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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到我(散文)|散文《遇见》

时间:2019-01-2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我不敢把我的疼痛告诉花朵,怕她听到就凋谢了   我出生在北方交大(现为北京铁道学院)。   现在无数写大院的小说影视剧,都是写部队大院的,好像没有一个写学校大院。这大约是部队大院的子弟依然是共和国嫡传的血脉,而知识分子虽然拜改革开放所赐,暂时终止了臭老九的名声,却依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吧――也许我想多了,但愿是我想多了。
  但其实我是个想得很少的人。是时事逼得我不得不想。譬如:前些时候那个几乎闹出人命的事件,某个国际大牌明星得罪了某权贵阶层的二奶,被整得死去活来。直到有一天她看电影《阮玲玉》,看到阮自杀的时候,她也想用那种方式了结自己的生命,只是想到家人才断了此念。当时我甚为震惊,因为那位明星小姐之前是多么不可一世,可她忘了在权贵面前,她简直就是一只小蚂蚁,动一动就会被捻死。而她自以为如山如海一般的靠山和拥趸,此刻竟没有一个敢于站出来哪怕说一句公允的或者能够挽救生命的话――那种万众一心的见死不救真的把我吓坏了!以至于我这个从小就爱逆天行事的人,竟从那时把对她过去的厌恶改成了对她的敬佩――起码,她活下来了,虽然之后的场合她收敛了许多,有时像是断了脊梁骨似的柔软。
  说起脊梁骨,不免又想起另一件现在依然热炒的关于脊梁骨的事。我们热爱的倪萍姐姐因为“怕给父母添乱而从不投反对票”也因此(当然还不止因此)获得了“共和国脊梁”的光荣称号。偏就有一位叫做李承鹏的足球记者,不依不饶地写出犀利长文,根本不买倪萍姐姐示好博文的账,指出他们都是三四流的戏子。只不过,他还知道自己在演戏,而她已经入戏太深。此文竟然震撼了我久已麻木的神经。
  我自我放逐已然多时,太多的人,太多的事,太多的不公正,太多的黑幕与交易让我决定缄口不言。但是我的沉默并不代表默认,而是蔑视。
  难道我会对正在成长的花朵讲出自己的痛苦吗?不,我怕花朵听到,就会凋谢了。
  1
  童年,我也曾经是一支生得独异的花朵。
  那时,校园家属院有一条河。黄昏时分,那条河就被金色的光芒照亮了。那光芒非常神秘,看久了,就会产生幻象。
  沿小河缓坡上去的那座平房就是我的家。我和大院的孩子们每天光着脚丫,在黄昏时分,沐浴在金色温暖的河水里,可以闻见河边植物的芳香。
  河水里曾经有白鸭浮游。我上过几天幼儿园,幼儿园阿姨说,走,我们去看小鸭子去!我们就排着队走过那条石子马路,那条路可以路过我的家,我远远看见了妈妈在门口晾衣裳。门口有两根晾衣竿,形状有些像单杠,中间系四根铁丝,这两排平房的衣裳就都晾在这儿。对我们来说晾衣竿还有一重功效,就是当作单杠悠来悠去,比谁悠得高,比谁做的花样多。
  那一天,我毫不犹豫地向妈妈跑去。尽管阿姨说,不上幼儿园的都算野孩子,我却是宁肯做野孩子也不上幼儿园了。这大概是我的第一次叛逆行为吧,当时我三岁。
  我家的门前有个小院。篱笆上缠着金银花,西边是葡萄架、枣树和扁豆、倭瓜什么的,东边基本是花,种过大雨菊、石竹、茉莉、风仙、鸡冠、夹竹桃……每年都有许多变化,唯一不变的,是蔷薇。原因很简单,蔷薇花好看又好种。红白黄紫大约有十余种花色,铁道学院的院里,似乎家家都栽着蔷薇,互相看着有什么新鲜的,就挖一棵枝子来,栽在泥土里,上面扣一个玻璃罐(水果罐头的就行),闷它十天半月,那枝子就会发出亮绿的新芽。那一个个反扣的玻璃罐就像是一堆闪闪发亮的大蘑菇,一场新雨过去,玻璃罐就再也扣不住那些蓬蓬勃勃的绿枝叶了。
