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星资源网 > 文档大全 > 岗位职责 > 正文

教科所岗位职责

时间:2017-03-2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篇一:学校各部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工作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学校的博爱教育理念。按教育规律办事,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和总结。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主持召开行政会议、校务会议和家长委员会的会议,保证学校非办学方向,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以博爱的学校理念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5、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的方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深入实施小班化的教学策略,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指导和帮助学校的团、队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指导各级家委会开展工作,组织好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搞好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

7、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教育理论,积极吸取外地的教育信息,逐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注意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本校教职工实施聘任制工作,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形成教师队伍的优化组合,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8、领导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为教学、为师生服务,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搞好校园建设。

9、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10、代表学校,作为法人处理学校对外一切事务。

二、 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处是学校重要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在校长领导下,协同分管校长、组织好教学,保证学校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并负责处理一切与教学有关的事

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执行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并根据学校工作要点,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和总结。

2、协助党支部、校长室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德育工作,抓好养成教育和社区教育活动。

3、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加强教学管理,进行教学常规督查,教学质量监控,组织教学竞赛,收集和整理教学资料。

4、组织教师参加学科教研、竞赛,组织教研组长开展教学研讨,协调老师的教学工作,安排代课。

5、组织安排好教师的文化、业务进修学习,注重培养青年教师和教学骨干,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6、严格学籍管理,做好招生编班、报到、注册、转学、毕业、奖惩等教务工作;建立并管理好学生名册、学籍卡、毕业生资料等学籍管理工作。

7、贯彻体卫工作条例,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8、抓好图书、阅览、文印、实验、卫生等各专用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各专用室使用效率。

9、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负责大型教研活动、研讨会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德育处工作职责

德育处是学校实施德育教育的重要职能部门。德育处主任是主持这个部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是校长领导和管理全校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组织学校德育工作,具体落实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工作,培养全面发展、个性健全的一代新人,

2、开学初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督促年级组长、班主任制定年段、班级工作计划,期末完成学期工作总结,并督促年段、班级完成期末工作总结。

3、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品德、法制、安全、劳动等教育,使学生成为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公民。

4、坚持对学生的养成教育,贯彻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的尝试,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帮助指导少先队工作。

5、主持召开德育例会,做好培训班主任的工作。

6、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

挑选、教育和培养工作。会同教导处做好校风、校纪教育及学生奖惩工作。

7、建好校内外德育基地,会同教导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军训活动。建立与社会相互协作的教育网络,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学校德育工作。

8、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形成学校、家庭教育合力。

9、会同学校教科室,积极开展德育研究活动。做好德育工作资料积累、归档工作。

四、少先队大队部工作职责

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是中国少年先锋队在学校中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在学校党的领导下和团委的协助下,抓好少先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团委、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大、中、小队活动,促进少先队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大队辅导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少先队工作意见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进行总结.

2、指导中队辅导员制定班级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与落实。

3、定期召开大队委员会议,组织中队辅导员例会(包括研究工作、经验交流、评选先进等)。

4、召开中队干部会,及时了解中、小队活动,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并进行指导。

5、组

教科所岗位职责

织安排好少先队员的组织教育工作。

6、组织安排好各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及寒、暑假的学习、实践活动等。

7、做好红领巾广播站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每周国旗下的讲话,组织安排每月班级板报主题以及少先队橱窗。

8、抓好少先队基础建设(包括队部室的建设和管理,资料的收集和存档等)。

9、抓好红领巾文明检查队伍建设。维护学生在校正常秩序,纠正学生不良行为。

六、教科室工作职责

教科室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科研工作规定和意见及学校有关教科研工作要求,组织安排全校教科研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教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促进学校教育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

2、定期举办教科研讲座,普及教科研知识,增强教师科研意识,提高教师开展教科研的能力;

3、注意收集、整理、总结经验,做好适合我校实际的科研成果的宣传及推广工作;

4、加强与市、区教科所的联系,督促教师课题的研究;

5、注重教科研资料的收集、管理、使用及成果的推广;

6、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论文评比;

7、每学期组织教师阅读1——2本书籍,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8、做好教育教学成果统计,每学期末进行成果奖励。

五、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对于贯彻学校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教研组长是开展教研组工作的组织者,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贯彻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工作的指示,加强业务学习,引导教师按照教学大纲,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进行教学工作。

2、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本组学科、人员组成等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教研组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每月教研记录和教研组工作总结,

3、组织开展各项教研活动,每周一次研讨,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总结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4、了解本组教师教学情况,协调统一本组教学进度与教学基本要求,定期做好教学常规的检查。

5、每学期至少独立完成一份校级检测试卷,并协助教务处审卷、组织好学期检测工作,认真进行质量分析。

6、做好教研组各类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工作,及时上交。

7、认真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同志,关心教师全面成长,注意听取教师意见,发挥全组教师的积极性,争创各级先进教研组。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教育科研兼职研究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ke j i a n. c om收 集整 理 7 教育科研兼职研究员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一、 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理念先进,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作风扎实。2.理论素养丰富,专业基础扎实,研究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和互联网应用技术,有较高的文字撰写和口头表达能力。3.主持过xx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已结题,或正在主持xx市、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4、管理经验或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教育科研、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或学科教学中享有较高声誉。5、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龄在3年以上,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思想积极,品德优秀,身心健康。二、权利待遇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教育科研活动中,享受优先交流和评优权。优先享受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2、在推荐本市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由教育局颁发兼职研究员聘书。聘期为三年,三年期满终止聘任关系。特别优秀的,经考查可以续聘。三、责任义务1、服从教育局教科所领导,积极主动完成市教科所安排的各项任务。主动接受所在乡镇、所在学校教科研领导的管理和指导。2、积极参与市教科所组织的调查研究、专题研讨、业务讲座、网络互动、外出学习和下乡进校等教育科研活动。3、积极引领本乡镇、本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主动参与课题研究,在教育科研、教育教学、班级管理、业务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广教改经验和研究成果。四、管理办法教育局教科所对兼职研究员实施动态管理,三年为一个周期,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者将撤销其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兼职研究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潜心研究,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提高我市教育科研整体水平,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篇三:教科研管理制度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所、县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室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8.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二中教苑》。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县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沛县第二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室。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县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县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县级课题中产生,省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室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县、市、省、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科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室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

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室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 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县、市、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证书;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6)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内集教案、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总结。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教科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需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标签:岗位职责 教科所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