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2年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2]45号文件精神,本次分配具体操作程序,相关政策按照《永兴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试行办法》(永政办发[2011]71号)和《2012年永兴县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工作实施方案》(永房字[2012]44号)执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次摇号细则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次廉租住房分配由合符条件对象自愿申请廉租分配方式,自愿申请房源,县住保中心统一调配的原则,廉租住房统一实行摇号分配,由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委、新闻媒体、各社区及保障对象代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5526235.
二、工作任务
(一)县正街22号至32号廉租房房源85套,实施分配。
(二)环西路一期廉租房房源496套实施分配。
(三)工业园工艺廉租房房源616套 实施分配。
三、工作机构
成立2012年局廉租房分配领导小组,组长:邓承柏,副组长:谷安碧,李日新,雷艳,李爱民,郭增红,成员:刘外军,肖永红、王喜华、邓伟、代立波、曾花、刘鸿军、曹成桂、邓秋秋、李燕、李万勇。
四、任务分工
2012年廉租房分配工作由邓承柏书记牵头主管,负责廉租房分配中心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摇号现场部署负责领导:李爱民,负责人:刘外军、曹成桂、李万勇。
(二)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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