  我家蔷薇的花色该算是很全的,有几种调色板很难调出的颜色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一种夕阳似的金红色,一种胭脂般的粉绒色,一种天鹅绒样的深紫色,一种油画颜料那么浓艳的杏黄色……最奇妙的是在月光澄澈的夜晚,那些花就透明地浸在薄雾般的轻纱里,叶子闪着黑黝黝的光泽,花蕊是金的,在夜的深浓中,绽出星星点点的暗金色。仲夏之夜,对着窗写作画画,喜欢把窗帘打开一道缝,让整个人都浸在花香里,听晚风吹着花的枝叶,发出沙沙的声响――那是一种神秘的滋养。
  那时,我觉得离自然很近。
  现在想起来,或许河水中那美丽的光来自于萤火虫?那些闪闪发光的小灯笼,曾经是我们捕捉的对象。河水曾经如同月光一般澄明。它漂白着孩子们的肌肤,让我们在那个贫瘠的年代,个个都长得那么美好,那么健康。
  那时还没有计划生育,光是我们这四排平房的孩子便有六十几个,对门郑伯伯家的孩子五哥特别喜欢跟我玩。那时他上小学,放了学就把我拉到他们家,玩弹球和洋画。这两样东西五哥攒得最多,洋画是成套的,有《封神演义》《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我小时候真的有点邪,比如在拍洋画的时候,我只要心里想,这洋画肯定能翻过来,它就真的翻过来。我的手很小,至今还很小,儿子总说,妈妈的手是小孩子的手。而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手就更小,肉肉头头的,一伸出来就是五个圆圆的小肉坑,那时我很为这样的手惭愧,非常羡慕姐姐们十指尖尖的手。但是这双小手充满魔力,一拍,洋画就能翻过来。五哥常拉着我和他们同学比赛,因为我“灵验的小手”(五哥起的),我们赢了很多很多的洋画和弹球。
  弹球我玩得就不如五哥了,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弹球的颜色是非常美丽、变幻不定的。当我拿起一个弹球对着太阳光的时候,心里总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好感觉。五哥很孤独,除了跟我玩,他好像没什么别的朋友,天一凉,他就在他家后院的台阶上枯坐,数数天上飞过的乌鸦。后来,郑教授被划为右派,他们全家搬走了,五哥把所有的洋画和弹球都留给了我。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害怕――平时很好的郑伯伯,突然被人画了漫画,画上他手里攥着一条蛇,蛇信子上下飞舞。
  2
  我小时候真有点儿邪劲儿,这是被整个大院公认的。
  除了“灵验的小手”,还可以举出很多。譬如:姥姥有一副骨制的“天九牌”,用很漂亮的木盒子装着,每每逢年过节的时候家里人就围在一起玩,有“天、地、人、和”等牌,有点类似麻将。每个人都押注,当然是很小的注,最大的注也就五角钱。玩的时候,我每每会赢。譬如掷骰子的时候,我想要几点一般就会来几点,又如翻牌时我想要天牌,心里叫一声,一打开,果然就是天牌!真的神了,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可那赢的概率也是相当高的了!几年玩下来,我竟攒了十几元钱呢,那时候的十几元可不是小数啊!
  翻照片的时候,母亲常指着我周岁时的照片说:瞧,像不像个猫?周岁的照片看上去真是好玩,脸蛋又白又圆又胖,眼睛又黑又大又亮,嘴巴真像刚出生的小猫似的,抿成一条线。五岁之前,四排平房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我。
  譬如最靠东边的张伯伯家的张玉姐姐,常常抱着我,在那个清贫的年代,到家属院里那个新华书店旁边的小卖部,买两块镶奶油花的蛋糕给我吃,而在平常,我是想也不敢想那些漂亮的蛋糕的。当然我并不懂得什么贫富的观念,但是我心里很清楚,能够买得起这些奶油花蛋糕的决非一般人,张玉姐姐那时 还只是个初中生,但她的口袋里总是有很多的钱。对于钱,我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偶尔跟母亲要钱,无非是买一支五分钱的冰棍,或者六分钱的棉花糖,好像从来没有超出过一角钱。
