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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独瘾_数独

时间:2019-02-1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于珈 居美数年,现在美国新泽西州某大学任教。喜欢舞文弄墨,本来只是业余爱好之一,却渐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始终觉得写文章是一件比较私人的事情,跟声色犬马的俗世红尘一样,要自己去细细体味。目迷五色、心空四相,是一直向往的境界。
  
  数独瘾
  
  最近几个月迷上了数独(Sudoku),无以自拔。第一次偶遇数独,是一个太阳把人晒得昏昏沉沉的下午。我呆坐在办公室,面对电脑里那一大堆烂程序(行业中戏称为“意大利面条程序”),眼皮上下打架,决定去街角巴诺书店三楼的星巴克买一杯咖啡。在二楼的拐角处,在众多平摊的花花绿绿的书中,一本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拿起书来,坐在地板上,开始了我的第一个数独游戏。碰巧口袋里有一支笔,但随身没有带纸,这个数独是被抄在左手掌上完成的。右手掌也被利用起来完成了另一个数独。天知道我在书店待了多久,咖啡是忘了买了,也早不需要了。我精神抖擞,手里捏的十块钱,变成了一本数独的小册子。
  我从小就喜欢数学,喜欢逻辑推理。在学校学电脑的时候,一个教授教有关可算性的课,我一口气选了三个学期,明知是理论课,和找工作无关,可就是喜欢。毕业后,又回去听了他一个学期的课。上班后,虽说是脑力劳动的工作,可怜那一点点需要用脑的地方。
  遭遇数独,颇有点像孤独的心灵遭遇爱情。
  数独是“独立的数字”的简称,源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日本一本游戏杂志。但真正开始流行只是近两年的事情。数独的游戏规则很简单。九九八十一个方格,一到九九个数字,每一个方格填一个数字,最终结果是九行九列,外加九个3X3的方块,每一个数字只出现一次。一个合理的数独游戏,应该是必有而且只有一个解的。至于怎样定义一个数独游戏为合理,那要涉及到更深层的数学理论。
  从那本小册子开始,起初我只是在上下班来回的地铁里玩。一个游戏没玩完,很盼着地铁不要到站,塞车是最让我开心的了。错过自己的站的事也开始时有发生。以前在地铁里读书是很少有这么专注着迷的。
  慢慢的,就上瘾了,没日没夜了。
  在数独中,时间过得特快。时间不是以分以刻计算的,而是以完成几个数独来计算的。如果碰上一个特难的,一不小心,时针转了一大圈,又一大圈,一眨眼就凌晨两三点了。可是,如果不把一个数独解出来,想着那些没有填上数字的空格,心里怎么可能放得下,怎么可能睡得着?
  对于我来说,数独让我着迷的是它的“必有而且只有”一解,它目标的明确性。你知道问题肯定有解,只要你花足够的时间,动足够的脑筋,你就能得出答案,达到目标。这里没有运气之说,没有模棱两可。一切全在你的掌握之中。如果人生也是这样,那么,活着该多么有激情和干劲!可惜,人生中有太多的事情不掌控在你的手中。
  于是,在真实生活中找不到的激情和干劲,以及由此带来的快乐和满足,在数独中找到了。
  玩起数独来,才真正明白,时间真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挤,总是有的。如果你真心想做一件事,总是能找到时间去做的,总是有精力去做的。对于读书写字,我总觉得没有时间呀没有时间呀,一个星期也读不了几页书,几个月也可以不写一个字。如今,玩起数独来,既可废寝也可不食,一天可以投资出好几个小时。
  不过,其实,让人上瘾的东西,都应该避而远之的。毒品如此,赌博如此,数独亦如此。网瘾大概另当别论。
  就我来说,自从迷上了数独后,妈妈不妈妈了,老婆也不老婆了。宝宝一哭,把假奶嘴往她嘴里一塞,我依然埋头于我的一二三四五。以前晚上临睡前,终归是两个人聊天亲热的时间。如今,他说什么,我嘴里哼哼哈哈,眼睛和心思全在我的数独。等我终于能够放下我的数独的时候,他早已呼呼入睡了。难怪他说,这数独怕比野男人更可恶。长此以往,家将不家了。
  如果你像我一样,本该上班的时候好好上班,在家的时候洗奶瓶洗尿布烧水煮饭,那么,你最好不要去碰数独。如果你为自己的生活发愁,或者为挥之不去的网瘾苦恼,不妨试试数独,看看此瘾彼瘾,哪个更硬。
  
