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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起源读书笔记

时间:2017-05-10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读书笔记

《柏拉图文艺对话集》读书笔记 (朱光潜译,安徽教育出版社)

《伊安篇》讨论的主题是:诗歌的创作是凭专门记忆知识还是凭灵感?答案是它只凭灵感。“艺术既不靠某一种专门知识,也不能给予人某一种专门知识。”篇中用磁石吸铁比喻诗人、诵诗人和群众的关系,也颇近似于托尔斯泰的“艺术传染说”。“苏:你这副长于解说荷马的本领并不是一种技艺,而是一种灵感,像我已经说过的。有一种神力在驱遣你,像欧里庇得斯所说的磁石,就是一般人所谓‘赫拉克勒斯石’。磁石不仅能吸引铁环本身,而且把吸引力传给那些铁环,使它们像磁石一样,能吸引其他铁环。??诗神就像这块磁石,她首先给人灵感,得到这灵感的人们又把它传递给旁人,让旁人接上他们,悬成一条锁链。”(26-27页)

柏拉图认为文艺才能来源于灵感,他的第一种解释是神灵凭附到诗人或艺术家身上,使他处在迷狂状态,把灵感输送给他,暗中操纵着他去创作。在《伊安篇》中提到:“凡是高明的诗人,无论在史诗或抒情诗方面,都不是凭技艺来做成他们的优美诗歌,而是因为他得到灵感,有神力凭附着。”“因为诗人是一种轻飘的长着羽翼的神明的东西,不得到灵感,不失去平常理智而陷入迷狂,就没有能力创造,就不能做诗或代神说话。诗人们对于他们所写的那些题材,说出那样多的优美词句,像你自己解说荷马,并非凭技艺的规矩,而是依诗神的驱遣。”“神对于诗人们像对于占卜家和预言家一样,夺去他们的平常理智,用他们做代言人,正因为要使听众知道,诗人并非借自己的力量在无知无觉中说出那些珍贵的词句,而是由神凭附着来向人说话。”(27页)“大诗人们都是受到灵感的神的代言人,而诵诗人又是诗人的代言人,是代言人的代言人。”(28页)

柏拉图的美学观主要体现在《大希庇阿斯篇》、《会饮篇》、《斐利布斯篇》中,希庇阿斯对美的认识分为三个方面,首先他说美就是一位年青漂亮的小姐,然后又说美是黄金,黄金使事物成其为美,最后又说恰当的就是美的。而苏格拉底反驳他说到,第一,美是有用的,再次美是有益的,用于善的方面,产生好的效果的,这里还提到美是善的原因,但不是一回事。最后,苏格拉底又说美是视觉和听觉所产生的快感,但是如果美是视觉和听觉所产生的快感,单是听觉或听觉所产生的快感就不能成其为美,这也是希庇阿斯所反对的。最终他们都没有对美有

一个最终的定论,只能说美是难的。在这里柏拉图理想中的艺术要对国家和人民有益,所以“恰当的”、“有用的”、“发生快感的”虽然不能概括什么是美,但这些都应该是美所具有的的特征。

《会饮篇》所讨论的美并不只是寻常艺术作品的美,这种美在智慧中可以见出,在德行中可以见出,在社会典章文物制度中也可以见出。有一种统摄一切美的事物的最高的美。对话中认为美有四步休养:第一,由爱个别形体的美到爱一切美的形体;第二,由爱心灵的道德美到爱行为制度习俗的美;第三,爱心灵方面学问知识的美,这是一种真的美;第四,爱涵盖一切的绝对美,即美的本体。全进程是由感性向理性的发展,由个别到普遍概念,由部分而全体。全体就是纯一永恒的绝对美,是美的止境。《斐利布斯篇》中的主题为善是知识与快感的结合。柏拉图不仅关注美本身,也关注世间事物的美,由现象世界把握精神世界。

同时在《伊安篇》和《理想国》中,他从道德主义原则出发对于诗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要把诗歌驱逐出城邦以正视听,同时他又认可诗歌通灵的能力和诗性语言的魔力,希望诗歌以某种方式介入哲学领域,为城邦建设发挥潜力。

