠政策、对学校的支持政策,在管理和操作层面,对校企合作协议文件的规范、对运行程序的规范、对校企合作的备案、认可、监督与协调提供服务。
  对校企合作的管理不仅成为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还涉及经济部门、劳动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需要有专门的政策指导、专门的机构协调服务、专项的资金支持和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在政府层面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引导校企合作进入良性循环,巩固和应用校企合作成果;
  2、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3、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
  4、鼓励校企双方采用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
  5、对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多数观点认为,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作为政府、企业、学校三方主体之一的政府在处理学校和企业合作关系上一般不发挥主导作用,而主要是利用市场调节的方式促成校企合作,并通过政策、法规对外部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中观层面
  在中观层面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机制。在中观层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等在校企合作中的信息沟通、利益协调、纠纷调节的中介作用,大幅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
  为整合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源,构建专业化、实用型服务外包人才资源培训保障体系,共同打造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平台,促进政府、高校、培训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之间的“无缝衔接”。这个平台可以是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等,或者是多方的联盟。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平台由从事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测评、认证、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企业组成,有常设机构,接受政府的领导或指导,并有专项经费支持。
  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发挥平台和桥梁作业,加强培训机构和政府之间的联系;
  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交流信息,提高质量;
  参与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规划、人才培训政策以及企业人员需求计划的调研和制定;
  建立服务外包人员短、中、长期需求结构和规模的数据库;
  制定职业资格标准,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
  研究和探索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开发与现行高校相关专业培养方向的互补方式等。
  在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产业园区逐渐成为重要的载体,成为产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园区虽然可以归入中观层面,但它与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等社会中介机构有所不同,绝大多数的园区是产业实体,既有服务外包企业的绝大部分功能,又有政府的管理、协调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联络、服务功能。它是一个多功能的校企合作平台,与行业协会、职教集团、培训联盟(中心)相比,它与服务外包企业的联系可能更系统、更紧密,因此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会更重要。
  (三)微观层面
  在微观层面建立健全校企互利共赢机制。校企合作的主体涉及企业(行业)、学生和学校三方,适合非完全行政、非完全市场的一种治理,要兼顾多元办学主体的利益。在校企层面,校企双方应建立多种形式的互利共赢机制,调动校企双方内在的合作积极性[余祖光]。
  1、校企共治机制
  共治指“共同治理”,治理指合作伙伴在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余祖光]。校企共治机制变“学校管理”为“学校治理”,积极吸纳学校办学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学校,特别是吸纳相关企业参与学校事务的治理,使相关企业成为学校治理的重要主体,在学校事务治理中有充分的话语权,而不仅仅是学校治理中的“配角”和资源提供者。
  校企共治机制的主要任务除了共建专业、课程、教材、实训基地之外,还应鼓励校企双方因地制宜地采用更加灵活的校企合作模式,并推动校企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为推动高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从现有的校企合作成功范例分析,有三种校企合作模式是值得借鉴和推广的:一是校办产业(企业)模式。学校利用校办产业实现校企合作,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的、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二是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三是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进行校企合作。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学校注入股份,以主人的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共享办学效益。
  2、利益共享机制
  这种机制建立的基本条件是,学校与企业都有各自的优势,进而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利益诉求上形成了互补关系。
  影响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校企合作的动力因素包括:利益因素、竞争因素、政策因素等。有效的校企合作,双方之间存在经济利益,也会有竞争关系,同时又都受政策因素的影响。满足市场需求、获取经济利益成为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利润目标压力,高职学校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两者都有着提高自身竞争力的迫切愿望,而校企合作是实现共同目标的有效途径。
  学校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分别有各自的利益诉求。
  企业可以借助学校的教学、师资、设备等资源服务外包项目开发,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同时还能优先选择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甚至可以将企业办在学校或与学校共建将实训基地,使学生成为企业的准员工。这样既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又解决了学生的实习与就业需求,并使学校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需求之间脱节的矛盾。
  学校应积极寻找并及时把握校企双方的利益结合点,围绕校企利益结合点开展多元化、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设立多样化的合作项目,以服务企业换取企业服务,实现合作共赢。
  利益共享机制是所有机制中成本最低的一种,也是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核心。
  3、文化融合与情感沟通机制
  情感交流和文化融合是保证校企合作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润滑剂,应加强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进彼此间的理解和沟通,形成共同发展愿景。
  校园文化要吸收企业文化的精髓,要宣传企业文化中的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精神。在“订单班”或特色班级中通过对企业创业史、企业的竞争优势宣讲,使学生提前认识企业文化,逐步认同企业文化。进而在校园里形成了一种新的文化--应用文化。
  双方可以通过举办文化交流活动,联合举办各类技能竞赛、文体竞赛活动,开展师生员工论坛,为校企双方的合作注入更深层次的文化内涵,使校企合作成为双方的自觉要求,成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
  职业学校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一线教师应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并维护与合作企业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一线技术人员的良好人脉关系,促进校企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在进行文化融合与情感沟通的同时,建立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信息沟通制度和平台,及时把握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利益诉求,这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
  情感沟通机制应该建立在校企共治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基础之上,单纯的情感沟通机制属于浅层次的校企合作,这种合作关系比较脆弱。
  4、保障机制
