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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读书笔记

时间:2017-05-2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古代法读书笔记

《古代法》的丰功

———浅述梅因的历史法学方法

一 作者及著作概述

1、 作者

梅因( Sir Hey James Sumner Maine) 于1822年8月15日出生于英国,1840年进入剑桥大学潘布鲁克学院读书,并很快成为当时学院最有才气的学生。1847年,梅因成为剑桥大学罗马法讲座的教授,任职达七年之久。当时剑桥大学法制史教授的职位并未受到人们的注意,但梅因却在这个职位上使自己功成名就。1852年,伦敦四大律师学院(The Inns of Court) 联合设立五个讲师职位,梅因成为罗马法与法理学的第一位讲师。至1861年,梅因出版了《古代法》(A Ncient Law) ,这本划时代的著作使梅因实至名归,并于当年年底被任命为印度顾问委员会的法律委员,于1862年赴任,并在印度工作了七年。回国后,梅因开设了理论法理学讲座,并根据其讲义先后出版了《村落共同体》(Village Communities)、《制度早期史》(Early History of Institutions)、《古代法律与习惯》(Early Law and Custom)。1877年梅因当选为剑桥大学法学院院长。1887年冬天,梅因由于健康原因迁居法国Cannes ,于1888年2月3日于异乡逝世。

2、古代法概述

《古代法》一书的全名是《古代法—它与社会早期历史的联系和它与现代观念的关系》,这表明它不仅仅是一部专门性的技术性法律史学著作,而是一部涉及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等诸多领域的综合性史论,尤其重视探究古代思想与现代思想的关系。历史法学派一反自然法学派就法理论法理的局限,通过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的演变来研究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法律变迁对社会历史演变的反作用。这一方法论上的创新极大的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提升了其理论阐释力,对后世影响深远。《古代法》全书分为序、导言及正文十章,各章名称顺次如下:古代法典、法律拟制、自然法与衡平法、自然法的现代史、原始社会与古代法、遗嘱继承的早期史、古今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各种思想、财产的早期史、契约的早期史以及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 梅因以早期社会的习惯法与法典的规定为论据,推导出“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进而通过对法律的历史和传统的强调,批判从思辩的非历史的角度建立理性主义的自然法,是《古代法》一书的主要思想脉络。 《古代法》第一章“古代法典”的卷首,同时它也揭开了一部不朽之作的序幕。在“法典”时代之前,梅因还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注意的“习惯法”时代,这就揭示出《古代法》中的“法”不仅包括法典,而且也包括习惯法。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章中,梅因就已经向古典自然法哲学发出了挑战,他说:“像‘自然法’或‘社会契约’之类,往往为一般人所爱好,很少有踏实地探究社会和法律的原始历史的;这些理论不但使

1法律学以后各个阶段都受到其最真实和最大的影响,因而也就模糊了真理。”在接下来的第二章“法律拟制”

与第三章“自然法与衡平”中,梅因提出了关于早期法律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即在习惯法阶段与法典化阶段之后,借助于拟制、衡平、立法等手段对古代严苛的法律进行修正的阶段。上述手段的采纳,旨在使法律同日益进步的社会相和谐。带着自然法究竟从何处来这种疑问,梅因开始了第四章“自然法的现代史”的论述。梅因总结指出以自然状态的假设为基础的哲学是“历史方法”的劲敌。以自然法为立论基础,能够得出一些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推论,但事实情况与这些推论并不一定总是相符的。梅因通过探寻史实,举出了许多活生生的反例。第四章处处透露出这样一种命题:理论的假设与思辨经常与历史现实发生出入。全书的角度看,

第五章“原始社会与古代法”具有总论的地位。它以家族为中心,论述了家父权、宗亲、血亲、妇女的权利与义务、监护制度、奴隶制度等重要内容,呈现了一个以“身份”为纽带的原始社会。并在章末提出了“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命题。从《古代法》的第六章到第十章,梅因向读者展现了早期社会的许多具体的法律制度,可以将这五章看作《古代法》的分论部分。围绕“从身份到契约”这一思想内核,梅因论述了遗嘱继承的早期史,财产的早期史,契约的早期史以及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梅因认为:一些理论家对早期人类所有权状况的设想与假定很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在梅因看来,古典自然法哲学把不同时代法律的基本原则都归结为相同的原始自然状态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1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页。

3、前人对古代法的评价

1861年, 梅因出版了他的《古代法》。这本用优雅、纯美的文笔写成的著作很快成了一本畅销书, 很快便成为欧美学界最广泛阅读研究的法律经典著作之一。《古代法》不仅在法律界引起轰动,同时吸引了众多的非法律界的人士也纷纷购买阅读。梅因的《古代法》成了“19 世纪乃至其他世纪中惟一的法学畅销书”2

法学家艾伦(Carleton Kemp Allen)说:“就英国而言,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随着这本书的出现,现代的

3历史法学派诞生了。”而法律史学家波洛克亦称赞道:“正如孟德斯鸠(Montesquier) 不会因为拿破仑的立

法而被遗忘一样,梅因也绝不会因为现代学者的勤勉与智慧而失去光芒。”4

但是,梅因以及他的《古代法》的价值,并不在于对古代法律制度的追根溯源,也不在于对古代法律形态的深究细考,梅因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是方法的开拓者。他利用经验的资料,以实证的态度,运用了科学的方法—历史的、比较的方法探讨着一般法学家所梦想不到的领域。”5