《理想国》读书笔记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最长的最成熟的一篇对话。它的目的在于讨论理想国的制度和理想公民的性格。探讨了哲学、政治、伦理道德、教育、文艺等各方面的问题,以理念论为基础,建立了一个系统的理想国家方案。

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他鄙视个人幸福,无限地强调城邦整体、强调他以为的“正义”。在柏拉图眼中,第三阶层的人民是地下的,可以欺骗的。他赋予了统治者无上的权力,甚至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用撒谎来对付敌人或者公民。”

《理想国》讨论的主题是正义问题,首先讨论国家的正义。柏拉图认为一个好的国家应该具备智慧、勇敢、自制、正义这四种德行。国家的智慧要求它有治理整个国家的知识,只有少数人才具有这样的智慧;国家的勇敢属于保卫它的卫士;国家的自制是一种和谐,当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能够和谐统一,这个国家就达到了自制。若一个国家有了这三种德性,也就有了正义。哲学家是爱智慧的人,不过那种对任何事情都好奇的人还不是真正的哲学家,只有热忱于寻求真理的人才是哲学家,这就涉及到了真理问题。

柏拉图把世界划分为可感世界与理念,那些只爱好具体事物,如美的声调或形象的人只有意见而无知识,只有那些认识美自身即美的理念,而且将其与具体事物区分开,而不互相混淆的人才是有知识的人。

柏拉图通过“太阳”的比喻说明,正如太阳是可见世界之所以可见的原因,善乃是理念世界中一切理念的存在原因,它是最高的理念。他又通过“线”的比喻进一步将两个世界划分为4个部分:第一,影像;第二,影像所像的实物;第三,数理对象,灵魂将影像的实物作为影像来研究,它只能从假设出发下降到结论;第四,理念,灵魂从假设出发上推到第一原理,它不再使用影像而是使用理念来作系统研究。前两个部分属于可见世界,后两个部分组成了可知世界。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以为国家与个人的理想都在“正义”,就是社会里各种阶级,个人性格里各种因素,都站在它们所应站的岗位,应统治的统治,应服从的服从,形成一种合理的协和的有机整体,其中一切都恰到好处。他的理想国以希腊的城邦为模,范围很小,大部分公民都住在一个城里,成为一个国,所

以又把“理想国”叫做“城邦”。

柏拉图把城邦的统治阶级叫做“保卫者们”。柏拉图把训练“保卫者们”当作建立理想国的一个首要的工作。所以在对话中首先谈到的是“城邦的保卫者们的教育。”

“我们还要严格禁止神和神战争,神和神搏斗,神谋害神之类的故事。它们根本不是真的,而且我们的城邦的保卫者们必须把随便就相争相斗看成最大的耻辱。巨人们的搏斗,以及神和英雄们与他们的亲友们争吵之类的故事都不准讲,也不准绘绣。”“因为儿童没有能力辨别寓言的和不是寓言的,他们在年幼时所听到的东西容易留下永久不灭的印象。因为这些缘故,我们必须尽力使儿童最初所听到的故事要做的顶好,可以培养品德。”“规范是这样的:无论写的是史诗,抒情诗,还是悲剧,神本来是什么样,就应该描写成什么样。”“我们不能准许诗人说,受罚的人们是悲苦的,而造成他们的悲苦的是神。”“关于神的第一条法律和规范要人或诗人们遵守的就是:神不是一切事物的因,只是好的事物的因。第二条,就是神们不是一些魔术家,不变化他们的形状,也不在言语或行动上撒谎来欺哄我们。”

对于儿童该听的故事的题材,对话中作了一番讨论,总结来说就是:1、要让儿童长大后敬神敬父母,并且互相友爱;2、勇敢,不怕死;3、不应该动不动就笑;4、诚实;5、年轻人要有节制;6、不能让保卫者们爱财或者受贿。

接下来他又讨论了文学的形式:主要有单纯叙述、模仿叙述和混合体三种。但是柏拉图只赞成用单纯叙述,如果用模仿叙述,模仿的对象也只能限于善人的善言善行。(单纯叙述即间接叙述,作者作为旁观者叙述。模仿叙述即直接叙述。)

他认为模仿对于保卫者们有很坏的影响,,一则一个人要专心致志地去做一件事,才能做得好,模仿许多人物的许多技艺,必定一无所成;二则模仿比自己低劣的人物,习惯成自然,性格便不免朝低劣转变。他的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如果依他所说,戏剧就根本不应存在,而希腊戏剧在当时最盛行。

