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高考资料 > 保送生 > 正文

山东大学保送生考试

时间:2017-05-13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 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培养具有健全人格、适合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激发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其各项素质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第二章 奖学金的类型、标准与比例

第三条 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两类。

(一)综合奖学金

1. 校长奖学金

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修养、出众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综合素质最为优秀的学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每学年评选3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名额由教育部下达,学校择优评选推荐。

4. 优秀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学生,按照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列顺序确定。

该奖项分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5%确定;

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获一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获二等奖学金、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者,授予院级三好学生称号。

5.社会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由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由学校与设奖单位及个人协商确定。

(二)单项奖学金

1. 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当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2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

情况确定。

2.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研究与创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2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3. 社会实践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1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4. 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1000元/人,100人/年。

5.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文体活动方面有特殊才华,成绩特别突出的学生。1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6.海外学习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海外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2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7.第二校园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第二校园交流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的学生。1000元/人,名额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8.优秀新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校录取新生中的部分高考成绩优秀学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保送生、优秀体育高水平运动员。

奖励标准和名额根据当年高考录取情况确定。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优秀新生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年基础性素质成绩“良”以上;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当学年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出于各种原因进行重修的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六)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七)学生当学年志愿服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五条 综合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校长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一等奖学金或历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排名第一;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 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

1.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处于专业(班级)前5%;

2. 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成绩为“优”;

3.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

1.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当学年学习成绩处于专业(班级)前30%;

2.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

(五) 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

(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山东大学保送生考试)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社会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设奖单位提出的各项评选要求。

第六条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学习优秀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当学年学习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2%且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除需满足第四条列

篇二:一外保送生

标签:山东大学 保送生 考试 复旦大学外语类保送生 南开大学外语类保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