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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追的“小博”|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小耳朵

时间:2019-01-18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放寒假了,他从山水明媚的南京跋涉千里回到哈尔滨,在夜深人静时才赶到自己温暖的家。急匆匆地支起笔记本电脑,得知了这次的稿子仍然未过终审。他狠狠地捶了一下整整半年没有碰过的书架,从最上面掉下来厚厚一包读者来信,还有几本曾经当作宝贝的《中学生博览》。
  在2012年的冬天,他写的是皇帝和娘娘的故事,末尾总有一个人非死即伤。而在2009年的夏天,他写的是让自己依然怦然心动的稚嫩的故事,那篇叫做《和你唱过的少年歌》的文章,那些漂亮得像诗一样的语言,至今记忆犹新。
  
   一
  小时候,《中学生博览》放在妈妈学校办公桌的夹层里。他往往趁妈妈上课的时候,翻出来封皮花花绿绿的小博,等妈妈回到办公室时像炫耀战利品一样地站在办公桌上跳来跳去。记得有一次妈妈的科代表在上面发表了一篇文章,妈妈放学回到家就把小博放在了厨房的台子上,一边洗菜一边看。
  那时他觉得写这本杂志的人都很厉害,他想,我也要做一个厉害的人。
  他把自己歪歪斜斜的作品忐忑又带着点儿骄傲地塞进了妈妈的教案里。里面是他自行“绘制”的封面,封面上是用蜡笔画的“中学生博览”几个字。据妈妈后来说,那个 “博”字还写错了,但因为丢失了关键的“证据”,他也就不肯承认。
  妈妈告诉他,《中学生博览》是中学生的杂志。成了中学生,就能给《中学生博览》投稿了。
  他在成为中学生的第一年,几乎下课就驻扎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最后,语文老师终于在一篇作文上打了A+。下面用鲜红的评语写着“润色润色,可以投出去”。他记得那是一个写自己家庭趣事的稿子,他工工整整地誊在稿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上了中学生博览杂志社的地址,郑重地放进了邮箱里。
  几天后跟妈妈说起,妈妈有点诧异地问他在哪里买的邮票。他砰地一拍脑门,忘了。原来寄信是需要邮票的。
  
   二
  家里终于买了电脑。 2007年,正上初三的他喜欢上一个叫做王栎鑫的“快乐男声”参赛者,喜爱激发了灵感,为了方便创作,他开了一个博客。他以两个喜欢王栎鑫的学生为蓝本创作了一个小说。车祸,白血病,无所不用其极地写死了其中一个,然后另一个男生带着女友的愿望参加“快乐男声”,先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王栎鑫,后夺得了第一名。
  他现在只要一听当初一起追星的粉丝朋友说起那篇小说就寒毛直立,默念一千遍“不是我写的”。但是当年那个时候,他就是觉得这个小说十分感人。也许每个作者都有那样引以为傲的第一篇,就好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姗姗地迈出了第一步。感人的其实不是情节,而是那些稚嫩的文字和心情。
  他理所当然地拿这篇小说去投稿,磕磕绊绊地学会了注册邮箱,邮件发送成功之后他开始掰着指头算日子。后来终于了解到了一个残忍的事实,他的稿件石沉大海了。但那个时候他的创作热情已经升级了,他似乎把“发表”这个初衷忘在了脑后,开始疯狂地写作,把身边自己觉得或好笑或浪漫的事统统记录下来。他的小说手写本开始在同学的手里传阅,大家对他交口称赞。他开始飘飘然,最后的中考,整个精英班里只有他一个人没有考上重点高中。
  
   三
  虽然艰难,但他依然上了高中。就在那一年的七月,他正正式式在《中学生博览》发表了第一篇作品,那篇文章叫做《HELLO,MY BOY》。收到了用稿消息之后,他云里雾里地给编辑苗与姐姐打了一个电话,才知道自己的另外两个故事也已被提交上去了。
  突然之间,写作变成福至心灵的事,几乎他的每一篇文都能神奇地过审。读者来信像雪片一样飞来。他原来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读者,也会有一群用最青涩的话语表达着喜欢之情的陌生朋友。他那个时候觉得,无论以后干什么,写作都会是他一辈子的事情。
  高三的时候,他选择了艺考。当时他和编辑苗与姐姐说:“自己选择的路,跪着我也会走完它!”
  艺考那段时间他一直把自己发表在小博上的所有文章都带在身边,每当面试老师露出赞赏或惊异的神色的时候,他都会觉得有点小小的骄傲。这份骄傲,其实是小博带来的。
  他经历了90个拼命努力的日夜,居然过了本科录取分数线,考上了一个在本地还无人考上的百年艺术院校。
  他在自己的文章里写:“总有一天长大的孩子会知道钻石比玻璃弹珠珍贵,也总有一天他们会渐渐地斑驳了生活,苍老了梦想。”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发现他再也编造不出那些温暖感人的文字了,成长真是一件可怕的事。
  其实他怕的不是离开一本叫做《中学生博览》的杂志,怕的是有一天自己失去了青春的颜色,丢掉了自己曾经顶在脑门上的梦想和骄傲。现在他终于知道,所有中学时代的梦想其实不是为了实现什么,而是为了让你在以后寒冷的日子里,一想起来就会微笑。
  如果还敢做梦的话,就多做些傻梦吧。
  
   四
  他俯身捡起掉落的杂志,擦一擦封面上积了半年的灰,突然希望时间停在那一点――最单纯的笑脸和我们最美那些年。
  
  苗与姐姐:
  熟悉小博的读者一定记得季义锋吧?这个曾经用美丽文字伴随小博三年的孩子可以说是小博家族里人气最高、最成功的作者之一。
  写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懈怠了会被新的作者替代,进步了则会超越中学生的欣赏水准,同样变得不再适合。去年已考入艺术院校学习编剧的季义锋可能已渐渐脱离小博的用文风格,但那些与小博共同走过的日子,却是他生命里永不泯灭的花火,是无法忘怀的最美的年少歌!
   [编辑:苗与]
  myhqs@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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