在《理想国》卷十中又回到诗的问题上,因为诗是希腊教育中的重要部分,所以对于诗作合理的决定,是建立理想国的基础。他控诉诗人的第一罪状是从诗的本质来说的,诗只是一种“模仿”。在柏拉图看来,宇宙间只有“规律”,“原理大法”——他所谓的“理式”才是真实的,现象世界只是规律的个别事例,“理

式”的具体化,所以是按照或“模仿”理式而来的,可以说是理式的影子或仿本。诗画之类艺术只能算是“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

艺术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艺术以现象世界为对象,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要写出实人实境,不是凭空谈道理。这个第一罪状是从哲学立场看诗的本质所提出的。在对话中这部分柏拉图以“床的理式”、“桌的理式”来说明。所以按柏拉图的说法,床有三种,“第一种是在自然中本有的,我想无妨说是神制造的;第二种是木匠制造的;第三种是画家制造的。”他的第二个罪状则以政治教育的立场看诗的效果所提出的。柏拉图的基本观点是:诗和艺术应服务于政治,它们的好坏应从政治教育的影响来看。

《理想国》的主要目的在替“正义”下定义。人性中有三大成分,最好的是理想,其次是意志,最坏的是情欲。意志和情欲受制于理智,才达到个人性格的正义。国家有三个阶级,相当于理智的是哲学家,相当于意志的是武士,相当于情欲的是工商,武士和工商受哲学家的统治,才达到国家政治的正义。有理想的人,才能有理想国。而诗人和艺术家们不从理智出发,专逢迎人类的弱点,挑动情欲,产生快感,姑求博取声誉。

“那么,我们现在理应抓住诗人,把他和画家摆在一个队伍里,因为他有两点类似画家,头一点是他的作品对于真理没有多大价值;其次,他逢迎人性中低劣的部分。这就是第一个理由,我们要拒绝他进入到一个政治修明的国家里来。”“可是千万记着,你心里要有把握,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最后,柏拉图又替诗留了一点余地。“话虽如此,我们还可以告诉逢迎快感的模仿为业的诗人,如果他能找到理由,证明她在一个政治修明的国家里有合法的地位,我们还是很乐意欢迎他回来,但是违背真理是在所不许的。”

篇二:《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

古希腊美学思想萌芽

毕达哥拉斯学派

主要由数学家组成,他们以自然现象为研究对象,认为宇宙中最基本的原素是树,数的原则统治宇宙一切现象。因此,他们得出美就是和谐的结论。首先他们从数学的观点去研究音乐节奏的和谐,认为音乐的基本原则在数量关系,音乐节奏的和谐就是各种不同的音调按一定数量的比例组成。由此得出一个辩证原则,音乐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这是希腊辩证思想的最早萌芽,也是“寓杂多于整一”文艺思想的最早萌芽。其次,他们将数与和谐的原则推广到雕塑,建筑,总结得出一些经验性规范,如“黄金分割”等,这是美学形式主义的萌芽。第三,他们还把这一原则应用到天文学方面,形成“宇宙和谐”的概念,把整个宇宙看做美学的对象,而并不限于艺术。最后,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注意到艺术对人的影响,他们认为人体也有数与和谐的原则统辖,当人内在的和谐与外在的和谐“同声相应”时,人就可以爱美和欣赏艺术。另外,人的内在和谐还会受到外在和谐的影响。

赫拉克利特

朴素唯物主义:世界由水风火地四大原素构成,其中火最重要,而且这四种原素还会不断转变。

辩证观点:毕达哥拉斯学派侧重对立的和谐,而赫拉克利特则侧重对立的斗争,因此他认为美的标准具有相对性,一切都在变动,美不是绝对永恒的。“比起人来,最美的猴子也还是丑的”。

德谟克利特

近似“余力说”:音乐并不产生于需要,而是产生与正在发展的奢侈,这是近代SCHILLER和斯宾塞“余力说”的萌芽,并说明他开始从社会发展方面看艺术的起源。

原子论和认识论:物体表面分泌出的液体微粒,通过空气影响人的感官,使人对物体产生感性认识,但这种认识必须经过理智,才能达到理性认识。这说明他认识到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以及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为美学打下唯物主义认识论基础。