二 梅因的历史法学方法

1、历史背景

梅因所处的时代是辉煌的维多利亚时代(1837—1901) 中期,那是个国力蒸蒸日上、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早在18 世纪后期,英国国民就有一种“大跃进”的感觉,经济产品的数字不断上升,财富的增加也日胜一日,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在这样一个经济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背景下,人民的思想开始浮躁,在突如其来的财富面前,人民逐渐淡漠了历史,甚至是蔑视历史。在当时英国的法律界,情况更是如此,著名的法学家边沁认为:“法律史除了可供批判外,别无用处。”而约翰·密尔也认为他“宁愿不顾过去的全部成就, 而重新

6从头写起”。与此同时,在边沁的鼓吹之下,英国进行了规模空前的法律改革,许多旧的法律制度被取消,代之

以新的制度,这更加剧了人们对法律史的轻视。

德国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Friedrich Kl Von Savigny 1729 —1861) 。萨维尼认为:法律绝不是可以由立法者任意地、故意地制定的东西。法律就像语言一样,既不是专断的意识,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

7而是缓慢、渐进有机发展的结果。法律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整个民族生活作用的结果。萨维尼的这种法

学思想也是梅因历史法学产生的理论背景之一。对前述萨氏观点,梅因无疑是同意的,甚至是赞叹的。他在《古代法》第八章中直接提及萨维尼的名字,并将“伟大的德国法律家”、“天才的萨维尼”这样的美誉毫不吝惜地送给了萨维尼8。

2、 梅因对其他法学方法的批判

梅因不满于当时的现状,他首先以批判的方法深入研究了各种盛行的方法论,并且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些研究方法所存在的固有缺陷:

针对自然法学,梅因提出:“我们的法律科学所以处于这样不能令人满意的状态,主要由于对于这些观念除了最肤浅的研究之外,采取了一概加以拒绝的草率态度或偏见。在采用观察的方法以代替假设法之前,法学家进行调查研究的方法真和物理学与生物学中所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十分近似。凡是似乎可信的内容丰富的,但绝对未经证实的各种理论,像“自然法”或“社会契约”之类,往往为一般人所爱好,很少有踏实地探究社会和法律的原始历史的;这些理论不但使注意力离开了可以发现真理的惟一出处,并且当它们一度被接受和相信了以后,就有可能使法律学以后各个阶段都受到最真实和最大的影响,因而也就模糊了真理。”9

而对于纯理论的研究方法,梅因指出:“在这些理论中,都忽视了它们出现的特定时间以前很遥远的时代中,2 A.B Simpson , Contract —The Twitching Corpse , Oxford , Journal of Legal Study,Vol1,1981,265,12,68。 3 Sir Carleton Allen , Legal Duties and Other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 Oxford Press,1931,p139。 4 Sir F. Pollock ,Sir Hey Maine and His Work ,Edinburgh Review VOL 177 (July ,1893) p154。 5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固有法制与现代法学.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9.87。 6 [英]亚伦:《<古代法>导言》,载[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7 [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 姬敬武译,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7,82–83。 8 [英]梅因. 古代法.沈景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第164。 9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2页。

法律实际上究竟是怎样的。这些纯理论的创造者详细地观察了他们自己时代的各种制度文明以及在某种程度能迎合他们心理的其他时代的各种制度和文明,但是当他们把其注意力转向和他们自己的在表面上有极大差别的古代社会状态时,他们便一致地停止观察而开始猜想了。因此,他们所犯的错误,正和一个考察物质宇宙规律的人,把他的考察从作为一个统一体的现存物理世界开始而不以作为其最简单构成要素的各个分子着手时所犯的错误很相类似。这种在科学上违背常理的方法,在任何其他思想领域中不可采用,那在法律学中当然也是同样不足取的。”

3、理论预设

在对现有各种方法论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后,梅因依据这一进步时代的乐观精神,梅因建立了其历史法学方法的基本理论前提:即世界的演化是一个单线的过程;就其起源而言,并不存在根本性的差异,有的只是各个社会的发展与静止的问题;而“稳定的社会是明显地向着一种稳健的坚实的方向前进的” 10;并且,梅因还认为,所有现代社会及其思想都可以从人类最早的社会及其观念中找到其起源。

在《古代法》一书中,我们几乎可以随处找到类似的表达。在序言中,梅因就明确指出,《古代法》一书的

11主要目的,“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古代法’中的人类最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

如果把这句话倒过来,梅因所传达的方法论预设就非常明显了,即在梅因看来,现代思想都有着其远古时代的渊源,并且远古时代的这些观念是可以查明的,对于远古时代的知识有助于深刻地理解现代思想,甚至,现代思想也许不过是远古时代的某些观念的放大而已。“似乎在先就可以看到,我们应该从最简单的社会形式开始,并且越接近其原始条件的一个状态越好。换言之,如果我们要采用这类研究中所通常遵循的道路,我们就应该尽可能地深入到原始社会的历史中。……因为现在控制着我们行动以及塑造着我们行为的道德规范的每一种

12形式,必然可以从这些胚种当中展示出来。”

为了解决单线的进化论的理论预设与现实世界中东西方明显的差异,梅因推出了他关于“进步的社会”与“静止的社会”的区分。在《古代法》中梅因写道:“除了世界上极小部分外,从没有发生过一个法律制度的

