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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关于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出行报备相关工作]

时间:2019-03-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关于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出行报备相关工作 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长厅字〔2016〕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完善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出行(含节假日期间)报备工作,经集团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团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察、学习、会务、出国、病事假、工龄假等,须需提前3个工作日(突发紧急情况除外)向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分子公司书记考察、学习、会务、出国、病事假、工龄假等,须需提前3个工作日(突发紧急情况除外)向集团党委副书记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副部级(非主要负责人)考察、学习、会务、出国、病事假、工龄假等,须需提前5个工作日(突发紧急情况除外)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意后向分管副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四、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岗,按职务排序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非主要负责人离岗,由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其工作。

五、离岗同志出行报备内容包括个人信息、出行地点、时间、其他随行人员(出行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六、考察、学习、外出会务、因公出国需提交由总经理签批的邀请函,病假、产假需提交医院诊断书,婚假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七、领导批准后,申请人持《**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审批表》向行政办公室报备,分子公司书记向政治工作部报备,由行政办公室及政治工作部填写《**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报备登记表》备案。

各部门、各单位需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出行报备工作。各分子公司对所属副处级以上干部出行报备参照本通知执行。行政办公室、政治工作部将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并视情况在集团范围内通报。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25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审批表》 附件:2.《**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报备登记表》 **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审批表 姓 名 所在部门、单位 担任职务 联系电话 离岗后主持工作人员 主持工作人员电话 出行地点 出行时间 (天数)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 其他随行人员 出 行 原 因 出行类别 备注 考察/学习 □ 外出会务 □ 出 国 □ 事 假 □ 病 假 □ 婚 假 □ 产 假 □ 丧 假 □ 工龄假 □ 签 批 栏 申请出行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出行单位(部门)分管经理签批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行政办公室、政工部审核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总经理签批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备 注 集团副总经理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总经理申请,分子公司书记向集团党委副书记申请,副部级(非负责人)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填写出行审批表,批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备(分子公司书记向政治工作部部报备)。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公交集团领导干部出行报备登记表 出行人员 事由 时间 地点 出行期间主持工作人员 出行审 批领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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