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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有机渗透|如何在数学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

时间:2019-01-07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摘 要: 公民学法的热情、懂法的程度,以及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可作为国家文明发展的一个标志,普法工作,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法制教育与化学教学的有机结合,能够达到德才培养的双重效果。
  关键词: 法制教育 高中化学教学 渗透
  
  公民学法的热情、懂法的程度,以及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可作为国家文明发展的一个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4日“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理念,推进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理应成长在一个健康、法治的社会环境中,因此,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指出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必须贯彻的原则、途径和措施都要求将法制教育有机地渗透在学科教育之中,高中化学教学中涉及不少与环境保护、生命生产安全、知识产权和国际公约等法制紧密联系的内容,所以在高中化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既是普法教育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又是高中化学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1.环境保护法制教育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渗透
  化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思想决定了要以化学知识为线索,在学习时联系生活,有意识地引入相关法律知识。在化学必修1中涉及Cl2、SO2、NOx(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气体,通过首先学习Cl2、SO2、NOx(氮氧化合物)等物质的性质,然后学习Cl2运输中不慎泄漏对事故地点周围环境的破坏,以及周围居民生命健康的危害;大量未经处理SO2的排放形成酸雨,使水质变酸,导致水生物死亡,土壤变得贫瘠,森林大面积死亡,建筑物、文物的破坏,地下水中的重金属元素含量增加影响人体健康,严重威胁着生态环境;汽车尾气及工业生产导致NOx(氮氧化合物)排放增加,使温室效应、水体污染和酸雨等生态问题的加剧,还会导致光化学因素和水体的富营养化等问题。然后再对照《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应条款进行学习,最后演示我改进后的微型化实验,旨在倡导“从我做起,为绿色、低碳努力”的理念,了解工业在上述气体排放中的减排和吸收处理措施。按照同样的方式学习化学必修2中的塑料相关内容,首先学习塑料的合成、性质和用途,然后对比普通塑料和聚乳酸等新型塑料的降解难易,认识到“白色污染”的危害、成因和生活中我们应该养成减少使用或避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习惯,通过物质结构认识到含氯塑料若被焚烧对环境的危害。在原电池学习时,既要求学生明白其工作原理,又要知道常见干电池所用物质,了解随意丢弃废旧电池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重金属污染,理解电池回收的价值和意义,知道我国目前在电池回收方面受到技术不成熟及人们环保意识淡薄的双重制约。及时关注与化学、环保联系紧密的新闻事件,通过化学试题来巩固化学知识,学生在练习中受到法制教育的熏陶。例如在学完《化学反应原理》之后,我设计了如下一题。
  2012年春节期间,广西的镉污染备受关注,多部门积极检测并处理,采取了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1:絮凝剂富集
  聚合氯化铝(PAC)分子结构大,吸附能力强,成本低,所以这次事故处理投放了大量的该物质作为絮凝剂使镉离子固体化。
  方法2:弱碱性沉淀法
  加入碱使镉离子形成沉淀,再加入絮凝剂使沉淀颗粒变大。此次处理加入食品级烧碱调节pH值。
  (2)与用熟石灰相比,分别写出一条用食品级烧碱调节pH值的优点和缺点:
  (3)造成河水污染的原因有哪些?行政执法部门会依据哪些法律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通过上述学习中的耳濡目染,学生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更加明确,能够主动地宣传、运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积极关注《土壤环境保护法》制定进程。
  2.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渗透
  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学初和放假前必将部署的重要工作,我依据高中化学教学中与之紧密相关的内容,将有关法律、法规渗透在平时教学中,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必要的法制教育,效果更佳。首先结合在实验室学习的特点,学习《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和《化学药品管理条例》,学生既对化学实验要求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又增强了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其次强调实验中若不遵守操作规程,则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培养学生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的良好习惯,认识到维护公共环境安全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危险品,如易爆炸、易燃、易挥发,有刺激性、腐蚀性、放射性及剧毒性物质,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其性质,更要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贮存、运输这些物品,熟悉相应的标识。