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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尘肺 职业病如何认定? 等

时间:2019-02-2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1.职业病如何认定?   东莞市厚街镇读者胡先生陈述:      我1996年在东莞一家化工厂打工至今。由于近十年来受到化学物质的污染,如今,我的身体十分虚弱,头昏耳鸣,有时还昏倒在工地上。老板却说是因为我的体质差的缘故,并要炒我“鱿鱼”。有经验的工友说这是职业病导致的,因为我厂的老板从不给我们发劳保用品,比如口罩、手套和防尘设备等。身体强壮的人还在厂里撑着,撑不住的人就自动离厂。
  请问:像我厂老板这样不给工人配备劳保用品而导致的职业病,我可以得到厂里的赔偿吗?职业病如何认定呢?
  答:职业病的认定应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职业病确认意见不服,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劳动者被认定患职业病后,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和护理程度鉴定结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所依据的医学检查、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查诊断。
  
  2.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可否当离婚证使用?
  湖南省衡东县读者星仔陈述:
  
  我朋友和他妻子离婚后,只发了“允许二人离婚”的判决书,却没有那本绿色的离婚证。
  请问:如果我朋友再婚,判决书可否当离婚证使用?他是否犯重婚罪?此外,他妻子拒不付小孩的抚养费,如果她直至孩子成年均未履行抚养义务,孩子长大后是否要赡养她?
  答:一、法院“允许二人离婚”的判决书和离婚证所代表的含义是一致的,它们的作用在法律上是等同的。所以,如果你的朋友再婚,不会被认为犯重婚罪。
  二、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中,义务和权利是对等的,如果母亲拒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她是没有权利要求孩子赡养她的。当然,如果孩子长大后割舍不下亲情,愿尽孝心,则是我国传统道义上所提倡的。
  
  3.与男方解除婚约要退还彩礼吗?
  深圳市龙岗镇读者舒小姐陈述:
  
  2004年,我在农村和一位男孩订了婚。2005年,我到深圳打工,不想那么早结婚,希望能够一边打工一边学习技术。2006年,男方父母催我结婚。我说明了我的观点后,男方父母认为我要悔婚,就找我父母索要男方为我花掉的6000块钱,这6000块钱男方分别用于买金手镯、金项链和一些衣服给我。我父亲曾给男方父母种地70天,另替他家打了一个月短工。如今,我父母不想还钱,认为衣服已经穿旧了,但金器可以退还。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我们还男方5000元。
  在我们农村,收彩礼这种现象很普遍。请问:如果我不还钱或无力偿还,会承担什么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处理类似纠纷,应当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如果女方不还,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力偿还,法院查明女方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中止乃至终止执行。由此可见,收了男方的彩礼而未与男方结婚是要将彩礼退还的。
  
  4.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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