13逐渐改良。世界有物质文明,但不是文明发展法律,而是法律限制着文明”。文明发展法律的即为进步社会,

而当法律限制着文明时,则是静止社会。在梅因开来,这一进步的社会从罗马人那里才得以从静止社会中区分开来。梅因认为,从罗马法律学的开始到它的结束,罗马法是逐步地改变得更好,或向着修改者所认为更好的方向发展,而且改进是在各个时期中不断地进行着的,而在这些时期中,所有其余的人类的思想和行动,在实质上

14都已经放慢了脚步,并且不止一次地陷于完全停滞不前的状态。因此,梅因进一步申明,我也许必须进一步说

明,如果不明白地理解到,在人类民族中,静止状态是常规,而进步恰恰是例外,这样研究就很少可能有结

1516果”。他由此明确地把他的研究“局限于进步社会中所发生的情况”。在梅因看来,静止社会的研究的意义有二:其一是发现法律的原初状态,因为在静止的社会中,有望获得更多的有关法律的原初状态的材料,从而可以重构法律与社会的起源;其二,将静止社会作为进步社会的参照物加以研究,有望更有效的发现、总结进步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是,无论如何,只有通过对进步社会的研究才有可能得到贯穿人类始终有关法律的起源与发展的完整的规律,才有可能对研究者改进其当下的法律制度提供指导和帮助。

4、主要内容

梅因的历史方法总结起来就是:法律的研究必须以历史的研究为前提, 把法作为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考察研究,而这一历史的研究必须以真切的材料作为基础,并且,这一历史的研究应当阐明法律制度的来源及其发展,揭示法律发展的规律,进而发现“可以促使法律改进的有力因素”17。具体表现在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 10 [英]亚伦:《<古代法>导言》,载[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1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页。 12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68-69页。 13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4页。 14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4-15页。

15

16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4页。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5页。

[英]亚伦:《<古代法>导言》,载[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17

宏观上

首先是从法律现象入手而不是从法律原则入手研究法律。“法律并不是自己产生自己,自己改变自己的,所以我们应当从法律事件入手而不是从法律原则入手来考察和研究法律。”“法学家不能以抽象的概念和原则来解释、创造、反对现实的法律改革”。唯理性主义传统观念才是导致“自然法”或“社会契约”一类非历史主义倾向的真正原因。而要彻底扭转这种倾向,推动法律学的进步,除了借助经验观察方法认真研究社会和法律的原始历史之外,没有别的捷径可走。

其次是“外在的”的研究方式。要理解法律,就应当考察它的历史形态、历史进程,应该考察那些非法律的因素,法律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密不可分,历史法学的研究必定是“外在的”法律史研究18。在《古代法》一书中,梅因对法律史的梳理绝大部分是通过对社会文明、社会观念等等外在于法律的素材的研究实现的,他也试图通过这种研究发现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梅因写道:关于这些[进步]社会,可以这样说,社会的需要和社会的意见常常是或多或少走在‘法律’的前面的。我们可能非常接近地达到它们之间缺口的接合处,但永远存在的趋向是要把这缺口重新打开来。因为法律是稳定的;而我们所谈到的社会是进步的,人民幸福的或大或小,完全决定于缺口缩小的快慢程度。这一“外在”法律史的研究开启了后世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制度史学的基本研究方式。在《古代法》一书中,从第六章开始直到结束部分对具体的法律制度,如遗嘱、继承、财产、契约、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的研究,非常充分地体现了梅因的这一研究方式。

其次,在具体的研究方式上,梅因首先强调了历史材料对于这一研究方式的特殊重要性。在其《古代法制史》中,梅因强调:“为英国法学家一般接受的各种历史理论,不但对于法律的研究有很大的损害,即使对历史的研究也是如此,因此,当前英国学术上最迫切需要增益的,也许是新材料的审查,旧材料的再度审查,并在这基础上把我们法律制度的来源及其发展,加以阐明。”19在《古代法》中,梅因也由此创造性的将荷马文学纳入了基本史料的范畴,为古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就此,梅因指出: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荷马)的想象力曾受到道德或形而上学的概念的影响,因为,这些概念当时还没有作为有意识观察的对象。就这一点而论,荷马文学实远比后期的文件更为真实可靠??。在采用观察的方法以代替假设法之前,法学家进行调查研究的方法真和

20物理学与生物学中所用的调查方法十分近似。这些表述无疑对此后法律史研究、法律人类学研究中的材料的

收集与利用提供了无数的启发。梅因同时也提供了处理这些早期材料的方式。他写道:如果我们能集中注意力于那些古代制度的断片,这些断片还不能合理地被假定为曾经受到过改动,我们就有可能对于原来所属社会的某种主要特征获得一个明确的概念。在这个基础上再向前跨进一步,我们可以把我们已有的知识适用于像《摩奴法典》那种大体上其真实性还可疑的一些法律制度;凭了这个已经获得的关键,我们就可以把那些真正是古代传下来的部分从那些曾经受到过编纂者的偏见、兴趣或无知的影响的部分,区分开来。至少应该承认,如果有足够的材料来从事于这样的研究过程,如果反复的比较是被正确地执行着,则我们所遵循的方法,必将像在比较语言学中使能达到惊人结果的那些方法一样很少有可以反对的余地。21