  当时我家住的是一套三间平房,在童年的记忆里,我甚至觉得那套房子很大,大概是因为我太小吧。我和姥姥住一问房。姥姥有一个佛龛,佛龛旁边是一个桌子,桌子把我们的两张床分开,姥姥是一般的木床,我是铁床,连床板也是铁条编的,因为年头太久,床的中心已经凹下去,像一个大型的摇篮,从小,我就睡在铁床的那个窝窝里。桌子上放着一口大钟,雕得很精美,钟盘上是罗马数字,钟摆是纯铜的,已经生出绿色的铜锈,但总是走得很准。我从小就睡眠不好,一点点声音也要睡不着,可那钟摆声音很大,却对我毫无影响,很奇怪。钟的两旁是笔筒,瓷的,上绘古色古香的花鸟,姥姥说,那是明代的瓷器。
  那时有几个地方我最想去。譬如广济寺的“居士林”。姥姥是佛教徒,一个月总要去做两次佛事。对于我们来说,那真是快乐无比的日子。因为佛事之后便是素斋。无非是些素鱼素肉素鸡之类,统统都是豆制品,但做得精致,且因小孩们总是吃别人的东西香,所以姊妹们想起那素斋便要馋涎欲滴。
  满六周岁的那一天姥姥忽然发了慈悲,说是要带我去广济寺做“法事”。“求求他老人家保佑你消灾延寿,”姥姥说。我心中暗喜,因为我知道法事之后照例有一餐“素斋”伺候。我对此向往已久,因此那一天便早早起了床。
  姥姥早已梳洗完毕,用刨花水把头发抿得油光水亮,发髻上别一支雕花骨簪,利利索索一袭黑色香云纱旗袍,闪闪烁烁一对珍珠镶金耳环,衬出雪白的脸和两道线一般纤细的眉――我相信姥姥年轻时定是个美人,不仅漂亮还十分精干,当时姥姥虽已年逾花甲,却依然是家里的“大拿”。每天早上都是头一个起床,做早饭,然后给我们三姊妹梳头。姥姥梳的头讲究得很:先用梳子,再用篦子,今儿梳盘花明儿又梳抓鬏儿,把我们的脑袋弄得眼花缭乱的。
  那天姥姥给我戴了一支福字的小红绒花,让我把新衣裳穿了,又用香皂洗了三遍手。比过年过节还隆重。还没去呢,心里便有了隐隐的敬畏。姥姥利索地颤着一双小脚把我领进了广济寺。广济寺在北京西四,当时里面有个“居士林”,
  隔段时问便要做场“法事”。进得院门,便有几位爷爷奶奶伯伯婶婶很尊敬地同姥姥打招呼,姥姥也一改平时的严厉面孔而显得春风满面。大家互称“居士”,与外面“三面红旗高高飘”的喧闹,俨然是两个世界。
  法事开始了。因为进去得晚了,我们只在大殿靠门处找了两个蒲团。姥姥向一个身披金红色袈裟的和尚作了个揖,双手捧给他一个包包,他接过去,也还了个揖,嘴里不知说了两句什么,便拿了东西到供桌那儿去了。然后姥姥恭恭敬敬地跪下来。因为远,又被许多彩条屏障遮蔽着,我仍看不清佛祖的形象。何况我的兴趣并不在那儿――我完全被那一派金红色袈裟慑服了。后来,当一个老和尚扯着尖利的嗓子领经之后,所有人(除了我)一同颂起经来。有许许多多的光头在震耳欲聋的声音中有节奏地起落着,像月亮似的在那一片沉沉的金红色的霞中升起,又沉落。
  好容易盼到了用素斋。陆续走进斋房,只见有一张长长的桌子,上面摆满了豆腐面筋之类,还有素鸡素鱼素肉,做得极尽精美,还未品味,便被“色、香”诱惑。我这才觉得早已饥肠辘辘。当时是物质极其匮乏的年代,父亲虽然算是当时的“高工资”阶层,无奈一人养活七口,还要给老家的爷爷奶奶寄钱,生活自然清苦。如今见了这等精致的素菜,岂有放过之理?一个个文雅的居士们都变成虎狼之状,转瞬间便将满桌饭菜席卷一空,连咸菜碟也空了。大家心里这才踏实。
  3
  最喜欢的当然还是画画。