  老公的中文
  
  一切都是从“蟑螂”二字开始的。 那个夏天我们刚开始约会不久。偶有一次聊天聊到了中文英文,他说他也会一些中文。我大为惊喜,叫他赶紧说几句给我听听。他就发了“蟑螂”二字的音。我猜来猜去,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在他重复了四遍之后,我半信半疑地用英文说“莫非你是说蟑螂?”他非常高兴,说正是。我说你还会什么,他说就这些,别的不会了。唉,恋爱中的男人吹牛也不打打草稿,就这“蟑螂”两字也算“会一些中文”。
  虽说是失望,我倒也好奇地想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只会说这两个古怪的字,而不是人人都会的你好谢谢之类的。于是,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起了他的中文的第一课――蟑螂的故事。
  一天他和他的一个同事(也是只能说洋文的)在法拉盛的一家茶厅喝珍珠奶茶。没喝几口,他感到牙齿咬到了一个脆脆的东西,接着一股恶心的味道满口散布。他哇地吐了出来。找来茶厅服务生评理。机巧的服务生装做不懂英文,就给他来了一杯冰水,算是安慰。可怜的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旁边的一个好心的姑娘实在看不过去,就当地教他说了“蟑螂”两个中文字。于是茶厅里即时就响起了他的洋腔洋调的蟑螂蟑螂,闹得无奈老板只得出面,他才算胜利而罢休。
  在珍珠奶茶里吃到蟑螂这样的事情,我宁愿不要相信,毕竟珍珠奶茶是我的最爱。但是,委实从那以后,他是扎扎实实地记住了中文的“蟑螂”二字。
  随着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增多,他也多多少少跟我学了一点点一点点中文。大,小,高,胖,快,头,小孩,红,绿,诸如此类。要命的是,他总是忘不了他的“蟑螂”二字。无论学了什么中文字,总归要和他的“蟑螂”连在一起。于是,我们就有了“大蟑螂”,“大头蟑螂”,“胖蟑螂”,“又快又胖蟑螂”。“的”字他一直不能明白,也不大会用。
  我自小长大的家里有一个习惯,对亲近的人都爱以“傻瓜”相称,往往是家里用的小名之后缀以“傻瓜”。即使现在在电话里爸妈还是这样称呼我,我与妹妹之间也这样互称,那种亲切,无与伦比。和他关系越来越近之后,他也逃不脱我们家的这个习俗,被我冠以“傻瓜”头衔。他很喜欢这个称呼,觉得中文很幽默生动,学中文的兴致陡增。于是,相继地,他还学会了“笨蛋”、“糊涂虫”。有一阵子,晚上两人在一起,我说一句“我是傻瓜笨蛋糊涂虫”,他也跟一句“我是傻瓜笨蛋糊涂虫”,有时他还用得更妙“我是又傻瓜又笨蛋又糊涂虫”。有一天,我们又重复同样的游戏,我说“我是傻瓜笨蛋糊涂虫”,他却出乎意料地来了一句“你是傻瓜笨蛋糊涂虫”。原来私下地,“我”,“你”,“他”他都会了。
  有一次,在我的一个朋友家聚会,我们一帮中国人聊到开心处,忍不住就母语直上,顾不得他了。后来他和朋友 家的两岁多的女儿玩在一起了,听说两人彼此互教互学中文。回到家后,我问他学了些什么。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情如要登台一样认真,“鸟鸟,车车,狗狗”,尾音拖得长长的,嗲得和两岁的小女孩没有差别。我笑得流着眼泪捂着肚子。他被我笑得一头雾水。等我终于止住了笑,他一本正经地问我,中文里名词的复数是不是就是把单数的字重复说一遍。
  我们订婚后,他向我请教怎么用中文说妻子丈夫,我就教了他“老婆”、“老公”,并且告诉他这是比较随便比较口语比较亲昵的称呼。擅长于组词连句的他立刻来了一句中文“我是你的白老公,你是我的黄老婆”,“老”字发音还不准,听起来就象是“黄脸婆”。可怜的我,还没正式过门就成了人家的黄脸婆,“小蜜”、“美眉”之类的词是万万不能教他的。
  因为我姓黄,又是黄种人,他就总爱拿“黄”、“黄色”来开心,给我的外号都加上它们,什么名词也都能和它们组上词,首当其冲的当然是“黄色蟑螂”“黄色书”。我告诉他黄色不只是指一种颜色,有时还可以是别的意思,所以不要随便乱加“黄色”。他一听,急切地想知道别的意思是什么,我死活不说。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回来,说他知道了黄色的别的意思,在朝鲜文和中文里黄色有时是“金色”,“金黄色”。我松了一口气,说好呀。此后,我的外号就改为了“金”什么“金色”什么,我的心里舒坦多了。
  新婚伊始,前面的路还长着呢。不知到哪一天他狗嘴里才能吐出一些象牙来,也好让我带他回中国见父老乡亲时有个交代。好歹随着他慢慢增加的中文词汇量,“蟑螂”已没有这么重要了。前不久,我们终于搬家住在一起了。他原来的公寓里蟑螂横行,他还慈心不杀。公寓楼里每两星期来一次杀蟑螂的,他总是把来杀者拒之门外,他的公寓自然就成了蟑螂们的避难所。搬家搬到最后一趟的时候,他问我怎么用中文说再见。我说你终于想学有用的中文了,就非常认真地教了他“再见”,直到他发音几乎纯正为止。我们拖出最后的两个纸箱,他对着空荡荡的公寓,用几乎是字正腔圆的中文,深情地说道:“再见,蟑螂。”
  