苏格拉底

由从自然科学观点去看美学转变为从社会科学观点去看待美学,这是希腊美学思想的重大转变。

美即效用:有用则美,无用则丑,但由于不同的人对应不同的效用,因此美具有相对性。这说明美不完全在事物,与人也有关系。

艺术摹仿自然,但模仿并非抄袭,艺术不应只描绘自然外貌的细节,而是应该“现出生命”“表现出心灵”。另外,还应该从自然形体中选择一些要素,构成美的整体,使艺术刻画出的形象比原来更美。

PLATO

文艺对现实的关系:

理式说:理式是指最高的绝对理念,是永恒真实的,独立于人而存在。客观世界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至于艺术,又是客观世界的摹本,因此相对于真实的理式世界来说,是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所以否定了艺术的真实性。换句话说,艺术世界依存与客观现实世界,而客观现实世界又依存于理式世界,艺术世界与真实的理式世界隔了三层,从而不具备真实性,不能真实地表现现实。PLATO的这种观点以其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观为基础的。PLATO所谓的理式世界其实正是神的世界,而神权正式没落贵族阶级所利用的思想武器。PLATO强调理式世界的永恒性,实即强调贵族政体的永恒性。

鄙视艺术的根源:由于PLATO否定艺术的真实性,认为艺术见不出事物的本质,因此在PLATO将人所分为的九种等级中,诗人和艺术家位列第六,而“达到美感教育最高成就的人”,即“爱智慧者、爱美者、诗神和爱神的顶礼者”位列第一。这种等级区别根源于PLATO对艺术的鄙视,表现在:艺术包括手艺,一般由奴隶从事,艺术家的地位是卑微的,他们所创作的只是手艺活儿。而第一等人是贵族中文化修养的最高代表,他们无需亲身创作,他们只要静观,因为PLATO认为审美活动的极境是凝神观照,此时产生的“无限欣喜”是最高的美感,而且这种美是认识的对象而不是实践的对象;他们所观照

的对象不是具体的感性的不真实的艺术品,而是最高的永恒的理式,是不带感性形象的美,是一种抽象道理,即哲学。

关于艺术美:既然美来自绝对理式,且艺术是不真实的,那艺术作品可否用“美”来形容?PLATO认为,艺术是摹本的摹本,然而毕竟间接摹仿了理式世界,因此还是能够分得一点理式的美,但却是微不足道的。另外,根据灵魂轮回说,感性事物之美是灵魂隐约回忆到它在未依附肉体之前所见到的理式世界的美,因此与理式美还是有一点联系的。但PLATO始终将艺术美看作绝对美零星模糊的摹本,并且认为现实美高于艺术美,因为现实世界比艺术世界更接近理式世界。

对美育的看法:美育首先使一个人认识到个别具体形象中的美;接着又使其“学会了解此一形体或彼一形体的与其他一切形体的美都是贯通的”,即从许多个别的美的形体中见出的美的形式;再进一步又使其学会“把心灵的美看的比形体的美更可珍贵”,即达到理式世界的最高的美。

文艺的社会功用

PLATO对诗和艺术的社会影响具有深刻认识,因此在制定理想国计划时,他充分考虑了艺术对理想国的影响和作用。建设理想国,就要培养保卫城邦的正义的人,各类公民应各司其职。其中第一类是哲学家,他们拥有理智;第二中是战士,他们具有意志;第三种是农工商,他们具有情欲。要达到正义,意志和情欲都必须要为理智所统治。艺术是否能发挥这种作用呢?

