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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灵信仰下的契约与裁判】神灵契约

时间:2019-01-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本文评介了藏族学者牛绿花博士《藏族盟誓研究》一书,简介了该书的结构;阐述了该书的主要观点,提出存在的不足。认为该书为我们解答了藏族神灵信仰下契约的实际意义在于契约的实施和纠纷的解决。
  【关键词】 神灵信仰;契约;裁判;藏族盟誓
  
  藏族学者牛绿花博士的《藏族盟誓研究》是从法学角度系统研究藏族盟誓的一本专著。??[1]?该著内容分七章。第一章以“比较视野中的盟誓研究”为题说明了盟誓是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考察了盟誓在古今中外、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的表现;对盟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其表现形式;最后分析了藏族盟誓的概念和表现形式。第二章以“藏族盟誓的构成要素”为题,分析了盟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各类型主体以及主体范围的历史变迁;以史料记载的盟文和调研案例为基础分析了盟誓中的权利义务;考察了盟誓是为了达致当事人之间的互惠与交换、维护秩序和解决纠纷的目的;盟誓的宗教巫术性仪式建构了盟誓当事人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通过杀生歃血等仪式使普通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了神圣性。第三章以“藏族盟誓变迁的历史脉络”为题,考察了吐蕃王朝建立以前的原始部落联盟过程的盟誓情况;吐蕃时期盟誓制度化、法律化并成为维系君臣关系、中央与地方互动关系、处理国际关系和司法断案的重要手段;元、明、清初西藏地方政权相继制定了《十五法典》、《十六法典》和《十三法典》,这三部法典对盟誓的主体、仪式等进行了系统规定,是盟誓法制化的兴盛及成熟阶段;清代中后期加强了中央统一民族立法;在民国时期的时局状况下,藏族盟誓从形式上蜕变成民间法;藏族盟誓在当代仍有程度不同的遗存及其现实表现。第四章以“藏族盟誓产生及遗存的社会根源”为题,从制度和信仰的角度探寻其产生、发展及其在当代社会依然遗存的根源是部落组织形式、原始神灵信仰和社会生活实践需要。第五章以“藏族盟誓的性质”为题,分析了藏族盟誓是神灵崇拜下的契约,既包含了盟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以神灵为履约监督主体,也包含了人与神之间的献祭与护佑,具有双重性;还分析了藏族盟誓是以神灵为判官的裁判,是以语言宣誓为核心的起誓神判。第六章以“藏族盟誓的特点”为题,分析了藏族盟誓具有极强的宗教适应性和宗教依附性;社会控制手段具有宗教、道德、习惯法、法律的多元一体性;在历史和现实中都对官方法具有渗透性和补充性。第七章以“藏族盟誓的功能”为题,总结了藏族盟誓的功能和作用有社会控制、裁判、惩治、教育引导四个方面。
  一、关于基本观点
  该著对盟誓作了区分,认为““盟”和“誓”具有不同的属性,从社会学的角度讲,“盟”是人际交往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在团体间举行;从法学的角度讲,它是在神灵信仰基础上以神灵作为监督其内容的特殊契约。“誓”有两层含义,一是在神灵信仰下约定起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特殊契约,与盟同义;另一层是在发生盗窃、人身伤害、杀人等刑事案件或者欠债不还、田宅边界等民事纠纷中因无法举证而采取对神灵起誓(立誓、赌咒)来辨别事实、分配责任的司法手段,一般称为“神裁”、“神判”、“天断”或“天罚”等。”这种区分相当合理,也为该书后面分析盟和誓的性质、特点等提供了基础。
  该著提出了盟誓在历史上是不同的主体之间为达成一定目的的契约,并应用契约理论进行分析,这种研究方法具有新颖性。??[2]?用历史的方法考察历史的盟誓,提出盟誓是历史上重要的法律形式。实际上,在法律史研究中,对盟誓这样一种在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法律形式缺乏认识。就盟来说,就是古代的条约。今天我们依然在使用这种形式处理国际关系。这种提法和分析具有创新性。