  大约两三岁的时候,会用石笔在洋灰地上画娃娃头。和两个姐姐一起画。爸爸下班回来,夸我画得好,受了鼓励,便越发地画得多。三个女孩比赛似的,画得洋灰地满地都是,还编着故事,那就是最早的连环画吧?再大些,五岁了,就照着当时的月份牌画了一个《鹦鹉姑娘》。五十年代出的那些月份牌,凡画着女人头像的,似乎与三十年代上海滩的没什么不同。也是一律的柳叶眉、丹凤眼、檀口含丹、香腮带赤,像是初学工笔的人画的画,连衣褶的线条都是一样的。月份牌上画的是个古装的姑娘,拿一把宫扇,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最别致的,是旁边一个架子上踏着一只鹦鹉,毛色斑斓得很,好些年后我才知道,那是鹦鹉中的名贵品种,叫做琉璃金刚鹦鹉。我是用铅笔画的,然后用彩色铅笔上色。画完之后被邻居看见了,就宣传出去。几天之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图书馆长的太太张师母(后来我以她做原型,写了个中篇《做绢人的孔师母》)请我去她家里玩,要看看那张画。一早,母亲就让我换上洗干净的衣服,说张师母家是出了名的干净,难得请人去的,去了可要处处小心。
  张师母非常客气,浙江人,温文尔雅,很会打扮。脸上皮肤特别薄,一层浅浅的雀斑,扑了一层淡淡的粉。说话从来不会高声大嗓。她先给我端了点心盒子,请我吃点心,然后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我的画,问,愿不愿跟她学画绢人。
  她是做绢人的,家里摆满了一个个的玻璃匣子,里面是一个个的绢人,基本都是古装仕女,有林黛玉、王昭君、崔莺莺、穆桂英……她做的绢人,都是出口的,特别精美。她指的画绢人,是单指画绢人的脸。
  我当然愿意,就正式拜了师。但是学的时间并不长,弟弟出生后,母亲就坚决不让我学了,让我在家帮帮忙,起码,可以帮着锉炉灰(那时还烧煤球炉),擦桌子扫地什么的。那时家里有个保姆,叫王大妈,河北人,这些事情她是不管的,单带孩子,还给孩子做衣裳,给全家做饭。她做的棉活特别好,家里的被子都是她做,但是做饭却不敢恭维。姥姥常常背着她撇嘴,不过也难说,当时正是自然灾害的日子,她能别出心裁地想些法子来做饭,她做的棒子面菜团子特别好吃,一蒸就是一簸箩,两天就吃完。
  在家里有了空,还是常常画画,特别喜欢画古装仕女,画了整整一本,后来被老家的爷爷拿走。在学校,我的美术课永远是满分。五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国际少年儿童绘画比赛,拿了个银质奖。我记得当时画的是“战斗的越南南方青年”。第一稿出来后,美术老师让我把那个越南女青年的衣褶改一改,她说,女性的胸是凸起来的,那几道衣褶特别重要。我听了面红耳赤,好像第一次注意到女性的胸是应当突出的。那是我第一次画现代人,此前画那些古装仕女,是用不着注意胸的,只要把脸画得美丽就行了。
  我特别喜欢画那些古代美女身上的珠宝饰物,画起来不厌其烦,把一粒粒的小珠子都画得精精致致。有一次还画了一个阿拉伯美女,画的时候我就想,要是将来我也有这样美丽的衣裳穿就好了。然而在我整个的青少年时代,这不过是一种奢望而已。
  从东北回来之后我开始画各种名作的插图,都是靠想象画的。譬如《安娜?卡列尼娜》中安娜看渥沦斯基赛马时,白衣白花,雍容美丽;而当她卧轨时,用的是青灰色调,用了一般绘画从没用过的角度:让卧 在铁轨上的安娜处在画面正中,睁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头颈向上挣扎着,因为挣扎面部有些变形,一列火车正对着她开过来,浓烟向后散去,因为透视的角度,好像火车马上就要从她的身上碾过……又如《前夜》中的英沙罗夫和爱伦娜,我画他们骑在一匹骏马上,在暗夜中飞奔;再如《战争与和平》中的安德烈和娜塔莎,《巴黎圣母院》中的艾斯美拉达,《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中的小姑娘尼丽等等,画的基本都是油画,可惜几次搬家,没有保存下来。
  这些画,曾被身居军队高官的伯父母痛批。尤其伯母,不止一次地当面批评我:“你这孩子,怎么不画画工农兵?整天画这些资产阶级的玩艺儿!再不改过来,将来就是被批判的对象!”
