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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佳诉纳斯达克:中概股美国受挫记] 中概股是什么意思

时间:2019-02-09 来源:东星资源网 本文已影响 手机版

  2012年1月5日,来自辽宁的中国企业新兴佳(英文名CleanTech Innovations Inc.)向纽约州法院提交诉状,指控纳斯达克交易所违反了其规章及其法定诉讼程序,并向纳斯达克交易所要求索赔,总额达3亿美元。
  这是自2011年纳斯达克勒令新兴佳摘牌以后,该公司作出的最激烈的―次回应。这也是在屡次遭遇信任危机之后,首家正式向纳斯达克交易所直接发起反击的中方企业。
  在由新兴佳纽约方律师提供的起诉书中,新兴佳表示:“纳斯达克对来自中国的新兴佳公司采取了直接的歧视政策,明显有悖美国宪法和剥夺了新兴佳的平等权利。”
  在此之前,这家中国公司与纳斯达克的摘牌之争,已经纠缠了将近一年之久。
  故事还未落下帷幕。
  上市一月被摘牌
  新兴佳集团总部位于辽宁省铁岭市,主营业务为风机塔筒制造。风力发电机由主机、叶片及塔筒三部分组成,塔筒是关键配件之一。
  在新兴佳纽约方律师提供的介绍中,“新兴佳是中国清洁能源产业的佼佼者,在制造和设计风机塔筒方面拥有领先的技术”。
  2010年7月13日,新兴佳借助纽约国际集团登陆OTCBB,同年12月15日,这家公司又成功转板至纳斯达克市场,成为了又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
  然而,仅仅上市成功一个月左右,2011年1月13日,纳斯达克市场官方对新兴佳发出警告,认为该公司在转板申请过程期间没有就融资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纳斯达克表示,新兴佳在2010年末的一笔2000万美元融资交易文件中隐瞒了部分信包。
  对于纳斯达克方面的警告,新兴佳却认为,他们已经及时向纳斯达克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它在文件中解释称,201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纳斯达克市场的转板通知,12月13日新兴佳集团与机构投资方达成了价值2000万美元的权益债务协议。
  最终双方没有就信息一事达成一致,被摘牌的消息也导致新兴佳的股价从每股9美元最终趺至不到70美分,公司市值缩水了2.2亿美元。
  此后,两家就摘牌争端,展开了一场长达一年的缠斗。
  缠斗开始各执一词
  2011年12月12日,来自纽约的律师Blair Fensterstock正式接手新兴佳的案子。
  “我已经有35年的从业经历了,我也很高兴能够帮新兴佳打这起官司,我相信这个案子是非常有说服力的,对于中国,还有其他进入美国市场的外国公司也具有启发性。”Blair告诉记者。
  除了B1air Fensterstock外,新兴佳还雇用了美国前参议员Aden specter参与这场官司。
  “美方对于中国的公司存在着双重标准,”ArlenSpecter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的时候说道,“反向并购是中国公司非常常见的形式。”
  所谓反向并购,又称“买壳上市”。许多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都是通过购买公开的壳公司来获得在北美的股票市场上市资格,这种做法从而也避免首次公开发行的严格审核。
  面对纳斯达克方面的摘牌,新兴佳于2011年12月20日,向美国纽约南地方法院提起临时禁令,希望阻止纳斯达克将其摘牌。
  在律师方面提供的文件中,新兴佳向法院提出,在新兴佳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纳斯达克对其的摘牌决议提起上诉期间,请求临时禁令阻止纳斯达克实施摘牌。
  据悉,2011年12月16日是纳斯达克向SEC提交对新兴佳摘牌的公告的日子,按照规定,这份公告经SEC备案后10天生效,12月26日新兴佳将正式退市。新兴佳在文件中指出,其间,新兴佳向SEC上诉的结果未出,纳斯达克不应急于将其摘牌。
  不过,12月30日,这份限制禁令就被美国地区法官苏利文(Richard J.Sullivan)取消了。
  苏利文在裁决中写道:“法院发现州法院缺乏在《联邦证券法》管辖下实施临时限制令的司法权。”与此同时,SEC在12月28日拒绝了新兴佳保留上市资格的申请。新兴佳被正式摘牌。
  对此,Blair Fensterstock告诉记者:“这次是一次技术性程序性裁决,没有涉及纳斯达克针对中国反向收购公司的歧视行为。我们起诉的最终结果还未出来。”