再次是比较的方法。对法律制度或者法律体系以对比的方式特别是历史的对比方式进行研究,将使我们最大可能地接近法律的真理。历史方法论中的比较法从空间上讲既包括同一国家又包括不同国家的法律对比;而从时间上讲则具有纵向性和过程性。它不是对现行法律的简单对比,而是把一个或者几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法作为对象进行比较,在分析作为比较对象的法律所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演化进程的基础上,揭示出这些不同类型的法律的特征并从更深层次上认识法律。梅因在晚年还专门阐释了这种方法:“在观察研究一系列并行并存的法律现象的时候,要以这样的一种建设性眼光来考察,那就是找到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的相互关系。”22

最后是追本探源。事实上,任何事物的生长过程都可能形成自己的传统,这种传统是事物内在发展规律的外在表现,也是认识和揭示事物本质及其走向的一种标识。而传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我们唯有回到事物发展的原初状态才能真正揭示传统之所以得以形成的真正缘由。同时,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脱离不了自己的传统,总是在一定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地演进和超越。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揭示传统就是要挖掘事物的18 林端:《德国历史法学派——简论其与法律解释学、法律史和法律社会学的关系》,载许章润主编:《萨维尼

与历史法学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4页。

19 [英]亚伦:《<古代法>导言》,载[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20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页。 21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70页。 22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固有法制与现代法学.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9.87。

起源,而事物的起源则不只意味着事物的来由,也展示着事物当前的面貌,更预测和规制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因而,起源也就是目的,而传统恰是其间重要的纽带和不可缺失的桥梁。梅因所谓“断定法律概念的早期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显得“像原始地壳对于地质学家一样的可贵”。这种对法律制度的原始历史性分析,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法律的起源状态,准确把握当前的法律现象,并对今后的法律发展趋势作一大体预测。

三 对梅因历史方法的评价

哈特“了解他们所处的具体环境之后,这些言论便显得既具有启发性又令人困惑:与其说??,倒不如说他们是对那些被过分忽视了的法律真理的巨大夸张,其光芒使得我们得以看见法律之中的许多隐蔽之物,但是,这种光芒如此之强,以致于使我们对其余的东西视而不见??”23

对于梅因的方法论,法律史学家波洛克给予了最恰当的评介:“……它不是成形的建筑,而是有机的系统。他的思想并不是一种成形的,可以用一两篇论文来维护或反对的,恰恰相反,它在我们眼前发展壮大,并且从来没有停止过。根基是一样的,但结出的花和果实则是各异的。……对于想要从中找到现成的答案的人而言,他们注定是要失望的,而对于想从中学习历史方法的指导的人来讲,他们绝不会感到失望。这里我们看到的恰恰

24就是一位大师所应做出的贡献——大师们的任务就在于教给我们方法,而不是告诉我们事实。”

23

24 [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2。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固有法制与现代法学.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9.87。

篇二:名人的读书笔记

《名人传》读书笔记600字(3篇)《名人传》读书笔记600字(第1篇) 《名人传》一书讲述了三位伟人——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一生。贝多芬为

人类音乐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米开朗琪罗把纯美的心灵用圣洁的雕塑、绝美的壁画留在人

间;托尔斯泰用真理与爱创造了动人的文章。他们一生虽然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但并未停下为

自己的事业奋斗拼搏的步伐。这本书撰写了这3位伟人伟大而不朽的生平。 他们生活的年代虽然不同,但是他们有着同样的遭遇——生活的艰辛、精神的痛苦、思

想的烦恼,绝望与敌人,还有病魔的一次次来访。命运总是在捉弄他们,但是他们凭着顽强

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不屈不挠的坚持着,熬过了这些坚难困苦。 他们一生追寻着真、善、美,他们为此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们用自己永恒的作品向世

界表达出他们对人生的崇敬和爱,他们的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有崇高的信念,伟大的理想。面

对质疑他们坚持着真理,面对疾病他们不屈不挠,再大的困难他们都不言放弃。他们为了崇

高的信念像猛虎那样难以驯服不向世俗低头,他们对真理不屈不挠的坚持像水滴穿石那样锲

而不舍,他们的精神和意志像顽石那样坚不可摧,这样高尚的人格和伟大的思想、持之以恒

的精神是我们终生学习的楷模。《名人传》为我介绍了3位知名伟人的故事,让我明白:虽然他们以前都是等闲之人,

但他们之所以成为了三个不同领域的伟人,是因为他们拥有崇高的理想、对人类真挚的爱、

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决心,如果我们具备这些品德,我们就一定能够成为对社会有用的

人。

《名人传》读书笔记600字(第2篇) 英雄在我的心中总是那样的高大,而又可望不可及。今日当我手捧一本《名人传》细品

其华之时,才领悟了什么是真正的英雄。 贝多芬伴着失聪的双耳谱写出了千百名曲;米开罗琪罗在岁丧母的悲痛下雕琢百千佳作,

终逝世于工作室中;托尔斯泰在战争的烈火中释放满心怒火;他们的巨大痛苦和孤独磨炼

了他们坚强的意志。成为“心灵”伟大的英雄。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

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

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

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

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

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

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

者之列。只要我们体会到《名人传》给我们心灵崇高的升华,使英雄的鲜血呈现在我们面

前,英雄的红旗在我们的头顶上飘扬,我们就慢慢地感受到,在这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