  这种话对我是对牛弹琴,我完全无动于衷。我知道爸妈虽然没有夸我,但他们喜欢。
  后来还在蛋壳上、瓷砖上、葫芦上画了一批工艺画,大多送了人,自己只留下一点点。
  张师母在“文革”中投缳自杀,保姆王大妈因为查出是地主的女儿,也被遣送回了原籍,一年不到就死在了老家。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一种深切的痛苦。
  4
  无论如何,我的童年有很多梦想。但是这些梦想后来都被纷纷击碎了。
  有一天,父亲买了一套新版的绣像《红楼梦》,父亲说,老大上初中了,可以看看《红楼梦》了,老二得再过两年。至于我,父亲连提也没提。
  孩子们似乎早已形成了格局。我在父亲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女孩。但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我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我到底有多强的好奇心。
  就在父亲发话的那个夜晚,九周岁刚刚戴上红领巾的我趁着夜深人静悄悄爬上书柜的顶层,把那本还散着墨香的《红楼梦》拿到了手里。几十年过去之后,我回想起这个夜晚,才真正感觉到,这的确是个不平常的夜晚:正是这个夜晚塑造了我一生的命运。
  我翻开书,首先看到那些前人描绘的绣像,贾宝玉、林黛玉这些名字第一次穿过时空来到了我的面前,我,只有九岁的一个小小人儿,竟然一下子就被抓住了。在那之前,应当说我已经有了一些关于爱情知识的准备,那些知识主要来自各种各样的小人书。我的家里积攒了四百多本小人书,这主要是大姐的功劳。大姐素好清洁,四百多本小人书都被她整理得十分妥帖,干干净净地放满了四个抽屉,并且编了号,若是有邻家小朋友来借,何时借何时还,都清清楚楚。我常照着小人书画人头像,那些小人书,那些美丽的多情的或者温柔或者刚烈的女人,就那样以一种潜移默化不为人知的方式走进了我年幼的心里。所以在看《红楼梦》的时候,我一下子就认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我从众多人物中认出了他们,选中了他们,我挑着看,只挑他们的爱情部分看,看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得五迷三道晨昏颠倒,最后看成了神经衰弱。我一夜夜地失眠,清早上学的时候脑袋眼睛都是胀胀的,难受得不行。那时隔壁玲玲每天来找我一起上学,有一天,玲玲在我的床头发现了那本还没合上的《红楼梦》,翻一下,正好写着“作者自云经历了一番梦幻之后……”玲玲于是大叫:原来《红楼梦》的作者叫自云!我顿生蔑视:“什么自云!自云是自己说的意思,都三年级了,你还不知道《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那时我说话总是很冲,可玲玲从来不跟我生气。
  但是太虚幻境实在很厉害。太虚幻境让九岁的我走火入魔了。在一种强烈的冲击下我病倒了,在病中,在大人不在身边的时候,我仍然悄悄拿出藏在枕头下边的《红楼梦》悄悄地看。这几天恰恰看的是“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一节,看到黛玉脸色惨白吐血不止,临终时嘱咐紫鹃的那些话,我的眼泪就像忘了关上的自来水龙头,哗哗地淌下来,把被头枕巾全打湿了,一天也睡不到一两个小时,把个老爸急得到处钻天打洞求医问药,一律无效,眼看着我一天天瘦下去了。终于有一天,我吃了一生中第一片安眠药――冬眠灵(现在是不是早就停止生产了?)开药的医生莫名惊诧:怎么这么点小孩睡不着!
  从那时起,失眠伴随了我一生,即使睡着,也是怪梦连连。也许就在这时,我与文学的孽缘开始了。
  5
  当然,所谓怪梦,就必然不是那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梦。那是无法用白昼的想象完成的。我总疑心每个孩子都做过这种梦。不过是人长大了,许多事便忘了,于是不再记得孩提时代的梦。
  人的远古灵质一定是被欲望侵蚀掉的,于是灵质也就仅仅属于孩子。好在我的记忆很值得自豪。记得那时常常重复地做同一个梦:我家的便池后侧在梦中出现了一条通道。我钻进通道,便会来到一家商店。这商店总是陈列着同一种方形蛋糕。上面印着两个踢足球的人。下面的梦境有些模糊,我记不得是怎样穿过商店忽然来到一片仙境似的乐园的。总之,呈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极美的花,每一朵花上都栖着一只极美的鸟,更确切地说是那时商店里常见的一种彩色绒鸟。这鸟不会飞,可以很容易地把它装进衣袋里。也就是在这时候,我每每抬头会看见一座巨大的牌楼,上写四个大字:极乐世界。梦总是在这一瞬间惊醒。