  庄严佛七
  
  也许记忆真的是从气味开始的。至少对在庄严寺打佛七的记忆,往往首先开始于供佛时燃烧的檀香的特殊气味,然后才是连绵不断的声声佛号,柔和灯光下慈眉善目的佛像,然后室外的呼呼寒风和纷扬大雪也加入记忆。更衬托出殿堂内的温馨宜人和超凡脱俗。这种记忆总在不同场合涌现在我脑际。它一出现,就立刻把我和现实世界拉开一段距离,让我觉得身心有个歇处,能够较平心静气地站出来看自己和别人。
  那还是去年圣诞和新年之间的那个星期。原早早安排好的计划因某些原因不得不临时取消,一时没了主意,不知该如何打发这难得的一个星期的假期。这时候才想起了在纽约上州庄严寺一年一度的佛七正好在这个时候。所谓佛七,就是念阿弥陀佛念七天。每天早上四点半起床,晚上十点睡觉,这其间除吃饭和简单的洗漱外,就是坐在佛堂念阿弥陀佛。百来人聚在一起,彼此也不能说话,只是“都摄六根,净念相继”。这是净土宗的修行法门,靠一心一意称念阿弥陀佛名号求生净土也即西方极乐世界。
  说实话,我从来没觉得我有佛家所需要的出离心,更没有慧根,而且对西方极乐净土也没有强烈的向往。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在红尘中载浮载沉迷途不知返的俗人。可是,我对佛家所蕴含的智慧慈悲和神秘又无限向往和敬仰,它的向内索求和强调制心一处的修行方法深合我意。尽管不能也不想了生脱死,自己没有大修行者的勇气和愿力,但想想如果能吸取佛家智慧的哪怕只鳞片爪,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受用无尽。多年来,我就是怀着这种心情和佛家若即若离的。
  即使不求生净土,能够在美丽宁静的庄严寺度过单纯的七天,远离尘嚣,也是给自己的身和心放了一次长假。庄严寺总给我一种家的感觉,在这里我的身和心都得到休息和康复。
  头一天晚上洒净。穿着好久没摸过的海青,站在熟悉的观音殿,闻着沁人心脾的缭绕的檀香,我有一种浪子归家的感觉。已经很有一阵没去过道场,凡心重如我辈者,热衷于世俗的五彩缤纷,去道场难免就成为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的事情。当木鱼声,罄声,鼓声响起,“杨枝净水,遍洒三千”,不知怎地我的泪就不由自主地哗哗往下流,就像久旱逢雨似地喜悦和激动,内心被洗涤被贴熨,心里好舒畅!接下来的几天我的心都沉浸在这种畅快舒适和清凉之中。
  每次过堂吃饭,吃到这么好的饭菜,心里就充满感恩。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自己不做饭就没得吃,有时犯懒了就只好处于饥饿状态。可是在这里,饭菜餐餐都有人送到面前,每餐都有好几个好吃可口的菜,还有汤,还有削好了皮的水果,比我自己在家里讲究多了。这么多人伺候着我,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修行,为了我好,真让我不知怎样感恩才好。平时听得最多的就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在这里,不仅午餐免费,而且早餐晚餐都免费,住宿也免费,只有付出,没求回报。佛家的慈悲喜舍的精神,就是这样渗透于点点滴滴之中。