PLATO首先对文艺作品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一,荷马史诗和悲剧、喜剧的影响都是坏的,因为它们既破坏了希蜡宗教崇拜神和英雄的中心信仰,又使人性格中的理智失去控制,所以破坏了正义。第二,文艺摹仿的方式对人性格的影响也是坏的,反对理想国的保卫者从事戏剧摹仿和扮演,原因有二,一是保卫者应专心保卫国家,一心不能二用;二是摹仿的对象通常都是坏人或软弱的人,长此以往,保卫者的性格也会受到玷污。因此,PLATO对诗人下了逐客令。他认为诗总能歌颂神和英雄,内容上只能说好,另外形式要简朴,并且要固守几种类型。其次PLATO又对音乐进行了检查,检查的结果是只有两

种类型的音乐可以保留,一是用于逆境,表现勇敢;二是用于顺境,表现聪慧。

总之,根据政治教育效果的标准,PLATO否定文艺的社会功用。但PL(本文来自:www.dXF5.com 东 星资 源 网:艺术的起源读书笔记)ATO确是西方将政治教育效果作为文艺评价标准的第一人。

文艺才能的来源——灵感说

第一种解释:神灵依附到诗人或艺术家身上,使其处于迷狂状态,并将灵感传输给他,暗中操纵其进行创作,即诗人是神的代言人。

第二种解释:灵魂隐约回忆到它未依附到肉体之前在理式世界所见到的理式美,文艺才能来自于不朽的灵魂从生前带来的回忆。

这种观点强调文艺的无理性,带有强烈的神秘主义色彩,是反动的,但对后世影响深远,如新PLATO主义的PLOTINUS。

PLATO将理智与灵感完全对立,否定文艺创作中理智的作用;将天才与人力完全对立,这里天才等同于灵感,人力等同于创作技巧,因此否定艺术技巧在文艺创作中的作用,因为单凭技巧不能创造文艺。但PLATO承认艺术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就像磁石吸铁一样。但他所谓的感染力以灵感为基础,而不是实践生活和作品的艺术性,归根到底仍在宣扬神的伟大。

ARISTOTLE

摹仿的艺术对现实的关系

肯定艺术真实性:

ARISTOTLE将我们现代所谓的艺术(如诗歌、绘画等)等称作摹仿的艺术,并由此见出艺术的共同特征在与摹仿。与PLATO截然相反,ARISTOTLE肯定艺术的真实性,并且认为艺术比现实更为真实,因为艺术摹仿的是现象世界的内在本质和规律,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这是现实主义的基本原则,是ARISTOTLE对美学最有价值的贡献。对于艺术摹仿自然的方法,ARISTOTLE认为有三种,一是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模仿,这是简单摹仿自然;二是照人们所说所想那样去摹仿,即根据神话传说;三是照事物应有的样子去摹仿,即按照客观规律描写可能发生的事情。这就是“艺术幻觉说”的起源,

即艺术逼真不等于事实真实,艺术作品的内容即使是虚构的,但只要合情合理,也是可以接受的。这就要我们区分出不合理的可能和合情合理的不可能。不合理的可能具有偶然性,见不出事物本质和内在规律;而合情合理的可能事实上虽不真实,但符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ARISTOTLE之所以认为诗比历史更为真实,就是因为所写的现实是经过提炼的现实,比带有偶然性的历史中的个别事件具有更高一层的真实,更具有普遍性。另外,由于必然性和普遍性要在发展过程中才能得以体现,因此人也只有在行动中才能见出典型性。所以诗要通过行动揭示人物事迹中的必然性和普遍性。 艺术有机整体思想:

形式上的有机整体就是内容上内在规律的反映。整体有部分构成,而部分组合的原则就是事物的内在规律。在有机整体中,各部分紧密相关,见出秩序,因此,各部分在整体中不但不可缺少,而且连位置也不可随意移动。一个整体中一切都是必然的、合理的,无任何偶然或不合理的因素夹杂其中。基于这一思想,ARISTOTLE认为希腊文艺的最高成就是悲剧,因为它的结构比诗更严密。而诗和戏剧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情节结构,而非人物性格。因此,诗的结构要见出内在联系的单一完整性,即动作的整一。后来新古典主义又在次基础上增加了空间的整一和时间的整一,从而形成了著名的“三一律”。 和谐概念:各部分的安排见出大小比例和秩序,形成融贯的整体,才能见出整体。但与后来许多美学家(如KANT)将次概念视作单纯形式美因素不同,ARISTOTLE认为形式由内容决定,因为各部分组合的原则要以事物的内在逻辑为基础。因此,音乐是最具摹仿性的艺术,音乐的节奏与和谐不是由形式见出,它之所以被称为“和谐”,是因其所表现的内容与人的心情具有一致性。

文艺的心理基础和社会功用

肯定文艺色社会功用:

PLATO强调绝对理智,因此人的本能情感欲望都应当加以抑制,而文艺正好迎合这方面的需要,所以文艺具有败坏道德的负面作用。与此相反,ARISTOTLE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当中也包括人的本能情感欲望,文艺满足这些需要,因而能够使人得到健康发展。

篇三:当代西方美学读书笔记

《当代西方美学》读书笔记

提起中国著名的美学家,也许你会想起李泽楷老师,宗白华老师,朱光潜老师,高尔泰老师……但是千万别忘记了还有这么一位集大成者——朱狄老师。朱狄老师于1935年生于浙江平湖,是中国社科院的研究员。退休之后,他潜心于油画的创作。迄今为止,朱狄老师已经著有多部佳作,包括有《美学问题》、《艺术的起源》、《原始文化研究:对审美发生问题的思考》、《当代西方艺术哲学》、《信仰时代的文明:中西文化的趋同与差异》等等。而今天我所要谈论的,便是朱狄老师于1984年书写的《当代西方美学》。

书中的第一章主要是列举了十个流派的代表性人物,但是这种列举只是根据一些有关著作的片断或各种百科全书的“美学”条目所提到的有关美学家来加以确定的。“流派”既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又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概念,所以有的美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像弗洛依德、融恩、桑塔耶那、杜威、卡西勒等)虽然早已经去辞世,但鉴于他们的思想对当代人们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所要仍然只好称之为“当代”美学流派的代表人物。有些哲学派别或美学理论(如结构主义、存在主义以及接受美学等),由于它们在西方还没有被公认为一种美学流派,所要《当代西方美学》这里就没有太多的涉及。其次,在写作方法上,由于西方一个哲学流派或一个美学流派往往同时兼有许多称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乱,书中采取的是“以人带派”的做法,也就是说通过某一流派的代表性人物的美学思想来作为介绍该美学流派的基本方法。

第二章讲述的是关于美的本质问题,这完全是根据国内读者的需要而设的。因为在当代西方美学著作中,美的本质的讨论已很少有专门的章节来加以探讨了,相当多的美学著作已不再涉及这个被看作为古老的、争论不休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但鉴于这一问题本身的重要性以及我国美学界对它的广泛兴趣,朱狄老师仍然把这一问题列为专章来加以介绍和论述。

第三章关于审美经验的问题,与第二章关于美的本质的问题情况恰恰相反,它是当代西方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几乎没有一本系统的美学著作中不涉及审美经验的。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重大转变是当代西方美学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但是材料多,头绪就容易纷乱,为了避免缺乏条理性,朱狄老师把它分成几个问题来谈,并把“审美无利害关系”这一命题看作是审美经验的核心,这是相当一部分西方美学家的看法,而朱狄老师本人也认同这一种观点。

第四章、第五章都是讲艺术的,本来可以合并成一章,但是这部分内容太过庞杂,只好把关于艺术的性质、艺术的创造、艺术的分类原则和各门艺术中的芙学问题分为两章,分别加以叙述。

《当代西方美学》这本书中,它把目前西方的主要美学派别进行了介绍。但其实每位美学家都有自己的主见和美学倾向。它能把不同的观点放在一起,这样,作为读者也能很快找到自己共鸣的观点。整本书,我着重看了2—4章。也许是从小就比较喜欢刨根问底,因此我对书中的第二章,也就是当代美学著作中都避而不谈的美的本质的部分颇感兴趣。

美的本质问题是美学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讲,对美的本质下定义也就是对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性质做出规定。在过去,一个时代总是有一个专门的定义占了绝对的统治地位,比如说可以用美在于“和谐”去概括希腊哲学家对美的本质的看法,也可以用“完善”去概括中世纪哲学家的看法,更可以用“快感”去概括十八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美学家的看法,但是今天,这样的概括显然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对美的本质的看法,不同的人会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总体上仍然可以划分为三个论派,一为客观论,一为主观论,一为关系论(主客观夹杂)。虽然对美的本质的看法错综复杂,但是当代西方美学在这一问题上总的倾向还是明确的,那就是越来越趋向于主观论。我们过去不可能去想很多的问题,书中却和我们说得很详细。