  我对北大中文系的洪子诚教授谈及此事,他笑一笑说:原来极乐世界藏在你们家的便池后面。我在梦中似乎总是在逃避,犹如我在生活中一样。还常做的一个怪梦是:天上乌云翻卷,乌云汇聚成一个个巨大的人头俯视着我。在一种近似绝望的处境中,忽然有两个猎人打扮的人出现在街市上,他们极其高大,腰围兽皮,我便不由自主地跟着他们走,走到哪里并不清楚。总之是摆脱困境了。
  小时候还常听妈妈和外婆讲她们的梦。妈妈常做一个恶梦:梦见自己过关,大概是鬼门关吧。有一个老头看守。而且每逢此时便有钟响,令人毛骨耸然。奇怪的是父亲死后妈妈再没做过此梦。外婆是佛教徒,做的梦似乎也有佛性,她梦见自己落下悬崖,有巨手来接,显然是佛之掌。每每感叹:到底是老佛爷慈悲,虽是贪、嗔、痴之人,仍然来救。那几天便加倍供奉,脾气也好了许多。而父亲、弟弟们这些男性公民则从未说过梦,不知是沾枕头就睡着还是遗忘机制特别强,总之远古灵质似乎是女人专利,难怪连西方也有女人和猫有九条命的说法――均属阴性动物是也。
  婚前做的最后一个奇梦是关于父亲的。其时父亲刚刚去世,我梦见一仙境,背景是原始森林。前面是一面美丽的湖,有梅花鹿在湖畔漫步,父亲与一古装老人正在悠闲自在地谈天,那老人似乎就是老子或庄子。父亲的面容也同老人一样恬淡。这时忽然眼前一黑,仙境逝去,原来竟是一长而宽的银幕,有画外音道:某某某(父亲的名字)教授就长眠在这青山绿水之问。于是场内灯亮,梦醒。此梦几乎原封不动地引入我的一篇小说之中。因父亲生前极善良,又吃过许多苦,我想如果按照佛教教义,他是该有个好去处的。或许是他去了,托梦来告我,也未可知。
  所以当读到荣格小时候的神秘故事及成长经历之后我十分心领神会。荣格是极聪明的,他的聪明就在于他很好地转化、并掩饰了自己。聪明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我总结了两句话,叫做:要么当骗子坑别人,要么当疯子坑自己。如果不想做骗子或疯子, 就得像荣格那样掩饰和转化,使自己变成一个凡人(起码在表面上)。变成凡人的最重要因素便是家庭:荣格聪明地娶了一个贤良的妻子,聪明地生了一群孩子。连他自己也说:我的家庭时时在提醒我是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他们保证了我能够随时随地返回到现实的土壤。
  荣大师在释梦方面超越了前辈弗洛依德而自成一体。据说在希特勒崛起之前荣格便从梦中感应到“金发野兽”将要冲出樊笼。在荣格所做的无数个神秘梦中有一个特别引起我的兴趣:他梦见本堂神甫的牧场上有一深深的通道,他走下去,见到一半圆门,上有厚厚的帷幕掩盖,地上铺着石板,有一块红地毯一直铺到一宝座前,那是一个精美绝伦的黄金宝座,是真正的王位。王位上屹立着一个巨人般的东西,那东西的质地十分奇怪,是用活的皮肉做的,无脸无发,一只独眼凝视着天花板。就在这时他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就是它,这就是那吃人的妖魔!于是荣格大汗淋漓地醒来。彼时他不过还是个三岁顽童。几十年之后他才悟到那帝王宝座上的东西原来竟是一个巨大的男性生殖器。
  比起大师来,我的梦自然相形见绌了。不过有一点很奇怪:那就是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孩子们似乎都对于冥冥中的东西充满了恐惧和敬畏。但是东西方的图腾似乎很不一样,一个是:神。另一个是:人,当然,也有共同之处:神性的人或日人性的神。远古时代,人神合一,而后来人背叛了神,也就遭到了神的遗弃。现代人中只有极少数人神性尚存,于是神的宠儿将过去未来现在之事告诉神的弃儿,当属天经地义之事,实在没什么好奇怪的。
  6
  今年是我写作三十年,是大日子。
  说是一九八一年始发小说,实际上多年以前就曾经野心勃勃地写过一个长篇,叫做《雏鹰奋翮》,写一个女孩凌小虹和一个年轻的红卫兵任宇的故事,写得非常投入,写了大约有将近十万字,写不下去了。多年之后我重看这篇小说,真是奇怪我当时怎么竟会有这样的耐心,写出这样密密麻麻、工工整整的蝇头小楷: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的凌小虹与出身于革命干部家庭的任宇,有一种非常纯洁也非常特殊的感情,但是彼此并没有表白,由于出身的不同,在那个年代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误会。小虹的父亲被殴打致死后,她生活无着,被赶出自己的房子,到过去保姆住的地方蛰伏,却遭到流氓王志义的骚扰。性格刚烈的她在反抗中杀了王志义,只身潜逃。任宇寻找未果,痛彻心肺。多年之后,任宇与几个好友一起渡红河,到越南参加抗美援越,遇到了一个酷似小虹的女子。写到这里,我不知如何往下写了,就停了笔。
