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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查询个人账户 [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的现状及对]

时间:2019-02-02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随着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确立,如何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课题。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整合,成立市县两级社会保险局,实现五险合一”的目标。
  
  一、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的现状
  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随着各项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而设立的。截至2011年6月,全区经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共298个,其中,市级50个,县级248个。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要求相比,广西的经办机构还存在着名称、职责等不统一的现象。
  (一)经办机构名称不统一。据不完全统计,广西经办机构有近30个不同的名称。不仅同一险种经办机构的名称不一致,在同一个市同一险种的经办机构名称也不统一。
  (二)经办机构行政级别不统一。在市级经办机构中,行政级别为处级或副处级的有15个,占24%,其余的均为科级。在县级经办机构中,行政级别为副科级的有80个,占31%,其余为股级或未定级。
  (三)经办机构职责不统一。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分别在不同的机构经办,还有少数地方的失业保险业务仍然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
  (四)共性业务的经办机构不统一。各险种经办机构都经办和管理参保登记、基数核定、缴费申报、基金征缴、缴费稽核、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等共性的业务。这些现象不仅增加了经办机构的管理成本和难度,也增加了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不仅难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社会保障需求,也不能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当前,广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战略部署积极地推进经办机构的整合工作。目前,自治区本级、玉林市已经相继成立了社会保险事业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中心亦顺利完成了更名整合,南宁市社保局按正处级单位建制的方案已获得自治区编委批复。柳州市在整合原有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了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稽核中心、结算中心三个经办机构。梧州、钦州、河池、贺州等市社保局的组建工作也已经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二、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合的内在动力不足。经办机构的整合,实质是经办机构的精减,由几个机构合并成一个机构,不仅要协调编制、财务等部门,而且还涉及一些工作人员的分流和去留问题。因此,一些地方对机构整合工作有担心、有顾虑、有畏难情绪,不主动去协调,不主动去推动。
  (二)整合的模式不统一。由于目前在国家和自治区层面没有统一模式和标准,各地在整合理念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有人认为“合”就是办公地方的集中,“合”就是机构的合并,“合”就是业务的整合,“合”仅仅是“五险合征”。也有人认为“合”就是各项制度的合一。由于认识上的差异以及各种客观原因,广西社保经办机构整合出现了几种模式:第一种是整合办公地点,把各经办机构的办公地点集中在一起,实现业务经办的“物理合一”。目前,大部分市县的经办机构整合都属于该模式。第二种是机构不整合,但增设了一个征缴部门,实现“五险合征”。第三种是整合业务,按照业务环节设立经办机构。第四种是机构与业务一起整合,成立统一的经办机构,对业务实行统一经办和管理。
  (三)统一的信息系统建设滞后,对经办机构整合不给力。当前,除南宁、柳州、北海、防城港等市已实施或正在实施“五险合一”数据市级集中信息系统,钦州市在实施“五险合一”数据自治区级集中信息系统,少数市、县在实施部分险种数据自治区级集中信息系统外,大部分经办机构仍在使用数据属地存放的单险种管理的信息系统,甚至有的经办机构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没有“五险合一”的信息系统作支撑,经办机构整合就如同形合而神不合,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加快推进广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的对策
  (一)统一经办机构组织架构
  1.组建统一的经办机构。要整合现有各险种的经办机构,在自治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统一的经办机构,名称统一为“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社保局”)。在城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管理、五级服务”的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2.经办机构在统筹地区内实行垂直管理。随着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逐步实现经办机构的市级、自治区级垂直管理。实现自治区级垂直管理后,自治区社保局除经办重点单位、行业的社会保险业务外,还主要负责组织规划、基金结算和稽核监督等宏观管理以及对市县的指导。市级社保局除经办本级重点单位、行业的社会保险业务外,还要负责所辖县(市)重要业务的复核、审批、基金结算、稽核监督等管理以及对所辖县的指导。县级社保局则主要负责前台操作,直接向参保对象提供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网点则提供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对市、县社保局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
  3.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置应坚持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从“指导、经办、管理、服务、监督”五个层面以及“五险合一”业务经办管理模式,按照业务流程进行设置。可设置办公室、综合财务、信息技术、档案管理、社会化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待遇支付、稽核监督、个人权益记录管理等11个部门。结合各险种待遇业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还可考虑按险种设立待遇审核和待遇支付部门。
  4.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按服务人群和服务量配备各级社保局的工作人员。目前国际的通行做法是按照人均险种管理幅度配备管理人员,最高标准是按照1∶5000的比例计算。国内一些省市在这方面也作了有益的探索。如北京市的区县经办机构按略高于1∶5000的标准配备。四川省成都市市级经办机构按1∶10000的标准配备,区县按1∶4000的标准配备。新疆的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两市按1∶7000的比例配备,其他市州按1∶2300的比例配备,每3年核定一次标准。参考外省及其他标准,广西的自治区本级、市、县社保局可按7000、5000、3000人次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
  (二)制定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
  为规范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自治区社保局已按险种制定了全区统一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完善,按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支付、统一稽核、统一信息系统的经办管理模式,制定广西统一的“五险合一”经办业务规程和经办服务标准。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为“五险合一”经办管理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要加快全区数据大集中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与此同时,建立全区“五险合一”的非实时大集中数据库,大力开展数据整理和应用工作,支持全区异地业务经办、基金非实时监管、信息查询和决策分析。通过技术倒逼和技术引领作用,促使各市县加快应用数据大集中系统步伐。二是要按全区金保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标准,加大对已实施市级数据集中的地区进行指导,为与全区数据大集中系统的对接作好技术准备。三是适时对已实施市级集中的数据进行整合,实现全区“五险合一”乃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数据的实时大集中,全面支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公共服务、基金实时监管和宏观决策功能。
  
  (作者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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