“事物之所以美是它本身是美的”有没有道理?应该很有道理,而这个是客观论的主要观点。所谓的“客观论”,意味着我们在客观事物的结构中发现的那些美的特征并不存在于欣

赏美的主体之中,因而认为审美不受主体的偏见、个人爱好和主观任意性的影响。坚持“客观论”的见解主要可以分为 种:(1)美作为事物的一种客观属性。(2)美在于比例和谐。

(3)审美判断的普遍有效性,就是美的客观性的一种证明。

康德、歌德、席勒、叔本华、柏拉图、托尔斯泰、摩尔、刘易斯,都是客观论者,以前念高中的时候写的文学评论里经常用他们的观点评论后现代的诗歌等文学作品,当时自己还认为自己思想观念已经很超前了,现在阅读朱狄老师的书后才发现,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甚至连大脑都还没有发育完整。

“我认为美的东西才是美的”,“美是主观的,与事物本身无关。”有没有道理?更有道理,这就是主观论的观点。所谓“主观论”,则把美看做是主体的一种心理反应,甚至把偏见、个人爱好和主观任意性作为美之所以为美的基础。坚持“客观论”的人也持有不同的见解:

(1)美不在于物而在于心。(2)美是种审美判断力:美学上的“相对论”。(3)美不可能为定义所掌握:美学上的怀疑论。

斯宾诺莎是十七世纪荷兰唯物主义的哲学家,而他却是首先提出“美是主观的”,兴许你觉得可笑,一个坚信唯物主义的哲学家竟然提出了主观论这一看法,听上去也似乎觉得有点滑稽。但只要提大现在的美学思潮,谁都忘不了他。自从他提出了明确的主观论以来,现代和当代西方美学在美的本质这一问题上的主要倾向是主观论愈来愈占据统治地位。可以这么说吧,关于美的本质问题,在古代西方是客观论占优势,但在当代西方却是主观论“掌权”。坚持主观论的美学家有很多,蒙田、弗朗西斯。杰佛里、乔治。桑塔耶那、约翰。杜威、克里夫。贝尔等等都是典型的代表。

美“既不完全依赖于人的经验,也不完全依赖于被经验的物”,主客观关系论这一观点看上去似乎更加合理。休谟是美学史上评价最有分歧的美学家,但这位受争议最多的却成了美的本质问题上主客观系论的先驱。休谟既继承了洛克的一切知识起源于经验的理论,又接受了贝克莱所说的存在即被知觉的观点,因此他的美学思想相当复杂,充满矛盾。休谟并不完全否认美与客观事物的秩序和结构有关,他只是强调了这些秩序和结构必须和人的爱好相适应。

关于主客观关系论有这么几种简介:A、美存在于主客观之间变化无常的关系。(以菲尔德为代表)B、客观事物作为美的潜能的关系论。(以刘易斯、托马斯。芒罗、海尔为代表)C、艺术作品的美在于审美特质和审美知觉的结合。(以马戈利斯、比尔兹利为代表)而这三种理解当中,我比较倾向于第一种。

兰菲尔德认为,美“既不完全依赖于人的经验,也不完全依赖于被经验的物。它及不上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既不是一种纯粹的智力活动的结果,也不是客观对象的一种固有价值,而是这两方面变化无常的关系,即人的机体和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当没有人去体验客观对象的时候,那种称之为美的东西是不存在的。”比如说去赏菊,假如赏菊者心怀好心情,即使是一群盛极至衰的黄菊他也会觉得有一种残存的美,但要是赏菊者心情烦躁或欠缺,即便是最美的牡丹摆在面前也只会觉得是俗华。而中国古老的传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想要表达的,其实也是这么一个道理。美在很多时候其实是一种客观的存在,但设若没有拥有着主观感觉的人去用心体验,是看不出来的,也就成了“不美”。所以我认为,“美存在于主客观之间变化无常的关系”是关于“美的本质”的最好的解释。

当然,朱狄老师的《当代西方美学》涵括的内容当然不止以上我所提及的内容。而我一两个月短暂的恶补是无论如何让也不能与各位美学学家媲美的了,因此也只好继续埋头苦读,希望能有那么一天能让自己的美学修养得到更好的提升。不过这本书,的确很适合像我这样的门外汉阅读,对美学大家的思想有个大概的了解,然后才能继续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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