  那时我还有一个秘密,即每天听莫斯科电台的对华广播。当时这种举动叫做“偷听敌台”。每天下午五点半,我就守在家里那个发黄发旧的收音机旁,听到一个女声“莫斯科――和平与进步广播站,现在开始播音。”紧接着,就是一段苏联歌曲“美丽的祖国”的音乐,那首歌我是在《外国民歌二百首》中学会的,听到那旋律我就会莫名激动。然后接下来便是一男一女的对华广播,著名民歌“小河塘水”就是在这时第一次听到的,我当时激动得差点掉了泪――原来我的国家有如此动人的歌曲,并不都是铁姑娘战斗队那种慷慨激昂式的!可是好景不长,父亲有一天提前下班,终于发现了我在做什么!他一改平时对我的和蔼,用极其严厉的态度和我谈话。他说家里这些孩子,最不让他放心的就是我,那一天,从他嘴里第一次出现了“政治”这个词,他说他那些被划成了右派的学生,仅仅说错了一句话就成了右派,从此一生就毁了。但是他的严厉警告在我这里的效果其实为零,第二天我照样按时收听。隔了很久又被他发现了一次,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叹一声:“唉,你这个孩子啊……”
  父亲当时那种痛心疾首的表情,恍同昨日。
  真正的写作是从大学时代开始的。
  那时我突然感到,文字也是有色彩的,于是才有了对于文字的迷恋。写文章的时候,每个字都是要推敲的,既然是“码字儿”的,就要把字码好,譬如画写意画,每一笔似乎都是不经意的,但是墨色的浓淡,笔锋的侧逆,留白的空间,总体的布局,都是十分的讲究,一个败笔都会影响全局。
  早期的作品是一种单纯的颜色。新鲜,而又纯粹。自以为是美丽的。因为纯粹,所以强烈,因为强烈,所以刺激。那一种纯粹而强烈的感情是最容易引起别人一掬感动之泪的,还真是这样。《请收下这束鲜花》《河两岸是生命之树》就因为单纯得特别,所以被许多人接受了,那时,我把这种接受看得很重。慢慢地,感觉到了中间色的神秘与迷人。那些迟到的流行色都是中间色。铁锈红色、橄榄绿色、金棕色、银蓝色……色与色之间的过渡是一种高深的艺术。而一开始这种过渡也许是无意的,譬如我们画油画的时候,钴蓝和钴黄偶然碰到一起,忽然变成了一种说不出的绿,既不是翠绿、墨绿,也不是碧绿、苹果绿,那样的绿色非常神秘,仿佛只要细细地看,便能从中看出数不清的颜色似的。于是又想起哥德的《色彩论》,哥德久久地看着一位红衣女郎,而女郎起身走后,她身后的白色墙壁却留下了一片美丽的海水绿色……那便是“补色”。在绘画中,补色原理十分神秘,而在写作中,为什么不能运用补色呢?
  从《对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调查》到《双鱼星座》《迷幻花园》等等,便是中问色的作品。本来并不是要刻意追求什么,偶然有些想法交叉了,便构成了新的色彩,变成了多义性,变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那是一种最让电子时代恼火的多义性,这种模糊和多义是最不可模仿不可“克隆”的。因此在这个复制的、代用品的时代,成了孤家寡人,遭人痛恨。
  但我并不想就此止步,在《羽蛇》里,我尝试了神秘的补色。不是刻意,刻意就没意思了。复杂到了极致便成为简单,单纯的墨可以分出五色,每一个字都可以达到意外的效果。
  写作,是意外的不可言喻的色彩。
  写作,是置身于地狱却梦想着天国的职业。
  无论是《对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调查》,还是《河两岸是生命之树》,无论是《双鱼星座》还是《羽蛇》,背后都有着极其痛苦的故事。但我选择沉默。
  还是那句话,我怕说出我的疼痛,生长中的花朵就会凋谢了。
  好在父亲的生前,终于看到了我的第一篇小说和第一次获奖,我记得他当时的笑容。
  他很少笑,但他的微笑可以照亮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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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出了一部叫做《炼狱之花》的长篇,应当算作一本讽刺寓言小说。此书其实源于一个朋友的话,他对我说:当代社会各色人等,其实只分两类:狼,与羊。
  我说:狼与羊之间,还应有一在场者:牧羊人,或牧羊犬。
  是啊,我们都记得“人血馒头”的典故,百年过去,面对狼与羊的撕咬,难道我们依然只能充当看客,眼看着优质的羊被咬死,然后漠然地吃“羊血馒头”?《炼狱之花》中的海百合,就是一个勇敢的牧羊人。
  她来到人间,目睹了世间的一切罪恶与不平,毅然放弃了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为救朋友――也就是“优质的羊”,她违反了海底的规则,再也无法回到 海洋世界,同时又被人类恶势力追杀,她进退维谷,但绝不屈服,决定抗争到底。