如学习浓硫酸的三大特性(吸水性、脱水性和强氧化性)时,讲述不按要求操作的危险及处理措施,通过不法分子用浓硫酸有意伤害他人的实例,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以及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所学化学物质的性质掌握常见的乘车时严禁携带的“三品”具体物质,自觉遵守并宣传、制止他人乘车时携带。在化学必修2学习乙醇时,将乙醇的性质及其在人体内的作用、变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起来,使学生成为严禁酒驾等交通法规的遵守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在学习天然气和液化气相关化学知识时,不仅仅学习其主要成分、分子结构和物理化学性质,还要与《消防法》紧密结合起来,知道如何安全用气,发生事故时如何处理和逃生。如清楚天然气的密度比空气的密度小、液化气的密度比空气的密度大,所以在处理或逃生时是有区别的。利用新闻事件,如2012年1月29日上午10点34分,湖南省湘潭市小孩玩擦炮,把院内的化粪池引爆了,巨大的气浪让两名小孩和一位成年人不同程度受伤,分析原因就是化粪池内的不纯沼气被引爆,这就是典型不具备相应化学知识和缺乏安全意识造成的严重后果,所以化学教学中点燃可燃性气体前要求必须验纯,因此煤矿开采中要采取通风、减少放热和避免打火等安全措施,尽力避免发生瓦斯爆炸,否则煤矿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将《消防法》部分条款融入一些物质的性质和一些灭火器的化学原理的学习中,如金属钠的性质实验中,如果把用剩的钠随便丢弃水池中,立即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学习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和1211灭火器的灭火原理、使用方法和使用场合。
  最后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是近年来国家立法、执法的重要内容之一,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被明确列入《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因此,我在平时教学中,特别是在鲁科版《化学与生活》的“我们需要食品添加剂吗”的学习中,要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食品更加保质、保鲜或增强营养,改善或丰富食物的色、香、味等,通过一些错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例子来学习《食品卫生法》相关法律,如三聚氰胺引起毒奶粉事件、辣椒中掺入苏丹红、肉食品中过量使用亚硝酸钠、通过饲料进入肉内的“瘦肉精”,以及在醇类性质学习时讲到的假酒案,了解这些事件对广大消费者带来的危害,以上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而且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案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核辐照加工技术在蔬菜瓜果冷藏、保鲜方面的应用中,核辐照量的规定及平时的食品是否超标也在我的化学教学中受到关注。在鲁科版《化学与生活》的“装备一个小药箱”和《有机化学基础》的“有机合成”学习中引入药品安全相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部分条款。
  在学习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相关法律,联系生活对化学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运用化学知识更清楚一些法律规定中的道理,能够主动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3.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的渗透
  《纲要》明确指出普通高中学生要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树立全球意识,在教学中对其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在教学中通过抗禽流感、甲型H1N1病毒最有效的药物达菲为罗氏制药全球独家生产,以及在鲁科版《物质结构与性质》的“认识晶体”教学时使用自制教具并申请了专利,令学生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并知道一些相关法律。在化学必修2“甲烷的取代反应”教学中,结合反应机理学习氟利昂的使用对环境的危害,以及我国的规定:2010年后我国全面禁止使用氟利昂,了解全球为防止臭氧洞扩大的一致努力。结合“原子结构、同位素”的教学,引入我国1992年3月9日递交加入书,同时对我国生效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联系一些气体的温室效应和在实验教学中所倡导的低碳、绿色、环保理念,让《京都议定书》和2009年哥本哈根国际会议内容及中国立场自然地融入化学学习中。将上述相关法律有机渗透在高中化学教学中,能够培养学生的专利保护意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总之,在高中化学教学中,我适时、适度、长期坚持渗透法制教育,使学生在思想品德、法制教育方面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生命生产安全教育、知识产权和国际公约等方面的法制素养得到提高。帮助高中学生牢固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逐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将法制教育渗透于化学课堂也是化学学科不断发展的保障,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
  [2]陆仁华.化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化学教与学,2010,(8):17-20.
  [3]张家明.高中化学教学与环保法制教育初探[J].化学教育,2000,(9):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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