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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承诺书医疗器械

时间:2017-05-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医疗廉政保证书

篇一:医疗质量保证书

质量保证书

为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方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经销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并对所销售的医疗器械(清洗类耗材)质量向你们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所从事医疗器械(清洗类耗材)销售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清洗类耗材)符合质量标准,全部为合格产品;

3、我方所提供的医疗器械(清洗类耗材)均提供规范的售后服务;

4、我方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将及时通知你们并采取相应的召回等处理措施,以确保用户的利益和安全。

5、本质量保证书长期有效。

xxxx公司

2014年x月x日篇二:廉政保证书.

廉政保证书 :

我单位现报名参加 的招标,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现就工程招标期间及中标后的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廉政工作如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 资 源 网:廉洁承诺书医疗器械)及廉政规定。

(二)严格执行 施工和各项保证书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违反工程招投标、 建设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投标过程中不互相串通、结盟,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它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四)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在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设立廉政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廉政责任人、廉政保证有关条款及廉政标语(打造 廉洁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高效、清正廉洁;拒腐倡廉、诚信透明)、廉政 监督单位、廉政举报电话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六)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招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九)不为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十)不安排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保证的事项

(十二)不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有我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十三)严格按照监理规章办事,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上述廉政保证期限为本廉政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我单位愿就上述廉政保证接受镇招投标监督小组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保证规定的,按管理权限,接受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赔偿,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篇三:医院规范医疗行为廉政责任书

医院规范医疗行为廉政责任书

医院(甲方):

科室责任人(乙方):

医护人员(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中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范约束医务工作者的活动行为,杜绝任何以医谋私的不法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务会研究决定,特签订此责任书。

1、全体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2、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尽量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经查实医务人员有私收费行为,第一次给予3--5倍的罚款,第二次待岗一年,第三次下岗处理。

4、经查实医务人员有院外行医,第一次给予3--5倍罚款,待岗半年,第二次给予下岗处理。

5、医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取患者财物,经查实,除将所收财物如数退还或上缴医院,第一次给予所收财物的3—5倍罚款,并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次给予待岗一年处理。

6、如果科室人员有以上违纪行为,科室负责人年底不参加评优。

7、每月两次患者测评医护人员服务质量。不称职者年终不参加评优、劳模与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科室责任人):

丙方(医护人员):

2012年1月1日

篇二:药品医疗器械承诺书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作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保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亮证经营,张贴药学技术人员职称证明和药品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经营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

二、药品经营企业需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合法且在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要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三、保证从业人员经健康查体、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保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保证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开存放,并用标签标明。

四、对采购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索证索票,保证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连锁门店药品由总部统一配送。

五、 保证不擅自变更注册地址、降低经营成本和经营面积。

六、注射剂、兴奋剂药品单方制剂等凭医师处方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字

盖章。

七、不将药品销售给门诊、卫生室、卫生院等个人之外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八、 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在规定存放条件下存放:仓库设施 设备及时维护记录;温湿度日常监控记录;出库复核查验记录。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

单位名称:

承诺人(签名):联系电话:

2016年 月 日

篇三:廉洁行医服务承诺书

清江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弘扬风气纯正、行为规范、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廉政文化氛围,造就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卫生队伍,真情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健康服务,我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1、坚持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2、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严禁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生活物资、基建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4、不以任何理由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收取好处费或提成。

5、不购置、不使用、不销售假劣药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6、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实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患者住院“清单制”, 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8、严格执行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省卫生厅“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和市、区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9、认真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三好一满意” 活动,大力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10、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和科室和员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实现上述郑重承诺,我们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3280425

邮箱:282980467@qq.com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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