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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8最新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9-02-14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领导下,**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央、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全面开展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全镇的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了纪检工作教育、监督、保护、惩处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五个一”领导体制,层层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与镇11名领导班子成员和3个村党支部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岗、到人,措施得力,从而确保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强化监督。每季度由镇党委书记带队与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中心工作对全镇各支部进行检查,监督党员干部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执行情况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镇属各远程教育设施、“3.28”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七一”党建活动为载体,经常性开展基层党风廉政文化教育,着重组织村干部学习了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有关规定。全年组织开展专题理论学习18次,观看教育片6次、实地参观4次;
订购《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期刊6份。

1 ? 四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承诺活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签署个人廉政行为承诺书,向全镇干部群众承诺自己的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
实行镇机关干部每日记事制度。发放定制的工作笔记,要求干部职工将每日工作进行记录,每半月由纪委审查评定一次,将评**果纳入年底综合考评,促进机关效能提升。

五是深入开展干部职工作风纪律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成功举办了“唱响八荣八耻、构建和谐”主题教育歌咏比赛,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效地解决了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镇机关院内创办起了廉政文化墙、党务公开栏和领导监督岗。

六是开展勤廉约谈活动。以镇党委书记,副书记、镇长为主要约谈人,制定《**镇开展勤廉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镇属3个行政村“两委”8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约谈记录20000余字。约谈从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业绩、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入手,起到告警提醒,督促勤廉作用。

七是开展任前廉政培训谈话。对3个村的村支部书记和新任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对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谈话6人,对7名新任村干部进行了任前“考廉”和廉政谈话。

八是创造性开展“六个一”活动。每月推荐一篇好文章给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站所办负责人阅读;
每季度组织观看一场专题反腐倡廉录像片;
每月展示一句反腐倡廉格言警句;
每半年刊出一期反腐倡廉宣传专栏;
每半年举办一场包含有反腐倡廉内容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每个支部设立一个廉政文化角,依托农村党员活动室,配备廉政图书、报纸、杂志,供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阅览。

九是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禁止领导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禁止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标准、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地防止了铺张浪费、公款吃喝的不正之风。开展节日期间奢靡之风和不正之风专项检查20余次,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1 ? 十是严格落实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在全镇3个行政村建立规范的公开栏,通过公开栏、中心户、联户代表、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保证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落到实处。实行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同时按季度进行督促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全年检查12次,提出整改意见40余条。

十一是加强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村账镇管、村财镇管制度,镇财务室在处理各村的账务发现问题时,及时向镇党委、纪委反映,并能够及时加以纠正,如在通讯费、招待费及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方位监督民政、农业、林业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十二是建立完善镇、村两级信访接待日制度。开通书记、镇长接待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党员、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切实解决党员、群众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接待群众40余人次,解决实际问题26件。

十三是规范村级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程序。严格要求各村在签订土地承包或租赁,资产出租、出售等合同之前,除按规定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外,必须经请镇政府及县司法局(律师)审核合同书是否规范、合理,是否损害国家、村集体及村民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减少村领导自行其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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