  而观音殿又是我的最爱,尤其是晚上的观音殿。香与香之间的休息时间,或静静地坐在后面的禅凳上,或缓缓地在两侧慢步,或在蒲团边边拜佛边念佛,感觉全身心都裹在温温暖暖的佛目慈光里,心里一片祥和,没有忧虑没有不安没有畏惧,世间的一切都离我很远。想起苏东坡的那句“日啖荔枝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我也有这种感觉,在这里舒舒服服平平静静开开心心衣食无忧,“不妨长作庄严人”。
  不过,舒服归舒服,开心归开心,修行委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收摄心念实在太难了。我们的心就像一个特别好动特别不听话的调皮孩子,好难管住哦!洒净的那天晚上,师傅就说过,既然大家已经来到这里,就不要把山下的事情带到山上来,应该放下万缘,就当作过去没有你未来也没有你一样心中不染杂念,一心一意念七天佛。我努力地要求自己,对自己说就当作过去没有我未来也没有我,只在当下,好好把握当下,好好念佛。可是每支香零零总总能有十分钟是注意力集中的就算是非常不错了,总是太多妄想,无穷尽的妄想,“心辕意马”一点也不假。
  尽管如此,那心念集中的时刻确是非常美丽非常感人的。当心念很集中的时候,里里外外一片昭昭灵灵,身心轻安,时间的流逝便不再重要。刚开始念佛的时候,我试图根据赞佛偈来观想阿弥陀佛的端庄相好,可往往很难想得生动和具体,毕竟没见过佛。观想的佛像不生动具体,心念就很容易转移。所以我苦于从来没见过阿弥陀佛,如果见过,念起佛来肯定很容易收摄心。后来,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我观想阿弥陀佛在一个大宫殿里,我们在宫殿外面,急切地大呼其名号,希望他能听到我们的呼声,能出来给我们一展尊容。这样一观想,念佛的心自然就很切很专很诚,声音也有力起来。
  而在那花絮般不断纷飞的杂念妄想时刻,我倒也理清了一些来打佛七前想不明白困 扰我的事情,尤其是我终于能够在平心静气中好好地省视自己,发现当初那么多的怨天尤人其实都是自己的无明和我执。如果不把自己看得这么重要,世间的一切实际也很简单。师傅的那个“小兵的帽子”的故事很能启发我,“不怪帽子太大,只怪我的头太小”。如果能有这种凡事首先检讨自己的风格,世间又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又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一下子就到了佛七圆满日。七天实在太快了!但是,短短的庄严佛七,我也感到我的身心都充足了电,有足够的自信和信他走人生活。方丈和尚说过,修行不只在道场,修行是管好自己的六根。六根在公司,修行就在公司;六根在家里,修行就在家里。
  差不多一年又飞快地过去了。这一年,我依然时不时有我凡夫俗子的焦虑,迷茫甚至与人不为善的时候,我依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在红尘中载浮载沉迷途不知返的俗人。但是,那幽幽缭绕的檀香的气味,却是我身心的永久歇处。
  
