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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党政干部队伍建设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更好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小康和“富民强桂”新跨越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及有关规定,2011年12月,广西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党政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坚定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使之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努力工作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
  ――总量相对稳定,结构继续优化。全区党政人才队伍规模保持在20万人左右,总量严格控制,进出相对平衡,年龄、学历、专业、经历等结构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特别是要培养选拔大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战略和农业产业化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抓紧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全局意识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人才,进一步提高党政人才队伍“四化”水平。
  ――素质全面提升,能力明显增强。通过加强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实践锻炼,促进党政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以及跨文化沟通等能力不断提升,推动科学发展、驾驭工作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协调利益关系、应对突发事件、服务人民群众等本领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全区党政人才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增加到75%以上,硕士、博士等层次人才的比例在目前基础上,再翻两番。
  ――作风不断改进 ,效能显著提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的听证公示机制更加健全,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的作风更为扎实。力行戒空、戒虚、戒假、戒骄、戒懒、戒奢,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改进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艰苦奋斗、清简务本、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制度逐步健全,环境明显改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考试录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教育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权益保障、监督约束等一整套管理办法更为健全和完善,具有广西特点的党政人才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党政人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大力宣传,党政人才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得到充分认可,创新潜能和创造智慧得到充分发挥,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内外部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加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是党执政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执政使命的忠实践行者。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首先必须突出抓好这支骨干力量建设。要把党政领导人才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大力加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不断优化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结构,大力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突出选好配强党政正职。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法,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增进团结,增强活力。要着力改进作风,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二)持续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从党和人民的事业薪火相传、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大胆培养、选拔和使用经过实践检验、德才兼备、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特别注重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选拔链。要针对后备人才学历、经历、知识等缺陷,综合采取脱产培训、交流轮岗、挂职培养、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措施,在艰苦条件、复杂环境、关键岗位上历练人才。要建立健全个体素质、组织培养和社会环境相互联动、优化配合的后备人才开发机制,促进后备人才快速健康成长。要坚持梯次配备、分级分类、竞争择优、动态管理,优化后备人才队伍结构,确保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要坚持面向全体、备用结合,把后备人才与其他人才同样标准、同样程序使用,不搞照顾性任用,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人才及时选拔,特别优秀的按照程序破格任用。
  (三)大力加强基层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政人才,工作条件清苦,直面众多矛盾,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承重力量。要大力加强基层党政人才知识更新,提高依法行政、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处置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面向基层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制度,坚持公开考录、科学考录,有计划地从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对象等基层党政人才中招录公务员,拓宽他们的发展空间。要真切关注和热心帮助基层党政人才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要探索建立科学的引导机制,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党政人才队伍。
  (四)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正确看待目前现实存在的地区发展差异,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在公务员招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人才时,制定向少数民族人才适当倾斜的操作措施。要继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加强“三个离不开”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和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党政人才,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争当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提高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给予少数民族党政人才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促进他们快速健康成长。
  同时,切实加强妇女、非中共党员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大人才工程
  (一)党政领导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为主阵地,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大规模培养党政领导人才,大幅度提高党政领导人才素质。制定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全员培训计划,强化基本理论学习,突出抓好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培训,突出加强工业企业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建、国土、环保、旅游、安全生产,以及现代科技、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和舆情应对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知识的培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2020年,全区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每人每5年平均参加脱产进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强化党政领导人才实践锻炼,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党政人才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重大项目、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轮岗锻炼、交流任职或挂职锻炼,在艰苦复杂环境中砥砺作风、增长才干,提高党政领导人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领导能力。
  (二)急需紧缺专业党政人才开发工程
  根据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信息化、国际化、市场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两区一带”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需要,定期编制全区急需紧缺专业党政人才开发目录。每两年左右拿出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引进企业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外经外贸等急需紧缺专业党政领导人才。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每年选派150名左右分管工业、城建等工作的党政人才到区内外高校学习进修、赴发达国家或地区考察培训,鼓励在职报考、攻读千亿元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工程硕士、管理硕士,鼓励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支持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第二学历学位教育,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宏观经济、财政金融、企业管理、城市规划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党政人才。建立业务培训“上下联动帮扶”机制,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负责培训市、县,市直机关负责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格局,研究制定本系统中长期专业能力建设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评估,切实加强各系统党政人才专业能力建设。
  (三)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培养锻炼规划,按照“梯次配备、有序递进、接力培养”的要求,动态建立包括正厅级后备人才160名左右、副厅级后备人才600名左右、正处级后备人才2900名左右、副处级后备人才6700名左右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库。根据培养方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交流轮岗、选派挂职、基层锻炼等方式进行跟踪培养和重点培训。每位后备人才每5年至少参加1次党校中青班、社会主义学院中青班和其他干部院校重点班次的学习培训,或者至少参加1次为期3个月以上的挂职锻炼。坚持把基层和生产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的重要源头,加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和企业工作力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企业任职与公务员招录、选调生招考等制度的衔接,综合运用公开选拔、公开招考、定向招录等多种方式,选拔具有2年以上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后备人才充实各级党政机关。着眼于优化党政机关人才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每年拿出不少于200个名额,定向国家“985”高校招录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安排到市、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保证党政人才队伍的“源头活水”。