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我们的灵魂也被所升华为一种崇高。 《名人传》这本书讲述了许多对世界有贡献的名人。看了这本书,我体味出一个道理:

有些事如果认真去做,可能难事就会变成易事;如果不去做,易事也可能变成难事。纵观历史

上的许多有重大成就的名人都是能够正确对待这一问题的。 《名人传》读书笔记600字(第3篇) 暑假我读了名人传,这本书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他是著名的反战主义者,曾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世界和平作出了贡献。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有名的人物。他们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

最让我感动的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全世界最伟大的音乐家,虽然他拥有如此高的荣誉,

但贝多芬自幼不幸,他的父亲是一个残暴的酒

鬼,他剥夺了小贝多芬学习,休息和娱乐的时间,而只是一味地强迫幼小的儿子没玩没

了地练习钢琴和小提琴,有时把他关在小屋里一整天。使他度过了冷酷的童年生活。贝多芬年轻时前往维也纳去拜访莫扎特,可惜的是他在维也纳学习的时光很快就中断了。

原因是他的母亲患重病且不久要离开人世,失去心目中唯一的亲人贝多芬悲痛欲绝,这些不

幸一起压在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上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但他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所有的

精力都放在了他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虽然他生患重病,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

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摁住命运的咽喉”。 贝多芬是一个不幸的人,贫穷,残疾,孤独,世界不曾给他快乐,他却创造了快乐给予

世界!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却能做到?这引起了我的思考。

我认为他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用苦难铸成了欢乐,也就是他超于常人的毅力与奋斗精神。在有困难的时候,我们就想到要他人帮助。而不是面对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

不是要别人帮助。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朋友,所以他只能孤身一人,奋力应战。虽

然很孤独,却学到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我希望所有人嫩想贝多芬一样活着,一样用我们的

双手去创造快乐。让我们为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篇二:《名人传》读书笔记 这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是法国思想家、文学家、音乐评论家。1866年生于法国中部高

原上的小市镇克拉姆西。15岁时,随父母迁居巴黎。1899年,罗曼·罗兰毕业于法国巴黎高

等师范学校,通过会考取得了中学教师终身职位的资格。其后入罗马法国考古学校当研究生。

归国后在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和巴黎大学讲授艺术史,并从事文艺创作。这时期他写了7个剧

本,以历史上的英雄事件为题材,试图以“革命戏剧”对抗陈腐的戏剧艺术。20世纪初,他的创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罗兰为让人们“呼吸英雄的气息”,替英雄

人物树碑立传,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和《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1915年,为了表彰“他的文学作品中的高尚理想和他在描绘各种不同类型人物所具有的

同情和对真理的热爱”,罗兰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罗曼·罗兰的艺术成就主要在于他用豪爽质朴的文笔刻画了在时代风浪中,为追求正义、

光明而奋勇前进的知识分子形象。他是一个有广泛国际影响的作家,也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

一生为争取人类自由、民主与光明进行了不屈的斗争。他的小说特点,常常被人们归纳为用

音乐写小说。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

传》组成。作者想利用英雄主义的精神来纠正时代的偏向。他选择了19世纪德国音乐家贝多

芬、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琪罗和19世纪俄国作家托尔斯泰,是希望这些艺术巨

匠的精神能引导人们脱离低级的生活。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

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人物的生平做琐屑的介

绍,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

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

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部“英雄交响

曲”。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

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

古人读书笔记

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

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

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

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

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第一部《贝多芬传》。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生于贫寒的家庭,父亲是歌剧演员,母亲是个女仆。他的天分很

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他的父亲性格粗鲁,爱酗酒,甚至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毫不顾及他的心情,有时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关在一个屋子里,一关就是一整天。贝多芬

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独自一人

承担着两个兄弟的教育的责任。1792年11月贝多芬离开了故乡波恩,前往音乐之都维也纳。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

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从1796

年开始,贝多芬的耳朵日夜作响,听觉越来越衰退,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这个

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

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有着超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

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他面对困难,

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

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第二部《米开朗基罗传》。1475年3月6日,米开朗基罗出生于卡森蒂诺地方的卡普雷赛,父亲是法官。母亲在他

六岁时便死去,米开朗基罗被寄养在一个石匠的妻子家里。十三岁时,他进入多梅尼科.吉兰

达约的画室。据说由于他的成绩优秀,使他的老师为之嫉妒。一年后他们分手了,米开朗基

罗转入一所雕塑学校。不久,由于宗教信仰的冲突,他离开了那里,先后到过很多的名城,

雕塑水平不断地提高。1527年米开朗基罗卷入了一场革命的漩涡,差一点丧命。革命结束后,

教皇克雷芒又将他从隐避地找了出来,米开朗基罗不得不重新为他所抗拒的人劳作。1537年

9月克雷芒教皇驾崩,米开朗基罗原以为从此能安安静静地做自己的事了。但他刚到罗马,

又被他的新主人——保罗三世抓住了。1564年2月12日,米开朗基罗站了一整天来创作《哀

悼基督》。14日他开始发烧,18日下午5时,这位杰出的雕塑家兼画家终于永远地离开了人

间。

天才,总有过人的品性。他的意志简直是一无所能;甚至可说他的精神与他的心也是一

无所能。他写道:“我为了工作而筋疲力尽,从没有一个人像我这样地工作,我除了夜以继日

地工作之外,什么都不想。”这是一种判罚苦役的生活。他甚至不愿分出时间去饮食睡眠,只

以极少的面包与酒来支持他的生命。就是这种苦行僧般的生活造就了他孤独的性格,而孤独

创造意志,意志则创造英雄 第三部《托尔斯泰传》。19世俄国最伟大的作家,出生于贵族家庭,两岁丧母,九岁丧父。1840年入喀山大学,

受到卢梭、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影响。1847 年退学回故乡在自己领地上作改革农奴制的尝