  西村的穷画家
  
  汤姆来到曼哈顿后,就一直住在西村,已经十一年了。
  那是一个小得只有在曼哈顿,只有在曼哈顿的西村,才有的形状不规则的小公寓。厨房,卧室和客厅浑为一体,一看就知道是利用曾经的一个大公寓里的一个卫生间或壁柜硬隔出来的。可就这样的一个小窝,月租也要八百。有一种说法,你在曼哈顿的住处还比不上你父母乡下房子主卧室的卫生间大,可是你每月的房租比他们每月的房子贷款还多。这话用在汤姆这里是一点也不虚。
  可即使这样,他是死心塌地认定了这个地方,认定了曼哈顿的西村。在他看来,曼哈顿就是世界,世界就是曼哈顿。他不能想象世界上除曼哈顿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居住,可以过他艺术家的生活。
  是的,艺术家的生活。
  汤姆以卖画为生。他曾经也有过朝九晚五的工作,在一家出版社作封面设计,收入虽不丰厚,可也够每月房租零用的开销。但没干多久就辞职了。用他自己的话说,一个艺术家为了生计而扼杀自己的艺术创造力,无异于慢性自杀。于是,他选择了这条艰辛贫困的自由艺术家之路。
  西村有太多的自由艺术家们,舞文的,弄墨的,玩音乐的,五花八门。有的以艺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作为幌子,来逃避生活和社会责任,过着一种懒散的嘻皮生活。可其中也不乏才华横溢,把艺术视为生命,呕心沥血,但时运未到,依然穷困潦倒的艺术赤子。
  汤姆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赤子。
  他出生于艺术之家,父亲是搞雕塑的,母亲是搞室内设计的。他从小就对绘画有特殊的兴趣和天分,中小学时的作品就装了满满一大箱子。高中毕业时,本来被波士顿大学录取,并提供奖学金。可深受虔诚的天主教徒的母亲的影响,他选择了神学院。以后的七年,他跟随著名的德蕾沙修女,在印度,在罗马,过着每天读经祈祷的清教徒的生活。只差最后一年,他就可以从神学院毕业,成为一位布道的汤姆神父。但他的信念,他对生活的选择,在此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逃似的离开了神学院,来到了喧嚣的曼哈顿。那一年他二十六岁。
  曼哈顿的五彩缤纷立刻把他蜇伏多年的绘画冲动激发得淋漓尽致。他太喜欢曼哈顿的高楼大厦和大街小巷了。他疯狂地画,白天画,黑夜画,雨天画,雪天画,画西村紫色的咖啡馆,画淡蓝色小雨笼罩的布鲁克林桥,画金色的中央公园。有时候,兴之所致,他就在当天的《纽约时报》上用粗细炭笔画,效果极佳。极具曼哈顿风味的建筑景致和若隐若现的《纽约时报》的背景互相辉映,对每一个熟悉曼哈顿、热爱曼哈顿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能叙说曼哈顿的情怀和优雅了。他的一幅在《纽约时报》上画的帝国大厦,被一位七十来岁的老纽约看中,欣然出了三千块钱给买下来了。这是后话。
  创作的过程,于一个灵感进发的艺术家来说,是快乐的抒发过程,是不能不为之的。可作品的销售过程,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世上很少有真正的艺术气质和天生的商业头脑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的。可艺术家也得吃饭交房租,于是卖画就成为汤姆不得不为之的事情了。
  起先,他在离住处两条街外的一条人来人往的热闹的十字路口卖画。父亲亲手为他做的一辆带轮子的板车,铺上暗红色的防雨布,上面装有可放下可撑起的架子,用来挂画。不下雨的日子,他就在这卖画,同时在素描本上画来往行人。这样子一段时间,发现卖出去的画真少,而且连止步留意他的画的人都不多。西村多的是年轻人和游客,而汤姆的画不是现在的赶时髦的前卫艺术。七年的神学院生活,加上本人固有的天性,他的画很沉静,沉静中透着一种远距离的审视,同时蒙上一层说不清的神秘。西村的年轻艺术家中最不缺少的就是浮躁,有时人们把浮躁和激情混为一谈,走俏市场。
  后来,他就去曼哈顿的西上城卖画。那里来往的人多是当地居民,而且年龄偏老一些,比较能认同和欣赏他的画的风格。果然,在那里,卖画的效果比在西村好些。可是,却大大辛苦了他。他的那板车行头,地铁里进不去,雇一辆车从西村拖到西上城,单程就得三十多块钱。有时他一天也卖不到三十块钱,这笔雇车的钱,于一个穷画家来说,怎么都是开销不起的。于是,每次,他都是自己拉着这重重的板车,连跑带走地穿梭于人行道上。早上,从西村到西上城,连跑带走,一个小时。傍晚,从西上城到西村,连跑带走,又一个小时。年轻的穷画家拉着卖画的板车,大汗淋漓地奔跑在人行道上,实在也是曼哈顿一道凄苦而浪漫的奇特风景。
  以卖画为生,实在是不容易。而对于坚守自己的风格,不能也不愿迎合市场的汤姆,就尤其不容易。偶尔也有慧眼识马的伯乐,愿意花上千块钱买他的原画,甚至预约几幅画。可这样的好事几个月也难碰上一次。大多数时候,只是靠卖影印件,十块、几十块钱,零零星星地凑合着过。
  庆幸的是,卖画的艰难和经济的困顿并不能遏制艺术的创造力。汤姆还是一如既往地画着,在寒冬里画,在酷暑里画,叙说着曼哈顿的五彩缤纷,固守着一个艺术家的坚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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