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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自主招生大学

时间:2017-05-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6-03-13 14:20:03 | 来源: 武汉大学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含部分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实施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学、哲学、国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10个领域的某一领域具有鲜明学科特长和一定创新潜质的学生均可提交报名申请。 申请下列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高中阶段获得新概念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国

际教育)或人文科学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总决赛优胜奖(含三等试验班;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基地班、世界历史试验班、考古学);

哲学类(含哲学基地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班、宗教学);

弘毅学堂国学班; 在相关学科领域中确有突出表现或独到见解,并提供真

数学类(含数学基地高中阶段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班、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

物理学类(含物理学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基地班、材料物理)化学类(含化学基地班、应用化学); (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或不少于2生物科学类(含生物

学基地班、生命科学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态学);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高中阶段独自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我校将在必要时对考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论文、出版物、文学作品、发明专利等)的原创性进行考查核实。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2016年3月12日10:00至3月25日16:00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学生须在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哲学类、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11个专业中选报1个,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人文科学试验班、历史学类、哲学类、弘毅学堂国学班、思想政治教育限招文史类学生,其他专业限招理工类学生。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符合优先条件的各种证书、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或学术成果(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以及其他能够展示学生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材料;申请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学生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出版书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出版书籍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6年3月27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相关社会团体或相关领域专家可实名向我校提供推荐材料,作为资格审核时的参考。推荐程序为: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

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严格依照模板内容,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组织推荐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并加盖组织公章。每份推荐信只能推荐1名学生,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相关学院成立以学科专家为主的资格审核专家组并制定审核方案,根据报名申请材料对学生的考核资格进行集体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的综合表现,择优确定通过学生名单。我校将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并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12日,考核地点在武汉大学。考核分专业进行,由相关专业所属学院负责实施,以面试为主要形式,部分专业有笔试,但不超过1门、2小时。考核重点为学生在报考专业领域展现出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潜质,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发散思维能力、想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分专业考核方案及相关要求将在考核前另行发布。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须按考核资格公示中的要求,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收取)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

学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缴费后自行打印)、相关证书及作品原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来校报到,未按要求报到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学生只允许参加给予其考核资格的专业组织的测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16年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一)和学生参加考核的成绩,分专业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获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且投档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上一定分值(分值等于2015年我校在学生生源省份同科类录取最低分与我校在该省录取批次控制线分差的60%,按四舍五入取整,各省录取分数要求详见附件二),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如相关专业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我校将予以录取到其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专业学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自主招生专业所属学院专家实名推荐、学院复审、学校集体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等选拔程

序后可予以破格录取,其高考投档分数要求最多可降低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录取批次控制线下20分录取,具体选拔条件和程序参照《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办法》(点击查看)执行。

5.录取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优先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

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考生随机入场、考官随机产生、考题随机抽取的“三随机”机制,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和录取资格学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不良行为。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监察部)。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楼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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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单

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即将公布,大家都非常关注有哪些院校即将参与2017年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线团队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及近年来情况,综合为大家解答。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国有95所院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2015年和2016年有90所院校通过自主招生进行招生,其中有77所院校针对全国进行招生,13所院校只针对本省进行招生。5所自主招生院校没有通过自主招生进行招生。

2016年通过自主招生进行招生的院校名单如下: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天津(2所) 浙江(1所) 安徽(2所) 福建(2所) 山东(3所)

南开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武汉大学

湖北(7所)

武汉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3所) 广东(2所)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5所)

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3所)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7所)

长安大学 西北大学

辽宁(3所) 吉林(2所) 黑龙江(3所)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大学 河南(1所)

南京农业大学

郑州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州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大学

黑龙江大学

对于自主招生院校,需要注意的有三点:

1、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东北林业大学此五所院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但是2015年和2016年并未通过自主招生进行招生。

2、上图中红色字体部分院校代表只在本省进行招生。例如: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只针对北京市进行招生。

3、所有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基本都是211级别以上的院校,换句话说,自主招生院校都是各地部属重点大学。仅北京语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三所高校为普通一本院校。

年院校名单预测参考教育部政策规定及2015年和2016年自主招生,预测2017年自主招生院校名单依然为上图90所院校,至于北外、中国农业等高校2017年是否会进行自主招生,具体需等最终简章发布。

篇三:2016年自主招生高校限报数量

2016年高校自主招生限报学校数量(完整版)

限报1所: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限报2所:北京语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限报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星 资源网:2016武汉自主招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兰州大学、东华大学

限报4所:华东理工大学

限报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限报10所:中国传媒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限报90所:湖南大学

限报99所:东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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