  为调动校企双方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的积极性,学校通过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校企合作组织机构,借助政策法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等方式,来切实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
  ⑴建立经费保障等制度。学校通过建立校企合作的各项制度来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如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来支持和保障校企合作活动的开展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⑵成立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学校通过成立校企合作指导和管理机构,来指导和管理各专业与企业的合作,做好校企合作规划与资源优化,统一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⑶借助政策法规。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政策性优惠,如企业优先选择毕业生、优惠提供生产场地等,积极吸引企业来校开展生产性合作,使企业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提高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⑷利用自身教学资源优势。学校通过改进的教学设备、一流的师资来给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凭借获得的良好社会声誉吸引更众多企业来合作办学。
  5、约束机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为使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走上正规化,必须制定并落实相关制度,以形成校企合作的约束机制,使双方明确,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是双方共同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⑴建立相关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制度。没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协议约束,就没有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为此,学校和企业双方需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校企联合办学协议》、《校企联合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校企联合办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校企联合科研开发管理办法》、《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制度》、《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违规违纪管理制度》等,以此来进行约束双方的行为。
  ⑵建立新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企业必须参与课程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监控,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将教育标准、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统一起来,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须按照《企业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企业教学学生管理办法》等开展学习工作,对于教师教学活动的环节按照《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聘任考核办法》进行督察和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校企双方给予相应奖励或处罚。
  ⑶建立校企双方的管理协调机构。通过建立校企合作委员会等校企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校企合作中的有关问题。如学校在协议中承诺某某时间要派多少人去企业顶岗实习一定时间,企业已将此内容纳入生产计划,届时如学校不能履约,导致企业生产损失,必须按协议赔偿。协议规定学生到企业定岗实习期间,安全保障由企业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必须按照协议赔偿解决。
  ⑷做到“四个落实”。即领导组织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和管理制度落实,推动校企合作办学不断向纵深发展。
  6、评估机制
  为检查校企合作的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并通过分项分析、分类分析和综合分析对合作条件、合作效益、合作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科学有效的评估既是对校企双方的一种监督和约束,也是确保校企合作进入良性循环的有效机制。为保证评估的公正、公开和权威,可授权第三方(如中介机构或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定期公布,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合作双方实施奖惩。
  对校企合作的评估可在政府的指导下进行,也可以在微观层面进行实践,待其成熟之后,再提升为中观和宏观层面的机制。
  
   四、多层次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下的改革与创新
  为适应新的校企合作机制,需要对高职学校内部进行改革。新的校企合作机制涉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等诸方面,高职学校必须从内部进行改革,才能适应这种新的机制:
  (一)重新构建适应多层次校企合作机制的教学管理体制
  由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和学院的主管领导、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资源专家组成的校企合作办学委员会参与教学管理工作,培养市场需要的服务外包人才。
  (二)提供社会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做大做强
  把“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促合作”贯彻到教学过程中,激发企业更大的合作办学热情。在提供社会服务的同时,获得了更多的教学资源,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合作范围逐渐由企业拓展到企业群。
  (三)教师角色发生实质性变化
  在新的校企合作机制中,教师不但要完成教学工作,还要完成社会服务工作,既是一名合格的教师,更要是一名合格的技术专家,具备双重角色。此外,为培养出适合市场需要的服务外包人才,教师还要充当学生的就业指导教师。
  
   五、结语
  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校企合作并不存在只利用单一的某种运行机制的情况,在多数情况下,往往是多机制并行、共同发挥作用。有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需要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校企合作机制,采用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稳定、长效的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更需要校企一体化模式的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机制受多种因素影响,合作机制既具有共性,也具有区域特点,会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高卫东. 着力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机制[N]. 人民政协报, 2010年6月30日C3版.
  [2]孟金宝. 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创新研究[J]. 职教论坛, 2009年5月, 第14期, p52, 54.
  [3]孙伟宏. 深化校企合作 实现互惠共赢――江苏省张家港职教中心校企合作的机制与模式案例研究[EB/OL]. https://www.省略/ktyj/shownews.asp?s_id=24&N_id=209, 2011-01-03.
  [4]余祖光. 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进展、问题及其完善[J]. 职业技术教育,2008年第3期, p45-46..
  [5]叶鉴铭, 梁宁森. 高职“校企一体化”动力机制研究[J]. 职教论坛, 2009年第19期.
  [6]余祖光.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研究[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9年第4期.
  [7]曹玉华.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探析[J]. 现代企业文化, 2009,126(4):87-88.
  [8]喻忠恩. 校企合作运行机制评析[J]. 职教论坛,2009年第10期.
  [9]方丛蕙. 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问题与对策研究[D]. 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论文, 2005年.
  [10]韩志刚, 金长义. 关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探讨[J]. 广西轻工业, 2008年6月, 115(6):1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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