试。1851~1854年在高加索军队中服役并开始写作。1854~1855年参加克里米亚战争。几年

军旅生活不仅使他看到上流社会的腐化,而且为以后在其巨著《战争与和平》中能够逼真地

描绘战争场面打下基础。1862年他创作出了震动19世纪整个小说界的巨著:《战争与和平》

与《安娜·卡列尼娜》。他本人拥有地位和财富,但他时常为自己的富裕的生活感到羞愧难安;

他同情下层民众,又对他们缺乏信心。因此,他厌倦自己的生活,决心和自己的社会决裂,

又得不到人们的支持。八十二岁的时候,他选择了出走,并病死于一个小火车站上。托尔斯泰思想中充满着矛盾,这种矛盾正是俄国社会错综复杂的矛盾的反映,是一个富

有正义感的贵族知识分子在寻求新生活中,清醒与软弱、奋斗与彷徨、呼喊与苦闷的生动写

照。托尔斯泰的作品纵然其中有空想的东西,但仍不失为世界进步人类的骄傲,最终他以自

己的努力而成为了“俄国的一面镜子”,被公认是全世界的文学泰斗。从他的一生中我们看到,

影响我们成功的决不是环境,或者遭遇。而是我们是否能保持一颗坚强的心,一种不屈的信

念。篇三: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读书笔记李斯琪 高二四

一、关于作者

罗曼·罗兰(1866-1944),法国思想家、文学家、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评论家和社

会活动家。代表作有《约翰·克利斯朵夫》、《母与子》、《科拉·勃勒尼翁》及《名人传》三

篇。

二、 版本信息

作者:(法)罗曼·罗兰 著,陈筱卿 译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0-4-1字数:268000

页数:281

开本:大32开

纸张:胶版纸

i s b n :9787511701978包装:平装

定价:13.00 元

三、 内容简介

《名人传》是法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曼·罗兰所著的《贝多

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的合集,是世界传记文学作品中的典范

之作。

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这三位文学艺术巨匠一生坎坷,为了追求真善美,历尽

苦难却始终不改初衷。让我们一起去领略这些英雄的风采,从中汲取成功的力量和战斗的勇

气。

四、章节目录

译序贝多芬传

序言

贝多芬传

贝多芬的遗嘱

书信集

思想集 米开朗琪罗传

序言米开朗琪罗传

序篇

上篇:斗争

下篇:舍弃

结束语

这便是他那神圣痛苦的一生 托尔斯泰传

序言

托尔斯泰传

托尔斯泰的遗作简析亚洲对托尔斯泰的反响

托尔斯泰逝世前两个月写给甘地的信

五、 精彩片段

(1)人生是艰苦的,再不甘于平庸的人,那是一场无休止的战斗,往往是悲惨的,没有

光华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

(2)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

(3)贝多芬、弥盖郎基罗、托尔斯泰,他们都是天才人物,但他们更是英雄——他们或

由于疾病的折磨,或由于悲惨地的遭遇、或由于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加于一身,这种

深重的苦恼,几乎窒息了他们的呼吸,毁灭了他们的理智,但是他们凭着对人类的爱,对人

类的信心,他们坚持着艰苦的里程,贝多芬用痛苦换来欢乐化成了不朽的音乐,弥盖郎基罗

用他的生命的鲜血雕塑了后人须仰视才见的巨作,托尔斯泰相信“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

时候,尘世才有幸福的存在。”

(4)这一切卑微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的长成上的影响当然是昭然若揭的事.暮年的托尔

斯泰似乎已在这些灵魂上萌蘖,试练了.他们的祈祷与爱,在儿童的精神上散播了信仰的种子,

到老年时便看到这种子的收获.

(5)俄罗斯的伟大的心魂,百年前在大地上发着光焰的,对于我的一代,曾经是照耀我们

青春时代的最精纯的光彩.在十九世纪终了时阴霾重重的黄昏,它是一颗抚慰人间的巨星,它

的目光足以吸引并慰抚我们青年的心魂.在法兰西,多少人认为托尔斯泰不止是一个受人爱戴

的艺术家,而是一个朋友,最好的朋友,在全部欧罗巴艺术中惟一的真正的友人.既然我亦是其

中的一员,我愿对于这神圣的回忆,表示我的感激与敬爱.

六、 读后感

《名人传》,又称《巨人三传》,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作品展示了处于不同

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艺术家的精神力量和心灵之美,他们是19世纪德国伟大音乐家贝

多芬、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著名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文坛巨子托尔斯泰,传记写出了他

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名人传》给人的启发和教益是非常

丰富的,但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三位艺术家面对困难苦厄时 表现出来的无比坚强与执着。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

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

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

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

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

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

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当今社会上的人们,

还能理解吗?

