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
class="txt">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延 期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盖章) 取证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适用于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地质勘探企业、采掘施工企业及矿山生产系统以及其他非煤矿山依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9号)、《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号)的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
二、申请书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工整。
三、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发证机关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单位填写。其中, “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四、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只填写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栏中的内容,与工商营业执照内容一致;企业为其所属的作业单位、生产设施、生产系统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应填写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单位”和“取证单位”栏中的内容,不填写“申请单位”栏内的“原许可证编号”内容。
五、申请书表格中的“申请延期意见”栏按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申请直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理由。
六、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交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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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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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尾矿库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延 期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盖章) 取证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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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办事指南
lass="txt">一、项目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延期
二、实施主体: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办理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28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安〔2009〕90号)
四、申报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登录省住建厅网站(/retype/zoom/afcfe9798e9951e79b8927c9?pn=4&x=0&y=0&raww=628&rawh=158&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20.76433121019109&md5sum=7c831ff1fede65739133ecb539bfb76f&sign=397c2e6ebe&zoom=&png=0-&jpg=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篇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续延期申请表
: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企 业 名 称:(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 报 日 期: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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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二、申请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凡填报不规范、印章不全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予受理。本表不得有空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本表应打印(签名、盖章除外),不得涂改。
三、“企业名称”应填写申请单位全称,该名称须与工商注册和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表中其他单位名称也应填写全称。
四、“主管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填写。无主管部门的不填写。主管部门为行业协会的,视为无主管部门。
五、“填报日期”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时间为准。
六、申请表中栏数(页数)不够的可增加,但格式必须一致。 七、所附资料请按附件目录装订成册,所用纸张,应与申请表(A4纸)大小一致,不一致的复印件应折叠与申请表大小一致,申请表应与所附材料分开装订。
八、企业申请延期时,需交验证件、凭证等原件的,应提供复印件1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同时提交延期申请表电子版WORD文档。
九、表一至表九和法定代表人声明由申请企业填写。封面上的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填写。
十、本表可在贵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下载后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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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附《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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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情况 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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