  (四)党政人才全员培训工程
  根据“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党政人才培训指南,明确不同职位的岗位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要求,规范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公务员培训机构在党政人才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形成各有关高等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网络培训广泛应用的培训机制,健全登记管理制度、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党政人才参加培训情况的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2天的初任培训;新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要参加任职培训,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乡科级领导职务原则上不少于15天,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延长试用期;其他普通人才每年的累计在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要特别关注和帮助支持基层党政人才教育培训,试行“送教下基层促发展”活动,采取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等手段,开展适应基层党政人才需求的实用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系统内部上下互派挂职锻炼力度。组织开展乡镇基层党政人才“一人一技”活动,加强经济管理、现代农业、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实用知识培训,强化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知识普及,提高基层党政人才的素质能力。
  (五)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开发工程
  加强民族自治县、自治乡少数民族党政人才的培养,依托自治区党校、广西民族大学等举办大专班、“专升本”班、公共管理硕士班、在职研究生班等,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人才通过函授等方式,接受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举办以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宗教工作、发展特色经济、新农村建设、弘扬民族文化等为主题的少数民族培训班。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少数民族人才岗位任职能力培训。加强挂职学习和实践锻炼,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科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到上级机关、沿海发达地区挂职学习或参与其他形式实践锻炼。2020年前,自治区平均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名少数民族人才参加脱产培训或挂职锻炼,促进少数民族领导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
  (六)党政人才创先争优工程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充分发挥党政人才的先锋模范作用。自治区每五年开展一次 “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表彰活动,各市、县(市、区)可相应开展本级 “人民满意公务员”、“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评比表彰活动。按照“服务中心工作、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采取“依岗承诺、设岗定责”等措施,要求党政人才结合岗位特点和自身实际提出个性化承诺。采取多种形式对承诺事项进行公示,推动承诺事项的兑现落实。
  (七)党政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的党政人才队伍资源信息库和信息网络,探索建立集信息发布、人才服务、在线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电子服务平台,推动党政人才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013年底,基本完成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公务员管理数据中心和信息调度中心,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管理环节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工作信息实时交换、工作流程上下畅通、相关数据自动更新、业务表单自动生成等基本功能,实现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2015年底,建立党政人才招录、培训、考核等的网上管理流程,搭建起党政人才信息化管控架构。2018年底,实现系统智能分析目标。
  
  四、制度机制保障
  (一)完善党政人才分类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党政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和分类管理办法,深入探索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党政人才职务序列和职级管理办法,抓紧制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完善各类党政人才的考录、考核、奖励、培训等相关政策规章。通过分类管理,确定不同层级人才胜任标准,增强党政人才培养的目的性和主动性;参照标准选拔和使用人才,克服人才使用上的主观随意性;明确职位责、权、利,解决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相互推诿等问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级别设置,扩大级别功能,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逐步实现党政人才宏观管理的科学性、法制化和高效率。
  (二)完善党政人才培养锻炼机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党政人才个体需求,按照理论武装、知识更新、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等类型,整合培养资源,每年抽调五分之一左右党政领导人才参加各类培训,确保5年内轮训一遍目标的实现。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人才出国(境)培训。定期组织一定数量的党政领导人才、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到上级机关和发达地区、中心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基层和生产一线挂(任)职锻炼。重视发掘和培育优质培训资源,在区内外高校建立15个左右党政领导人才专业能力培训基地、30个左右现场教学基地,动态设立一批境外培训基地。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师资选聘,强化培训评估,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国民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创新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学习型政党。各级政府要加大党政人才教育培训投入力度,确保党政人才发展需要。
  (三)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围绕提高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深化党政领导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改革,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行党政领导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人才方式。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人才当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完善民主推荐制度,规范初始提名办法。改进任职考察工作,完善考察预告制度、考察对象公示制度,坚持差额考察,落实延伸考察,增强考察准确性,防止失真失实。逐步规范酝酿和讨论决定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党政人才的票决制度。坚持和完善任前公示和任期试用期制度。完善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办法。
  (四)完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根据岗位性质、任务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岗位职责规范及能力素质标准,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基础和依据。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的价值取向,以品德、能力和实际业绩为导向,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改进评价办法,拓宽评价渠道,坚持在实践和群众中识别人才,完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等办法,探索党政人才“德”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化、社会化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并认真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地方、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才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运用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核结果,合理选择考核方法,加强工作业绩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指导党政人才健康成长的“指挥棒”。
  (五)完善党政人才监督管理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人才职务任期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保持任期相对稳定,强化任期目标考核。完善交流回避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党政人才交流力度,疏通“三支人才队伍”交流渠道,推进上下级党政机关人才交流,完善配套措施,解决后顾之忧。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加强上级对下级党政领导人才的监督,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完善党政领导人才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人才问责制,建立健全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人才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
  (六)完善党政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党政人才建立健全激发人才活力和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党政人才工资制度,建立党政人才工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企业相当人员平均工资大体持平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在国家工资制度框架内,积极探索解决不同地区间党政人才津贴补贴差距过大问题,研究自治区驻邕单位和自治区直属非驻邕单位津贴补贴属地化政策,探索党政机关绩效考评奖励办法。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制度。对于同一地区不同层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的平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党政人才工资制度,增强职级的激励功能。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奖勤罚懒机制,表扬先进,奖励先进,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严格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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