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虽然鲜花和掌声不可或缺,但更多的是

荆棘与坎坷、磨难与挫折。《名人传》通过三位艺术家的人生经历,用艺术的语言告诉我们:

面对困难,我们只有坚强地面对它,勇敢地战胜它,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纵观历史长河,但凡作出杰出

成就者,无一不是勇于战胜困难的强者。无论是遭宫刑受羞辱愤而作《史记》的司马迁,还

是高位截瘫而成就斐然的张海迪,无论是盲聋哑残疾却精通多国语言而蜚声世界的海伦·凯

勒,还是全身仅剩下两个手指能活动的被誉为“当代牛顿”的物理学家霍金,他们在常人难

篇三:《古代中国文化讲义》读书笔记

《古代中国文化讲义》读书笔记

这次我读的是葛兆光老师编写的在《古代中国文化讲义》,这本书详细的介绍了古代中国的礼仪制度,宗教信仰,以及古代中国在思想、文化等领域的发展。下面我将先对整本书的大致内容进行概括,然后再阐述我对这本书的认识和读后的感悟。

一、对全书的概括

这本书主要分为十二回讲义和最后的结语这两大部分。前面十二回主要是对古代中国文化、政治等方面进行介绍,最后的结语是作者对古代中国文化从不从层面进行的总节。 本书前十二节主要介绍了中国文化的特点,接下来我将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概括,所讲顺序可能与作者的写作顺序不一致。本书第一回主要讲了古代中国人的天下观,由于古代中国科学技术,航海技术不发达,人们对世界的观念就包含着许多的想象成分。比如说人们认为天是圆的,像个斗笠一样,覆盖在大地上,中心是北极和北斗星的位置,大地是方的,就想棋盘一样,中心是洛阳地带。他们这样认为是因为这和他们关于“天”的视觉经验、关于“地”的想象一致。因此人们对这种世界观深信不疑,即使有人反驳道;“如果天是圆的,像个罩子一样把方形的大地盖住,那岂不是要么大地的四角裸露在外,要么有些地方只有天没有地?”而且古人一致认为中国是天下的中心,中国无论在文化还是在经济等方面均优于其他各国,这一观念直到西方列强入侵中国才被人们所摈弃。

第二回主要讲古代中国的婚礼丧仪制度和森严的等级制度。中国古代家族之内等级分明,父党和母党有着明显的等级差别。在内外这个原则基础上,各种亲属被严格地区分出远近亲疏来。依靠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的原则,建立起家族的内在秩序。中国人的婚礼丧仪制度则冗长而繁琐复杂。古代人结婚要讲究门当户对,因此有人称之为“合两姓之好”。从双方相互认识到结婚大概可分为六个阶段,依次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古代的丧礼制度也是繁琐复杂。丧礼制度中衣服不仅仅是衣服,更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婚礼里面有所谓的“五服制”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腮麻。古代中国的婚礼丧仪制度和森严的等级制度有利于维持整个家族与社会的稳定。

接着作者主要讲了中国的思想流派以及宗教,主要涉及第三至第十一回。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是孔子提出的,是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其最主要的是以下三点:一从礼仪的规矩到人间的秩序,他们越来越注重“礼”的意义;二从象征的意味中,儒家学者逐渐发展出来关于“名”的思想;三儒家学者意识到要推寻礼仪的价值原本,进而追寻“仁”,即遵守秩序的心理与人性的基础。因为儒家思想有利于帝王的统治,所以自从汉代的“独尊儒术”之后历朝历代都推崇儒家思想,使其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脑海之中。在中国古代还有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思想流派——道家思想。道家思想主要特点就是玄妙超脱,推崇“道”却又偏偏说“道可道,非常道”。也正是道家的玄妙使其得到许多文人的喜欢。道家的道有多重含义。首先,道是无形、无名的,但却是一切有形有名的事物的起源和基础。其次道也是万事万物的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必然道路。再次,道有说话和命名的意思,在老子那里,道是一切的根源,是无名无形的,但从道那里衍生的一切,则都是由它给予名称的,

有了事物,就不再是“无”而是“有”了。其实虽同为道家,但老子和庄子的思想却有所不同,老子的道理是针对个人的人生,特别是生存,而且老子的想法是针对政治的。老子主张人效法自然的“道”模拟“道”来生活,做到无为,无事,不干涉,顺其自然。其次老子主张反本复初,像“道”一样,回归最初的本原状态。然而庄子似乎不太关心政治与人身的养身修炼,更注重作为“精神”的东西,即庄子更关心精神的自由与心灵的超脱等问题。而且庄子认为人应该抛开知识和贪欲才能达到“无”的境界。

说到了道家思想那就不得不说以下中国本土的宗教——道教。道教不像古代中国其他的宗教,因为它的资源都是来自中国本土的思想、知识和技术。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道家和道教并不等同。尽管二者有一定的联系,但两者毕竟不同。道家可以说是一种思想学说,而道教却是一种宗教信仰。道家追求永生和幸福。因此道家炼丹技术特别发达,他们想通过炼制能够使人长生不老的灵丹妙药以达到永生的目的。不过这样炼的丹药都是外丹,之所以叫外丹是因为它主要靠制造和服用外在药物来保持生命。与外丹相对应的是内丹,内丹就是我们很熟悉的气功、养生术,不过它并不是纯粹的气功,它不仅仅是一种保健养生的方法,在道教的观念系统里面,它应该是一种使人长生不老的仙术。其次道家还有一套完备的神鬼系统。在道教中最高的神是“三清”——玉清、太清、上清。除此之外还有玉皇大帝、八仙、阎王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神鬼系统。而道士则是沟通人身之间的中介,起到“上情下达”的作用。道教的法术最普通的是三类:祝咒,符箓,剑、镜、印等驱鬼情深的法器。道教咒语非常多,而且种类众多。道教还有一种解决世俗困厄的方法,那就是画符。同样道教的符也很多,而且晦涩难懂,具有神秘之感。道教的法器众多,它与符和咒共同组成了道教解决世俗困厄的方法。

