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县医疗健康扶贫工作,助推我县健康扶,切实改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结算模式,最大程度减轻贫图参合群众就医难问题,根据《关于**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江卫计发〔2017〕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精准发力,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的,改革传统的住院病人先交住院费出院再结算的做法,对我院住院患者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以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开通专门'绿色通道“,提供人性化服务,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实施的范围 (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人员可'先诊疗,后付费“。
1、**县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2015、2016年度脱贫人口)。
2、'三无“病人(无姓名、无住址、无陪人);
3、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优惠,仍执行先交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非意外伤害);
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
3、其它外伤、中毒(服毒)者;
4、违法乱纪所受伤致病者;
5、其它自费医疗者。
三、基本做法 (一)凡我县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2015、2016年度脱贫人口)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但须与我院签订《**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并将其新农合医疗卡*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经门诊医生初步核实资格并办理住院登记后,把医疗卡连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交住院处护理人员保管。
(二)病人出院结算时只须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民政救助、兜底及非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退还病人的相关证件(合医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贵州贫困人口登记卡等)。
(四)'三无“病人在澄清其身份*所患疾病是否纳入新农合情况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诊疗,后付费“的范围。
(五)确因家庭困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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