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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准则下的几点重要差异比较] 新旧收入准则差异比较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要】文章归纳了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几点重要差异,其中包括:科目的界定、成本的计量、会计的核算与估计、报表的编制等不同准则下的几点重要差异比较。读者通过阅读编者比较分析能短时间内清晰掌握两个准则下的不同规定,便于理解和更加准确的掌握两项准则下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关键词】不同准则;重要差异;比较
  
  一、现行准则环境
  (一)现行准则架构
  《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前我们的会计工作是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下并驾齐驱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我们的会计工作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下并驾齐驱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现行准则的颁布实施
  1.《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已由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2.《小企业会计准则》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二、不同准则下的几点重要差异比较
  (一)会计科目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将企业持有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将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增值后出售的土地没有特殊的相关规定。仍然和过去的《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致,停留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对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则依然作为“短期投资”核算。
  (二)成本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是说,对于小企业在会计期末对企业存货、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不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会计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成本法下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对应收及预付款项也要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三)会计的核算
  1.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支付现金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购买价款作为成本进行计量,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对企业发生的该项业务,在资产类会计科目确认和会计处理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2.存货的相关账务处理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条规定: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对于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给定的方法相对较多,例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等。
  (2)动力等直接费用的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该规定从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小企业的核算流程,降低了核算工作量。
  (3)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存货发生毁损,处?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从该规定看出,小企业盘盈、盘亏存货不在划分是否为非正常因素的影响,绕开了管理费用科目的认定,直接将收益或损失计入营业外收支。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更为简单。
  3.长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长期债券、股权投资仅采用成本法计量核算。符合条件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股权投资,作为长期债券、股权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债券、股权投资给定了权益法合成本法两种计量与核算方法。核算较为复杂。
  (四)会计的报告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财务报表,是指对小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省略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且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列示内容均使用了“至少应当单独列示”的规定,相对《企业会计准则》大大简化了列示要求。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附注的规定中删减了企业基本情况列示项目,增加了第八十六条第七款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的列示规定。与企业利润的计算和利润表的填报规定相互对应。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利润的计算相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是不再单独列示和核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额。这样避开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因以后年度因纳税调整影响所得税而进行以前年度的调整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些重要的差异,其中包括:科目的界定、成本的计量、会计的核算与估计、报表的编制等。作为会计实务工作者应比较分析并清晰掌握两个准则下的不同规定,以便更好的运用两项准则下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陈宗智(1974―),男,山东济南人,硕士,注册税务税务师、会计师、高级咨询师,青岛明达尔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党支书记,青岛公信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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