  进入新世纪后,社会游戏规则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简单地说,就是整个社会被金钱淹没,“笑贫不笑娼”成为这个时代的一个特质。早在九十年代初我曾与人打赌,对方说随经济腾飞我们的精神层面自然会丰富起来,我则认为刚刚相反;我一刻也不曾怀疑我们的物质会以我们意想不到的速度高速发展,但是,精神的、灵魂的层面却会日益贫瘠。我这么认为绝非空穴来风――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我们是个没有信仰的民族,有信仰就会有禁忌,在干坏事的时候,会感到上帝的眼睛在盯着自己,会害怕,而没有信仰的一生主义者可以突破任何道德底线;二是由于最优秀最精粹的文化传承的断裂,造成世风日下,礼崩乐坏,欲望化的盛行。我们这个民族并不缺乏谋士,缺乏的是勇士。缺乏的是《皇帝的新衣》中敢于说真话的小孩。
  《炼狱之花》正是这样一个小孩。她道破了当代社会的秘密――一切都非表面文章那么冠冕堂皇,一切都有着你意想不到的“背后的故事”,是背后的故事左右着表面的故事。说来好笑,我也许算是全民最后一个悟到这个简单真理的人了,当我有一天突然明白了一切,就像是一个孩子发现了新大陆:风急火燎地把“发现”告知别人,而所有的人似乎都在暗中窃笑我的愚痴,只有一个人漠然地说:“你刚知道啊?――多亏了你还是作家!”
  我无数次地问自己:如果我亲眼目睹优质的羊被狼啮咬,我能够冒着危险挺身而出保护羊吗?过去,无疑是不行的,我例来奉行“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的准则,但现在,我不再想采取逃离的策略。
  一场“快女”比赛加速了我小说的进程,那场比赛中,一个被公认为“唱功最佳”的女孩,活生生地被黑掉了,黑她的方法是,临时改变赛制,增加了一道“测人缘”的程序,人缘好的女孩战胜了唱功好的女孩――也许是我反应过度――我真的觉得这一切令人发指,朋友嘲笑我说,这一切不过是娱乐,你太缺乏娱乐精神了!可我看到了这一场全民大娱乐背后的东西――它正在毁掉规则,使文化脱序道德崩溃――很简单的道理:唱歌比赛当然比的是唱功,怎么又突然比人缘呢?再看看我们所有的领域都是一样的:作家评奖不再是白纸黑字的PK,文本只占了评奖因素的百分之二十,更多的东西让位于“背后的故事”。
  对,我们可以说这一切不过是娱乐,不然就会被冠以缺乏娱乐精神而被嘲笑,但是说到底这不过是关起门来的自娱自乐。复制与粘贴成为聪明之举,适度剽窃也成为有功之臣,唯独辛苦写作与原创精神受到漠视与排斥。虚假的、无深度的、迎合受众式的快餐写作受到追捧。而其他领域也一样,在眼睛里不揉沙子的自然科学领域中表现尤为明显――这样的状况如不改变,将永远无法得到注重原创精神的世界性的承认!――但是我们又有新招儿了,有人说,我们国家有钱了,完全可以设一个更大的奖项,将来让老外求着我们!――对,我们有钱了,有钱人可以把一切都摆平。但是我听着这话怎么就想起法国波庞王朝时期的那些暴发户啊?他们尽全部的财力想买一个贵族身份,殊不知贵族身份是买不来的,那是血液里的高贵,尽管他们腰缠万贯可他们的心理依然觉得比那些没落贵族低了三等矮了一头。是啊,多大的奖项都可以设,但是设奖的人改变不了冥冥中上帝的天平,更改变不了历史的天平,人心的天平。
  这就是我在《炼狱之花》里埋藏的玄机。写这部书的意图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当代社会多一些牧羊人,少一些冷漠的看客,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精神之花不被金钱与物欲吞噬。
  但实际上,连我自己也知道一部书起不到任何作用。社会文明公正的车轮正飞速地向山谷滑落,每个人都在劫难逃。
  我在想,三十年,或许我与文学的孽缘该终止了。
  扪心自问,我对得起文学。
  对得起读者,对得起朋友和亲人,特别是,对得起这个世界上最爱我却没有得到我的回报、善良而忠义、聪明而无私、能吃尽一切苦却永不诉苦的我的早逝的父亲。
  但是作为人,我依然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有尊严,爱自己。
  爱自己最好的解说,就是不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违心的、羞辱自己的事。
  曾经在童年时生得独异的花朵,虽然被风暴蹂躏得蕾枯叶败,但它的根尚存并且深深地埋藏于大地之中,只要有一滴露水,它就会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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