提到道教那就必须得讲一下佛教。佛教很久就传入了中国,对中国的影响非常深远。关于佛教如何传入中国有很多种说法,这不是我们要讲的内容,因此处省略这一问题。佛教的思想与三种思想密切相关。分别为婆罗门的祭祀知识、瑜伽的技术与知识、耆那教的思想与知识。释迦摩尼在这三者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各种学说,最终顿悟,创立佛教。佛教认为人痛苦的根源就在人的心中,因为人心底里与生俱来的就有“无明”。佛教的解脱知道就是“苦集灭道”四谛。分别对应了苦谛——佛教对人生的一种悲观态度;集谛——造成世间人事苦难的原因;灭谛——指苦难的消灭;道谛——超越苦难,达到涅槃的种种理论和方法。佛教的解脱之法是“戒定慧”三学。戒就是用外在的纪律、规矩对人的行为、语言、思想采取强制性的约束。定就是用自己心灵的力量对自己的欲望、感情进行自觉的约束。惠就是以理性对人生因果关系和宇宙本源面目进行分析、反思从而在理智上达到解脱。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对中国影响很大,但是中国对佛教的影响也很大。佛教与中国的道教以及儒家思想进行了融合,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文化色彩的中国佛教。随着中国人对佛教的研究,佛教在中国逐渐分为好多宗派。比如显密两大宗等。佛教神灵众多,其中最受老百姓所崇敬的是观音菩萨。佛教的观音菩萨有众多化身,如千手千眼观音、马郎妇观音等。观音菩萨大慈大悲,经常就众生于水火之中。总的来说,佛教对中国影响深远,它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思考方式。

本书最后一回主要讲了中国风水的起源、发展、用途、以及该如何看待风水。接着这就是本书最后的内容——作者关于中国文化的总结。作者从几个方面对中国古代文化进行了言简意赅的总结。

二、个人的思考与感悟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不禁想起以前见到的一个问题——李约瑟难题。李约瑟难题是: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这是一直困惑着人们的难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将

本课程老师所讲内容与我选的另一门课程所讲内容结合起来,得出了我自己的看法。或许有些地方不太合理,但这毕竟是我自己思考所得到的答案。

在这里我把中国古代的各种思想比如说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等称之为古代中国哲学。我认为近代科学之所以没有在中国产生的原因与古代中国哲学和古代中国的宗教信仰有密切的关系。

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为什么该问题与古代中国哲学有密切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与西方哲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中国的哲学讲究实用,而外国的并不注重其哲学思想的实用性而讲究逻辑,讲究合理性。当然这种说法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的。我国古代有很多思想流派,比如说法家、儒家、墨家等,为何这么多思想流派中只有儒家占据了主导地位呢?对,就是因为儒家思想的实用性。儒家的思想体系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儒家讲究三纲五常,讲究“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爱国与忠诚,这些都有利于维护我国传统封建社会的宗族制与家长制,进而维护国家与社会的稳定,进而可以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地位。然而国家与社会的稳定以及统治地位的保证正是统治者所想要的。正是因为儒家有这么多,这么重要的实用性,所以才会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才会有虽百家争鸣但却一家独大,才会有历朝历代皇帝都拥护儒家思想的局面产生。然而也正因为儒家占据主导地位,儒家的思想观念才能深入人心,儒家的封建礼制才能像教条一样是我们信服。人们被这种教条所教化,只知道应该做符合儒家思想的事情,因此也就没人进行科学研究这种事情,因为这是中国哲学所不允许的。虽然现代社会讲究科学,但是我们从小到大就受中国哲学的熏陶,像儒家思想这样的古代中国哲学思想还在影响着我们,因此近代许多中国人自认而然的认为研究科学不是自己该干的事情,导致对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并不高,进而导致近代科学的产生在西方国家而非中国。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佛教思想的影响。下面是我摘选的《金刚经》第五品“如理实见分”中的经文: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从这段经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佛教认为一切皆空,世间万物都是因为人的“无明”而存在的,我们应该摆脱“我执”才能进入“无我”的状态。于是问题就来了,佛教把世间万物都看成虚假的,不存在的,都是由人的“无明”造成的,那么既然一切都是虚假的,那么我们怎么研究时间万事万物后所隐藏的规律呢!科学又不会凭空产生,不研究这些规律又怎么能得到科学理论呢?因此我认为佛教的这种世界观或者说佛教的这种思想阻碍了近代科学在中国的发展,进而导致近代科学的中心在西方而非中国。

以上就是我对李约瑟问题的看法。如有不足之处,还请老师见谅。

通过读这本书,我对古代中国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同时在某些问题上有了一些新的感悟。我会把《古代中国文化讲义》这本书推荐给朋友,也让他们像我一样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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