  西藏过去历史上盛行盟誓,该著从自然地理环境、宗教、文化心理等方面对盟誓在西藏的产生发展原因作了有一定尝试的分析,并对西藏的盟誓历史作了介绍。这有利于加深对盟誓的认识,也在相当程度上增加了该著的理论深度。并专门用一章论证了西藏地区盟誓的社会根源,从原始神灵信仰,社会实践本身提出的需要,文化遗存等角度进行了论述。笔者认为,该著对于盟誓的分析比较出彩之处在于两点:一是对盟誓的性质的分析。“藏族盟誓是一种以神灵信仰为基础、以交换和互惠为目的的契约,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和人与神之间的契约合二为一的特殊契约”;??[3]?“藏族盟誓同时也是一种以神灵信仰为基础,依靠神力来查明纠纷、案件事实的司法手段。”??[4]?二是对藏族盟誓的特点的总结。该著认为:“藏族盟誓历经千百年而始终存在,是由于其具有极强的宗教适应性和依附性”;??[5]?“盟誓的社会控制作用的发挥是在宗教戒律、道德规范、法律等诸多社会控制手段多元综合而成的,这种社会控制手段具有多元一体性。”??[6]?还有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提出的藏族盟誓在历史发展中由盛而衰的分析有较强的历史感。
  二、关于方法
  该著以法律人类学的视角分析藏族盟誓,主要采用了田野调查、历史分析、功能分析等方法。该著对藏族盟誓的历史文献和与盟誓有关的古今中外文献的收集是比较全面的,尤其是运用了大量的汉藏史料,并摘取个案作为分析的依据,还有藏族历史上西藏地方政权的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盟誓的各类规定的罗列和分析。例如当谈到盟誓主体的时候,分析了《十六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分析盟誓的契约属性的时候,使用了《旧唐书》中相关记载,还有唐蕃之间的历次盟誓,尤其该著比较好地挖掘了“长庆会盟碑”、“吐蕃金石录”中的相关内容。田野调查了现当代甘南藏区盟誓实践情况,摘录了鲜活的个案并加以精准的分析,使该著具有理论深度和现实研究价值。运用了人类学的仪式、功能、互惠与交换等理论对藏族盟誓的目的、性质、功能、动机等进行了开创性的分析。比如,该著认为《格萨尔王传》所描写的格萨尔每到一处,与对己有用的人盟誓,每征服一个部落,就与该部落结盟,约定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松赞干布在建立统一的吐蕃王朝时,也是与各部落或贵族头领不断结盟,使自己的队伍和疆域不断扩大。唐蕃之间的会盟更是因其次数之多、规模之大、影响之深而载誉于藏汉史册。这些结盟、会盟从形式上看不太一致,但其目的是一样的,如格萨尔、松赞干布等在笼络部下(臣下)时,保证他们一旦遵守盟誓,他们家族及子孙后代永享荣华富贵,而另一方则保证忠心耿耿地跟随首领。前者为实现其宏伟的政治目的,后者为寻求依靠雄才伟略地首领的保护,实际上是一种互惠和交换,各取所需。而吐蕃与其他国家的结盟更是一种互惠和交换。如唐蕃之间的数十次会盟,有蕃方先提议的,也有唐方先提议的,实际是各自国内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此消彼长暂时获得国内休养生息的机会,唐蕃会盟的一百多年间,有屡次破盟与续盟(修盟)、有唐朝两次嫁公主的婚盟,情况纷繁复杂,但其最终目的是当己方政治、军事实力较弱时,以贡赐的方式表面的互惠交换与深层的保障暂时政局稳定的互惠和交换。??[7]?还有,人对神灵的敬献与供奉食物或其他供品,也是与神灵交换,为了讨好神灵,监督盟约,在神判中,惩罚坏人或罪犯而褒奖好人或无辜者。盟誓仪式的举行,不论是杀牲歃血还是焚香、语言的表白,都是创造一种场景,增加一种氛围,提升盟誓的神圣性。
  三、不足或者问题
  通读该著后,笔者认为,该著在论述方法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就是,提了好几种方法,这些都是一些最一般的方法,主要是没有能够坚持一种方法以一贯之,而是不同的方法交替使用,这也是目前中国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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