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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大自主招生

时间:2017-03-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湖南农大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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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大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高中三年排名均在年级前5%之内(国家级重点中学年级排名前15%)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未能充分满足以上条件,但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兴趣、爱好和特殊专长、潜质并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独到见解的“奇才”、“偏才”和“怪才”,即“双特生”,也可报名。

“双特生”选拔录取办法见本简章的第五条。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站”,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报名于2009年12月20日截止。申请表上连续三年的成绩须由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由中学校长签字盖章。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a。四川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申请表;b。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c。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钢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以内)。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川大路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0207),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4.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尽快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结合我校学科特点,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2.考核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统一的笔试和面试。

3.公示:相关中学须将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选者在本校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请中学校长签字并反馈我校,由我校报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公示,同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示。

四、录取办法

考生须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配。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予以录取;我校测试成绩优秀者加20分选择专业,其余加10分选择专业;我校五年制专业加10分选择专业;优惠范围不包括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专业、艺术类专业和基地班。因江苏省实行新课改,满分480分,所以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四川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予以录取,加10分选择专业。

五、“双特生”申请选拔录取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网站”,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页面,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0年双特生申请表”, 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报名于2009年12月20日截止。申请表上连续三年的成绩须由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填写,并由中学校长签字盖章。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a. 中学校长亲笔推荐信;b。四川大学2010年双特生申请表;c. 本人申请并提供能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授权发明专利等);d. 对特长及优势的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钢笔手写)。

3.邮寄材料:申请资料于2009年12月22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川大路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0207),信封上请注明“双特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4.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尽快在报名系统中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5.资格初审: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遴选,根据其特殊专长的基础水平和真才实学情况进行初选资格认定。

6.考核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多名专家,举行针对考生特长的水平测试和面试。

7.录取办法:考生须在各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配。双特生入选者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双特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原则:测试成绩优秀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的提档线可优先录取;测试成绩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类科目的重点线以上,我校与生源所在地招办进行协商破格录取;测试成绩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经教育部批准破格录取。我校录取的“双特生”,可在相关学科领域自主选择专业,并纳入我校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按我校“双特生”培养办法进行培养。

六、回执

被我校认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填报完志愿以后,请将志愿表复印件及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于2010年7月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邮寄或传真到我处(传真号码:028-85993085),我校将以此为据,与当地招办协商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非学校原因导致“无法录取”的考生,我校不承担责任。请没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也将志愿表复印件返回我处,以免耽误您报考的第一志愿。

七、监督机制

1.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通过的自主招生入选名单经考生所在中学公示通过后,我校将报教育部及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备案。

4.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85996161。

5.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993085、85993089(兼传真),

邮 箱:nic8401@scu.edu.cn">nic8401@scu.edu.cn。

网 址:(公众网)。

四川大学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九年十二月

湖南农大自主招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 依法治招 、推进高校招生 阳光工程 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住所。

学校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537;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校性质: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建设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住所: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并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18084(兼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招生网址:zs.hunau.edu.cn;

学校网址:;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湖南农大自主招生)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  2015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7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面向湖南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且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15分;报考会计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一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湖南省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但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  学校志愿确定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级差确定(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规定),专业间级差不超过2分。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三好学生及英语成绩高者;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外省生源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湖南省生源必须参加省专业联考,且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外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30%+校考专业成绩;湖南省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凡报考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生源省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高考和生源省体育专业联考,在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凡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经过学校项目水平测试认定合格,在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 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二○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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