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规范经营从中间业务查起 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意义

时间:2019-02-05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近期,银监会为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发布了“七不准”,其中“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两项是与中间业务密切相关的。笔者认为,规范中间业务收入项目至关重要,现场检查是查找中间业务收入存在问题的重要手段。
  银行绩效考核办法脱离实际,这是中间业务不规范经营的根本。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下达过高的经营指标、不当的绩效考核办法以及粗放的管理方式,是出现各种不规范经营问题的根源。有的行不仅将其与经营者以及员工的绩效挂钩,而且对中间业务增幅下降、占比下降、完成率差的分支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经营者给予行政问责。随着考核力度的加大,以贷收费、浮利分费的问题越积越多。现场检查人员要着重查看以下资料:上级行下达的中间业务单项考核指标、本机构制定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和各种会议记录等。通过查看资料,了解该机构接受的中间业务单项考核指标是否脱离实际,要求中间业务收入的增幅是否超过平均利润增幅;了解该机构是否对中间业务不同产品、不同时期,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奖励单价,是否进行了明细登记并激励到具体人;了解该机构是否通过会议形式新增了收费项目或创新了收费手段。
  中间业务收入项目是否合规,这是弄清中间业务收入内容的关键。在不同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项目有不同的明细分类,大体上分为两大块:手续费和佣金。具体包括:财务顾问和咨询费、信用承诺手续费及佣金、银行卡服务手续费、结算与清算手续费、代理业务手续费、融资租赁手续费和证券承销服务手续费等。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首先要调出被查机构最近年份的年终决算损益报表,逐项查看有发生额的明细项目,将报表明细与该机构总行公布的收费项目进行比较,了解是否存在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对发生额比较大的项目要翻阅传票,逐笔查清具体内容,了解是否存在收费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的现象。对有疑问的收费要查看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从协议中了解该笔收费的性质,如果没有签订协议,有必要时检查人员还需直接向客户了解情况。
  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准确,这是确定是否存在“以贷收费、浮利分费”的依据。机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迅猛的原因,属于中间业务大幅度增长还是存在人为调节因素?现场检查人员需要对机构会计账务进行认真检查才能知晓。一要检查利息收入是否转化为中间业务收入。需关注利率应上浮部分是否转化为咨询顾问费,利率下浮少收的利息是否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收取,或直接收取以利息或以贷款余额为计算基础的财务顾问费。二要检查收入确认时间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由于中间业务考核的需要,机构经常是在实际收到款项的当期确认收入,而未对其进行递延处理,此举相当于提前确认收入,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原则。三要检查核算标准是否统一。目前各银行在核算时均是在中间收入科目之下自定明细科目,有的设置了多达几十上百项,有的将其中间业务收入划分为对公与对私两大块,由于做法各有不同,核算标准不统一,使得横向比较非常困难。
  中间业务收费定价是否合理,这是彻底规范银行收费行为的有效手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将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消费者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异议,但对市场调节价老百姓反响最大、不满最多。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应将属于市场调节价那部分的收费作为检查重点,集中查找收费乱、收费不透明的问题。比如,同样是信用卡挂失费,各家银行之间或同一银行各分支机构之间收费标准是否相差太远。同时,还要检查法人总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分支机构是否存在自行变更的现象,某些机构在收费前是否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如调价是否在执行前3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告知消费者,新设立的服务收费项目是否在执行前1个月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检查的手段可以是突查或者暗访。(作者单位:江西吉安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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