  1月5日,针对纳斯达克方面的决定,新兴佳的律师方面提交了一份修改版的上诉书。在这份起诉书中,新兴佳方面表示,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在美国上市而受到了纳斯达克交易所管理人士的不公正对待,他们对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中资企业抱有一种怀疑的态度,同时“程序上有缺陷、是武断与任意的调查,并且匆忙作出决定的”,并且“公然带有歧视性”,目标就是摘牌中国公司。
  “这一次的上诉是针对纳斯达克对新兴佳这样的中国公司的反向并购的歧视行为,这个案子还将持续一段时间。”Blair Fensterstock说道。
  纳斯达克回应:“没有法律依据。”
  不过纳斯达克方面却有另外的说法。对于新兴佳的起诉,纳斯达克在纽约的发言人Ioe Christinat告诉记者新兴佳对于他们的指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作为监管者,纳斯达克的职责之一是审查每一家公司,确保他们对那些潜在的投资者们提供了公司运作和财政的准确信息,在这次的案子中,纳斯达克方面已经要求新兴佳提供一名与他们公司有关的个人信息,但是新兴佳故意提供了错误和不准确的信息,这也导致了他们被摘牌。”Joe Christinat表示。
  不仅如此,纳斯达克方面还认为,考虑到该公司终止退市的紧急要求,SEC和美国地方法院认为该公司不太可能赢得上诉。
  “无论在事实上还是法律上,新兴佳的起诉都是没有基础的。我们有很明确的上市标准,我们的摘牌原因也很明确,这些标准也得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认可。”Joe说道,“不过,无论新兴佳的起诉多么没有道理,我们将继续保持对中国企业的关注。”
  尴尬的中国概念股
  新兴佳并不是第一家在美国受挫的中国概念股。
  据统计,自2005年至2010年,纳斯达克批准了55家中国反向收购公司挂牌。但截至2031年11月,多达42家中国概念股公司被SEC或者证交所停牌或勒令退市,在这当中,类似新兴佳这样,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有30家。
  “中国概念股在海外市场频频遭遇机构猎杀,这主要是因为当地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的熟悉程度不足,对其相关信息的了解度不够,因而在投资方向上易受机构消息左右。”对此,中投顾问IPO咨询部分析师季秦川告诉记者,“另外,中国企业不熟悉美国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而这些上市公司对企业海外形象的打造重视程度不足,加上中国概念股涉及到诚信缺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使国外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的警惕性较高。”
  事实上,早在2011年6月份,美国证监会就曾经警告投资者购买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公司的股票,称它们可能有“欺诈及其他弊病”的倾向。
  在一些分析看来,这些受挫的中国企业,它们的遭遇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市场的原因,―方面中国概念股曾有不少企业涉及到诚信缺失、产品品质不佳等负面案例;另一方面,频发的中国概念股信任危机,使中国概念股在海外市场的形象受损,因而相关机构对中国概念股的审查更加严格、苛刻,以降低其风险。
  “中国企业练好‘内功’是关键,优良的企业业绩才能够从真正意义上证实其实力,才能够解除其摘牌危机,但是相关机构存在歧视行为则可以利用‘合纵连横’的方式集多家被恶意做空的企业之力,对相关机构提起诉讼。”季秦川表示。
  至少即便在与新兴佳缠斗了一年之后,纳斯达克方面对于中国概念股,还是充满着期待。
  “我们和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公司的合作记录都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和中国的合作关系也是良好而成功的,我们也对此感到自豪。目前我们已经批准了超过150家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上市,它们也是我们在美国本土企业以外,最大的一批上市群体。我们也虚心听取了很多来自中国客户和合作伙伴方面的积极回应。”纳斯达克在纽约的发言人Joe Christinat告诉记者。
  但显然,新兴佳和纳斯达克的官司,还有一段时间才会出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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